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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房拆遷是人頭補償還是以面積補償?不合理時應該這樣解決!时间:2020-04-09 阅读 近日有不少的農村村民在凱諾咨詢在線平臺上問道,農村房屋拆遷是以實際面積補償還是以戶口來補償?農村拆遷補償都包括哪些? 有的則是問,我們這的拆遷補償是按人頭來算的,每人按才給30平方米,而且,剩下的安置房面積還要自己掏錢買,這合理嗎? 這兩年在拆遷的過程中,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大量的占用了村民的宅基地。但是根據《土地管理法》中的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確需征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實施征收,但是要給予被征收人合理公平的補償。 《土地管理法》第48條規定,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涉及到農村村民住宅的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 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從以上的內容中我們了解到,農村征收涉及到農村村民住宅的,其補償方式包括三種,一種是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一種是提供安置房;最后一種是貨幣補償。 貨幣補償:房屋拆遷補償價由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成。 提供安置房:提供安置房也就是產權置換,一般情況下就是提供給被征收人的安置房必須要與被征收房屋合法的面積差不多,一般情況下是按照一比一比的比例。 安排宅基地建房:這個補償方式可能更受被征收農民的青睞,就是讓征收方為自己再提供一塊宅基地用于建房。 通過以上我們可以明確,農村房屋拆遷補償與戶口基本上是沒有關系的。當然,在實踐過程中,確實也有一些地方制定的補償方案是根據戶口進行的。依據戶口可以獲得安置面積或低價、平價購買安置房等權利。 但無論是以什么來補償,都必須要符合《土地管理法》中的第48條的規定,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如果覺得補償不合理,要怎么辦? 針對農村房屋拆遷,在認為補償不合理的時候,可以先與征收方先進行協商,如果沒有協商成功,可申請裁決。 所謂申請裁決是專指對征地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糾紛。如果當事人對裁決機關作出的裁決仍不服,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國務院裁決除外。在這里要提醒廣大被征收人,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是有期限的。 根據《行政復議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針對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若被征收人認為評估報告不滿意,可以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向當地的房地產評估機構申請復核,對復核結果仍有異議的可以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對以上兩種都有異議的話,可提起法律程序。 不過,實踐中有部分被征收人往往不敢通過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認為與具有權勢的征收方打官司贏不了,但其實只要相信法律,且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被征收人是可以獲得相關補償或是提高補償的。 最后,凱諾拆遷律師提醒廣大被征收人,房屋拆遷是非常復雜的,不僅僅涉及到老百姓切身的利益,而且也關乎著國家的利益,第三方的利益,因此作為非常普通的老百姓而言,在面對征地拆遷中具有極其專業性質的問題時,一定要及時的咨詢專業律師,避免喪失提高補償或是請求賠償的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