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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加大舊城改造力度,那在改造過程中可以強制性拆遷嗎?时间:2020-04-17 阅读 近日,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明確,今年將加大舊城改造力度,其中涉及到的居民近700萬戶。推動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既是一項民生工程,也是有效的穩投資舉措,不僅可以改善居民的居住條件,同時還可以改造外部的基礎設施和服務設施,一舉多得。 加大舊城改造那么則意味著許多老百姓將面臨著拆遷。想必大家都會知道,無論是民生工程還是商業項目,只要是拆遷,那么多多少少都會出現一些拆遷糾紛,比如因改造程序不合法引起的糾紛,因改造過程中征收方以舊城改造名義強拆老百姓房子等,這些是我們被征收人常見的問題。 此時可能就會有當事人問,舊城改造既然是民生工程,那是不是就可以強制性拆遷呢?下面凱諾律師就為大家來說一下 之前的文章中有我們曾講過,強拆一般可分為“行政強拆”和“司法強拆”。 行政強拆一般是有權行政機關作出行政決定并執行該行政決定強制拆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建筑物和其他地上附著物的行為。 司法強拆一般是由相關部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折遷的行為。但是自2011年《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實施以后,“司法強拆”取代了“行政強拆”。也就是說,現在合法的強拆是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請的。 據此,行政強拆雖然退出了歷史的舞臺,但是現在合法的強拆還是依然存在的。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的規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從以上的條例中我們看到,如果被拆遷人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不依法提起訴訟維護權益或是不在法定的期限內搬遷的話,那么就會由市、縣級人民政府向法院申請強拆,只要法院準許,那么你的房子或是土地就會不保。 不過在征收過程中,很多老百姓只知道征收方是不能強拆,但不知道還有合法強拆這一規定,于是就理直氣壯的做起了“釘子戶”。對此凱諾律師提醒大家,這樣的想法必須要在腦海里消除,一味的拖延或是與征收方耗時間,不采取有效的應對方法的話,那等來的還是強拆。 那么遇到違法強拆時怎么辦呢? 無論是舊城改造還是棚戶區改造,按照法律規定的,給予被征收人的補償必須是公平、合理的,必須要保障被拆遷人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但是實踐中,征收方卻常常以舊城改造或是棚戶區改造的原因,征收方給的補償是極低,導致征收方與被拆遷人就補償事宜達不成一致。 而征收方為了盡快完成改造的工作,此時就會對被征收人采取一些比較極端的方法,直接強制拆除被拆遷人住宅來達到目的。 違法強拆是明文禁止的,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 因此當遇上違法強拆時,要第一時間撥打110,讓相關部門出勤直至違法行為,對強拆現場進行拍照、錄像,最好把負責違法拆遷的主要人員錄進去,同時要及時的采取法律措施。 讓律師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依法向有關部門要求公開與拆遷相關的所有材料,比如征收決定、安置補償方案等。然后通過獲取的材料尋找征收方的違法點,針對違法點向有關部門申請復議可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凱諾律師提醒廣大被拆遷人,面對違法拆遷,以暴制暴是千萬不能做的,這樣只會得不償失,不僅讓自己和家人受到傷害,同樣也會給社會造成一定的影響。因此一定要冷靜的面對和處理,必要時可咨詢專業的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