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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遷硬規定,這7種拆遷行為要時刻警惕,才能拿到滿意補償!时间:2020-04-17 阅读 目前,我國在征地拆遷中還存在著一些不規范的行為,如斷水斷電、強拆強拆等。這些行為不僅違法,而且侵犯了每個人的合法權益。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必須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 除此之外,還有一些違法拆遷活動,可以提起公訴。現在讓我們看看,什么是違法拆遷活動? 1、 征地拆遷手續不規范 公開征求意見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公告的形式一般不少于5日。對不履行上述征收程序的,被拆遷戶可以向有關部門報告,保障其知情權。 2、拆遷期間無房屋價值評估 根據法律規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通過多數決定、隨機選擇等方式確定,也就是說,收購人不能單方面指定評估機構。 3、 拆遷戶不得選擇補償方式 房屋拆遷補償有貨幣補償和產權交易兩種方式。被拆遷人可以自由選擇補償方式,任何人不得直接或間接剝奪被拆遷人的選擇權。 4、提出先搬遷再補償 法律法規:征地拆遷實行先補償后搬遷的原則。在購房前,要保證足額到位、專款專用、專戶存儲的原則。簡而言之,搬遷前補償是一項法律規定。我們不應該相信:什么應該先去掉,然后是巨額賠償,甚至額外的獎勵。 5、拆遷方切斷水電,甚至騷擾被拆遷戶的日常生活,迫使他們搬遷 根據法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等非法手段迫使被征收人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 6、非法拘禁被拆遷人及其家屬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為 如果拆遷方強行將被拆遷戶拉出家門,限制其人身自由,然后將房屋拆除,則這些非法拘禁他人及其家庭的行為屬于非法拘禁罪 依法對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有期徒刑,從重處罰。 7、晚上拆遷,法定節假日房屋拆遷 法律規定,行政機關不得在夜間或者法定節假日強制執行,也就是說,無論是違法建設還是法定建設,都不得在夜間或者法定節假日拆除。 來源:法治之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