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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農村的“宅基地”過戶新政策是什么?有哪些過戶流程?農村宅基地“一戶一宅”、“限制流轉和抵押”等相關規定,成為很多宅基地糾紛產生的原因,因此宅基地過戶問題一直困擾著許多農民朋友,那么,2020農村的“宅基地”過戶新政策是什么?有哪些過戶流程? 宅基地是否可以過戶? 我國《物權法》第一百五十三條明確規定了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要符合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也就是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子,房子可以買賣(過戶),但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間買賣,可以辦理過戶。 宅基地過戶辦理條件是什么? 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宅基地使用權是一種重要的用益物權,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下是可以轉讓的。 1、雙方需滿足一戶一宅的原則。 農村宅基地實行一戶一宅的原則,宅基地過戶后的雙方也需滿足此項原則,且宅地基的面積不得超過當地政府規定的面積大小。 2、需是同一村集體組織的成員。 (1)農村宅基地屬于村集體所有,其分配的對象也只能是該村集體組織的成員。農村宅基地過戶的對象必須年滿18周歲,且名下無宅基地。 (2)特殊情況下,農村宅基地可以過戶給外村居民,如本村的孤寡老人養老期間是由外村的親屬照顧,這種情況經村集體組織和老人同意后可進行過戶。 3、房屋隨宅基地一起過戶。 農村房屋是建在宅基地上的,若是該宅基地上建有房屋,受“地隨房走,房隨地走”原則的影響,其宅基地過戶后,宅基地上建的房屋也得一起進行過戶。 4、需征得村集體組織的同意。 農村宅基地的歸屬權是村集體組織,關于農村宅基地的一系列過程都要先征得村集體組織的同意,不可私自進行交易。 5、需進行主體變更。 農村宅基地過戶除了滿足上述條件外,在過戶后還得進行宅基地主體的變更,過戶行為才會受法律認可。 宅基地過戶手續 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第八十六條房屋所有權依法發生轉移,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1)登記申請書;(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3)房屋所有權證書;(4)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5)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6)其他必要材料。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轉移的證明材料。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 宅基地過戶辦理流程 1、相關過戶申請資料; 2、原宅基地和現宅基地使用者共同向村委會發起申請; 3、村委會審核后再向國土資源所申請; 4、國土資源所地籍調查,或國土局地籍調查,對審批公示十五日; 5、由所報國土資源局進行辦理。 宅基地過戶費用標準 如果是農村宅基地的轉讓,是指因為房屋的轉讓所產生的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這種情況就得需要到財政局辦理房屋轉讓,要交一筆成交額的百分之三的契稅,然后再拿契稅證明和宅基地使用證去國土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國有住宅用地的過戶比較復雜,要交一定的印花稅以及所得稅等,詳細情況需要要去當地房產局咨詢即可。 宅基地過戶后還可以申請嗎? 一旦宅基地轉讓之后,再也不能申請宅基地了。 1、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2、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盡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3、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