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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再也不怕少拿錢了!最全全國補貼公布!建議收藏2019年8月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當前新《土地管理法》已實施四月有余,各地區的標準也逐漸發布和完善。今天,小編將與大家一起討論,當你被通知要征地時,首先要搞懂以下幾大問題! 1、 為什么要征地,被征用的地都用來干什么 農村土地一般指的是農村集體土地,如果集體土地遇到征收的時候,通常是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會對土地進行征收,征收過程中是需要通過法定程序來進行征收的。 以2019年9月25號,自然資源部關于《廣州市軌道交通二十一號線工程用地批復》公告為例 此次廣州市增城區、黃埔區征用農民集體所有農用地68.0667公頃(其中耕地16.8116公頃)、建設用地5.0456公頃、未利用地0.1221公頃,作為廣州市軌道交通二十一號線工程建設用地。 2、 當地的綜合區片地價要了解 當前全國各地區也陸續完善發布了“征地補償片區綜合地價” ▲補償標準僅為所在地區,不代表整個省市 不同省、市、區、鎮、鄉等標準不同。 3、自己房屋的證件是否齊全,面積是否清楚 在土地征收過程中,很多農民朋友由于缺乏法律知識和征地拆遷經驗,往往處于劣勢低位,權益很容易受到侵犯。當我們的房屋被征收時就養成收集證據的習慣,不論是前期協商談判,還是后期維權,都需要證據作為支撐。 在房屋征收前期,需要保存好被征收房屋的各類權屬證書和證明文件,對于不齊全或丟失的證件,應當及時按照法律的規定進行補辦。并且需要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相關征地補償登記。 需要注意的是不去登記的話就拿不到征地補償款。 總之,想要最大限度的維護自己和家人的合法利益,就要明白農村集體土地征收的程序。只有搞明白征地的程序是如何一步步執行啟動的,才能在特殊的情況下從容應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