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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管公房拆遷了,只給幾萬合理嗎?拆遷律師來告訴你时间:2020-07-17 阅读 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過程中,除了一些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共有房產權房屋、一般的住宅會被納入到征收范圍之內外,一些直管公房、自管公房在必要時也會被征收,但這類被歷史遺留下來的房屋卻常常在征地拆遷中因拆遷補償問題引發不小的爭議,導致不少痛心之事發生。 說到自管公租房,就不得不說說前不久剛剛發生的公交車墜湖事件,該事件事發起因就是公交車司機的公房遇上了拆遷,但是拆遷補償卻只有幾萬塊,并且房屋還遭到了強拆,最終造成了21人死亡,15人受傷的悲劇。 其實,不光僅此一例這樣的事件,在實際生活中,就常有當事人咨詢律師,自己有一套自管公房現在要被拆遷了,但是并沒有得到任何的補償,連一點補助也沒有,然后就那樣被白拆了,合法嗎? 還有的當事人則稱,前年當地開展棚戶區改造項目,家里的一套公房是其父親留下的,現在被納入到了棚改的范圍內,但是,征收方只給了幾萬塊錢的補助,這合不合理呢? 自管公房的性質 首先,我們先來了解一下自管公房性質。 想必大家都知道,征收必然會導致所有權的喪失,而關于補償,從法律層面上來講,給予補償的對象應當是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權人,而不應是承租人。但因實踐中承租情況較為復雜,承租人一般可分為公房承租人和私房承租人。私房承租人是私有房屋所有權人和承租人之間形成的民事法律關系。 《合同法》第94條規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針對這一條那么我們可認為,私房遇上拆遷是屬不可抗力的因素,作為出租人的被征收人對租賃關系享有法定的單方解除權,可以直接根據《合同法》中的第96條規定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自通知到達承租人時合同即解除。 可對于租賃房屋遇上拆遷,對于承租人如何補償,這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并沒有相關的規定,因此可以在租賃合同中約定,若遇拆遷,可按合同上的進行。 而公租房雖是政府或者國有企事業單位分配給居民、職工的住房,但這并不意味著對因歷史原因形成的公房承租人的合法權益就要忽視。 公房承租人享有的權利 實踐中有很多人認為,既然是公租房,是單位、政府分配的房屋,那么承租人就不享有該公房中的所有權利,在征地拆遷中,拆遷補償自然就更跟承租人沒有多大的關系了,而且強不強拆也與其沒有任何的關系,給了幾萬塊錢的補助已經是仁至義盡。 針對這種觀點,其實是有失公平的。公房承租不同于私房承租,雖然承租人并不是房屋的所有權人,但是對房屋卻享有一定的權利。 比如可以進行評估、有償轉讓、交換。1999年上海市政府頒布了《上海市公有住房差價交換試行辦法》,2019年12月改為《上海市公有住房差價交換辦法》。 而且很多地方法規中也直接規定了公房承租人在房屋拆遷中應當要得到相應的補償安置。比如北京在《北京市關于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中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就明確規定,公房承租人愿意按照房改政策購買所承租公房的,應當在房屋征收決定公告發布之日起20日內購買,購房后公房承租人作為被征收人與區、縣房屋征收部門簽訂補償協議。 公房承租人在規定期限內不愿意按照房改政策購房的,房屋所有權人可以在規定期限內與公房承租人協商達成書面一致意見,通過貨幣補償或者用其它房屋安置公房承租人。 對公房承租人按照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房屋價值補償總額扣除房屋重置成新價款后的部分進行補償;公房承租人也可以按照征收補償方案選擇房屋安置,取得的補償款與房屋安置的購房款之間的差額由公房承租人承擔。 《上海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細則》中規定,因舊城區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在征收決定作出后,組織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根據征收補償方案簽訂附生效條件的補償協議。 對公有房屋承租人的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評估價格×80%+價格補貼,承租人選擇產權調換的,為評估價格加價格補貼。 因此,我們可以得知,雖然公房承租人并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權,但是如果遇到征地拆遷,應當要給予經濟補償或者安置,要達到“居者有其屋”。 公租房拆遷只給承租人幾萬塊合理嗎? 從以上內容中其實我們可以得知,公房承租人是有權獲得大部分的利益的,可現實是,個別地方并沒有將公房承租人作為拆遷補償的對象,通常只給公房承租人一些所謂的搬遷補助,所簽訂的協議也只是搬遷補助的協議,諸如安順公交車司機所遇到的情況,給的7萬多元只是搬家的補助費,所簽協議也是搬遷協議,并非房屋征收補償協議,也就是說,一套40多平方米的房子只給補了7萬余元,無論如何都是說不過去的..... 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第19條明確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征收補償條例第18條還規定:“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 《物權法》第42條規定,征收個人住房的,應當保障他的居住條件。 而安順公交車司機和個別公房承租人在拆遷中的遭遇,顯然是沒有達到這一規定,這讓原本有房的人失去了房,讓原本生活還算過得去的人一下子跌到了深谷。 棚改是好事,即可利民也可利國,但是不能因棚改讓公房承租人失去其唯一的住房,讓其去睡大街。國家這幾年大力推進各種保障性住房,就是為了實現讓老百姓有住房,讓群眾安居樂業。因此,凱諾律師提醒大家,在征地拆遷中無論自己扮演著什么角色,在遇到拆遷問題,或是遇到不公的拆遷時都要及時的咨詢律師,且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這些疑難雜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