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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審查《征收補償決定》的合法性要結合《征收補償方案》?原因在此!时间:2020-05-27 阅读 征收補償方案 含義:征收補償方案是指房屋征收部門就房屋征收補償中的一系列問題根據有關規定作出的一個詳細的初步方案計劃。 程序:由房屋征收部門擬定,經市、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公布。 性質: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房屋征收部門單方面的制定的計劃安排。 內容:包括征收人、被征收人、征收房屋范圍、征收期限、補償安置等事項,范圍比補償決定和補償協議更寬泛。 征收補償決定 含義:征收補償決定是指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情況下,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和征收補償方案作出的強制征收并給予補償的決定。 程序:由房屋征收部門直接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 內容:主要是安置補償事項,包括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 性質:屬于行政決定,是行政機關依法對行政相對人的權利和義務作出的單方面處分行為。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補償方案與補償決定的關系 由于征收項目、征收地區及被征收人等客觀原因的不同,實踐中可能存在多個補償方案,如總方案、片區方案、分戶方案等。從邏輯關系來看,這些方案都來源于最初的總方案,其實質內容是相互一致的,不同之處僅為適用范圍和適用對象的不同。 根據《征補條例》第26 條規定,征收補償決定系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即針對某個被征收人作出的征收補償決定是征收補償方案的具體化。原則上來講,兩者應當是一致的,否則可以推定征收補償決定不具有合法性。但是,現實生活復雜多樣,對征收補償決定的認定仍需經過深入審查后才能作出最終結論。總的來說需要這樣審查: 1、征收補償方案合法,且征收補償決定與其相一致,則主要審查征收補償決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征收補償方案合法,但征收補償決定與其不一致,則要審查“不一致”是否損害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 3、如果征收補償方案不合法,則要具體分析,若征收補償決定與其相一致且并未損害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則不能以“不一致”為由完全否定征收補償決定的合法性; 4、若征收補償方案不合法但是片區方案等適用范圍較小的方案符合法律規定,而征收補償決定與適用范圍較小的方案相符合,也不能單純以“不一致”為由否定征收補償決定的合法性。 由上述內容可知,征收補償決定與征收補償方案的關聯性,所以,大家為了能夠爭取到合理滿意的補償款一定要學會審查這兩者的合法性,若有疑問或難題可及時咨詢求助于凱諾拆遷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