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東省惠州市惠東縣黃埠鎮 強拆公民合法房屋遭遇質疑2020年4月30日,正值全國人民全力抗擊新冠肺炎期間,只聽到轟隆聲響起,位于廣東省惠東縣黃埠鎮海濱工業區一期海濱二路R-14第一棟的15層樓房倒塌了、建筑面積3500平米,房屋建設成本600余萬元的房屋就這樣被強拆了。 黃埠鎮鎮長:不聽解釋 先拆了再說 幾年前,曾祥輝家族從當地華成房地產開發(惠東)有限公司受讓一塊土地,受讓的土地也取得了惠東縣黃埠鎮政府的土地規劃許可,規劃圖紙由黃埠鎮人民政府加蓋了公章。當時黃埠鎮黨委主要領導說過,取得加蓋黃埠鎮政府加蓋公章的規劃圖就可以建設房屋。曾祥輝家族的族長是老先生,今年高齡82歲了,是一名有著60年黨齡的老黨員。也是這次被強拆房屋的主人。這棟樓房是曾祥輝家族11戶家庭共同集資興建準備自住。本人和族人在購買受讓土地時了解當地政策與黨委領導所說一致。 疫情期間,惠東縣黃埠鎮人民政府領導得知曾祥輝老先生的自住房旁邊有兩棟建筑仍在施工,用 "頂風作案和拖欠工人工資"的理由強行拆除這兩棟樓,而曾祥輝家族的自住樓緊鄰隔壁,也被殃及于是這棟3500平米的建筑被一起強制拆除! 得到強拆的消息,曾祥輝的親戚從北京、深圳等地趕回惠東縣黃埠鎮,拿著當地鎮政府加蓋公章的規劃文件找到黃埠鎮政府的楊耀東鎮長,希望鎮領導給個機會查明事實!此棟房屋主體結構早在2019年已建設完成,不存在疫情期間"頂風作案"的情況。黃埠鎮領導最后答復,頂風作案的是隔壁的房子,不是你們,但是拆除不是切豆腐,分不開,拆他們就得拆你們。 4月22日,當親戚們再次找到黃埠鎮的領導,解釋"沒有頂風作案""也沒有拖欠工人工資",鎮長的理由變了:你們違規操作。親戚們拿出了鎮政府的規劃文件,鎮長選擇了無視,最后答復:"先拆了再說!" 信訪答復:無果!沒人正面回復哪些機關參與拆除 黃埠鎮做為一級鎮府怎么能對強拆這么大的事如此草率!?鎮領導的一個命令就是上千萬的財產損失,怎么能沒搞清楚就拆?國家的法律和規定怎么會成了一紙空文?! 2020年5月16日,惠東縣信訪辦組織黃埠鎮、惠東縣綜合執法局、惠東縣自然資源局與曾祥輝家族一方的代表進行座談,了解情況;輺|縣信訪辦負責人陳育文副局長也表示黃埠鎮黨委、政府將于會后協調解決此事。當日,在各個職能部門負責人均在場的情況,面對被強拆人提出的"到底是哪個或哪些機關參與房屋拆除行為?"竟然沒有一個機關的負責人可以給出肯定回答。讓曾祥輝老先生這位高齡老人及他的族人感到不能接受! 5月18日,黃埠鎮政法委古惠煌書記再次約見曾祥輝家族代表。會談中發現,鎮政府并未發出任何拆除通知,是將被拆房屋誤以為是其他違反規定的房屋而一并拆除,而讓被拆遷人去法院提起訴訟。被強拆人當時就提出了異議:做為一級政府難道連自我糾錯的勇氣和能力都沒有嗎?! 強拆有法可依 不能想拆就拆 曾祥輝家族的委托律師北京市律理律師事務所田燕剛對從法律角度對黃埠鎮的"強拆"行為進行了解讀。 如果鄉鎮政府認為必須拆除的應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由人民法院依法拆除。即使鎮政府實施強制拆除,鎮政府應當提前張貼限期拆除公告,發布限期拆除決定書、強制拆除決定書等,房屋所有人在60日內有權向上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復議或在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即使是違章建筑,拆除人也必須向被拆除人下達拆除通知,被拆除人同樣有向上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復議的權力。提起行政復議的權力是最基本的法律常識,是法律賦予每個公民的合法權力,任何人無權剝奪。本案中,被拆除人取得了當地鎮政府加蓋公章的規劃文件,具備一定合法性。鎮政府領導"拍腦袋"就拆,沒有取得上級部門惠東縣人民政府、自然資源局、規劃局等部門的確認或者批復、也沒有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強制拆除的申請,因此從手續到程序都涉嫌行政違法,主要決策領導和執行領導涉嫌濫用職權! 律師函:解決問題 停止騷擾 曾祥輝房屋被拆除后更加讓人無法解釋的事情發生了,集資建房的11戶人中,有人頻繁遭遇當地政府部門的檢查和騷擾,多次對曾祥輝老人親戚在黃埠鎮的其他產業,進行無端檢查、威脅工作人員等。這樣的行為,令人非常遺憾。國家的公權力豈能變為某些人進行打擊的報復工具!上述行為究竟誰在幕后操作有待上級有關部門進一步查實。 2020年5月22日,曾祥輝老人一家委托律師向黃埠鎮政府發去律師函,要求黃埠鎮政府拿出強拆房屋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同時停止對當事人一方在黃埠鎮相關業務的騷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