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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遷律師: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這9個問題,你不能不知时间:2020-10-26 阅读 一直以來征地拆遷是備受老百姓關注的焦點,但是在征地拆遷當中往往會出現很多的問題,那么,都有哪些最常見的問題呢?下面拆遷律師就為大家來簡單的說一下! 一、國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的補償方式是什么? 答:有兩種,一、貨幣補償;二、房屋產權調換。 二、國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價值、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由誰測算得出呢? 答: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三、房屋價值評估的目的是什么? 答:被征收房屋價值評估的目的是:為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確定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提供依據。 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評估的目的是:為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計算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提供依據,評估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價值”。 四、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眾多,由房屋征收部門、被征收人中的哪一方選定? 答: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通過多數決定、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五、可以選擇兩家以上評估機構嗎? 答:同一征收項目的房屋征收評估工作,原則上由一家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承擔。房屋征收范圍較大的,可以由兩家以上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共同承擔。兩家以上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承擔的,應當共同協商確定一家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為牽頭單位。 六、由誰與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定立委托合同? 答: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選定或者確定后,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門作為委托人,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出具房屋征收評估委托書,并與其簽訂房屋征收評估委托合同。 七、評估中,房屋征收部門、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被征收人的義務有哪些? 答:(一)調查階段: 房屋征收評估前,房屋征收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單位對被征收房屋情況進行調查,明確評估對象。調查結果應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安排注冊房地產估價師對被征收房屋進行實地查勘,調查被征收房屋狀況,拍攝反映被征收房屋內外部狀況的照片等影像資料,做好實地查勘記錄,并妥善保管。 被征收人應當協助注冊房地產估價師對被征收房屋進行實地查勘,提供或者協助搜集被征收房屋價值評估所必需的情況和資料。 房屋征收部門、被征收人和注冊房地產估價師應當在實地查勘記錄上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二)結果公示階段: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按照房屋征收評估委托書或者委托合同的約定,向房屋征收部門提供分戶的初步評估結果。 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將分戶的初步評估結果在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示。 公示期間,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安排注冊房地產估價師對分戶的初步評估結果進行現場說明解釋。存在錯誤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修正。 (三)公示期滿后: 分戶初步評估結果公示期滿后,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向房屋征收部門提供委托評估范圍內被征收房屋的整體評估報告和分戶評估報告。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轉交分戶評估報告。 八、對評估結果有異議怎么辦? 答:首先,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門對評估報告有疑問的,出具評估報告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向其作出解釋和說明。 其次,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門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 再次,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門對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復核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復核結果之日起10日內,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最后,被征收人對補償仍有異議的,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處理。 九、評估中的費用由誰承擔? 答:房屋征收評估、鑒定費用由委托人(房屋征收部門)承擔。但鑒定改變原評估結果的,鑒定費用由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承擔。復核評估費用由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承擔。的權益,避免讓自己在拆遷中吃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