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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嚴禁未批先用、批少占多等六種違法行為,制止耕地非農化!时间:2020-09-18 阅读 實踐中,無論是因公共利益實施的征地拆遷還是其他拆遷項目實施過程中,未依法批準就占用農用地、耕地,永久基本農田的現象常常存在,有的地方還存在少批多占,拆分審批的情況。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第二項中指出,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審批權在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不得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下放土地審批權。嚴禁規避法定審批權限,將單個建設項目用地拆分審批。“拆大改小”進而規避審批權限,這也是一種土地違法表現形式。 另外,《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的,要由國務院批準。《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 征收農用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先行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 從以上規定中我們可以看出,國家對于單位或是個人占地有著嚴格的規定。不僅如此,國家為了遏制違法占地、違法征收的行為,也發布、作出了一些規定、通知,這些文件一經發布,在一定程度對于上述中講到的違法行為均有所遏制。但是,對于擅自占用農用地及其他土地的現象當下仍然是不少。 對此,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就印發了《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強化監督管理,落實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堅決制止各類耕地“非農化”行為,堅決守住耕地紅線。 《通知》中指出,耕地是糧食生產的重要基礎。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耕地保護,近年來,出臺了一系列嚴格耕地保護的政策措施,但一些地方仍然存在違規占用耕地開展非農建設的行為。 比如近日,廣州市紀委監委就通報了4起黨員干部違規侵占農村土地典型問題,通報中指出,4起典型問題,有的是黨政機關領導干部在農村宅基地違法建房;有的是農村黨員干部非法占用土地建房;有的則是基層黨員領導干部協助家屬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 耕地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基本資源和條件。耕地保護也事關國家糧食安全、生態安全和社會穩定。若黨員干部違規占用農村土地和違法建設,那么這就與中央的要求背道而馳,也是與民爭利的典型行為,更是損害農民利益和國家利益的典型行為。因此,這些行為破壞耕地和生態紅線、侵害農村集體和國家利益,必須堅決整治,嚴肅查處。 因此,在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通知》中就明確列出了六種嚴格禁止的耕地“非農化”行為: 一、嚴禁違規占用耕地綠化造林。 禁止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種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綠化裝飾以及其他破壞耕作層的植物。違規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造林的,不予核實造林面積,不享受財政資金補助政策。 二、嚴禁超標準建設綠色通道。 鐵路、公路兩側用地范圍以外綠化帶用地審批,道路沿線是耕地的,兩側用地范圍以外綠化帶寬度不得超過5米,其中縣鄉道路不得超過3米。不得違規在河渠兩側、水庫周邊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超標準建設綠色通道。禁止以城鄉綠化建設等名義違法違規占用耕地。 三、嚴禁違規占用耕地挖湖造景。 禁止以河流、濕地、湖泊治理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不準在城市建設中違規占用耕地建設人造濕地公園、人造水利景觀。 四、嚴禁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擴大自然保護地。 新建的自然保護地應當邊界清楚,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自然保護地以外的永久基本農田和集中連片耕地,不得劃入生態保護紅線。 五、嚴禁違規占用耕地從事非農建設。 不得違反規劃搞非農建設、亂占耕地建房等。鞏固“大棚房”問題清理整治成果,強化農業設施用地監管。 六、嚴禁違法違規批地用地。 批地用地必須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凡不符合國土空間規劃以及不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國家產業政策的建設項目,不予批準用地。不得通過擅自調整縣鄉國土空間規劃規避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審批。各項建設用地必須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報批,按照批準的用途、位置、標準使用,嚴禁未批先用、批少占多、批甲占乙。嚴格臨時用地管理,不得超過規定時限長期使用。 《通知》中還指出,對本地區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嚴肅查處違法占用和破壞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的行為,對發現的問題限期整改。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嚴肅追究責任。 凱諾律師最后提醒大家,土地征收、房屋拆遷關乎被征收人的權益,也影響著老百姓的生活,因此,在征收過程中,如果遇到未批先建、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拆分審批以及在批后未依法征收的情況,一定要及時的向有關部門反映或是舉報,當然,也可以采取法律措保障、維護自己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