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凱諾律師:明確了,即使征收方已經依法安置,但仍存在違法拆除时间:2020-10-27 阅读 于先生的房屋在征收過程中,因補償事宜沒有達成一致被強拆。于先生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委托了律師....下面凱諾律師就與大家一起來看一下 于先生是河南省人,在當地街道辦事處建有房屋一處,土地性質為集體。2018年,相關部門作出《棚戶區房屋征收決定的通告》。2019年1月,征地批復文件中同意相關部門征收當地的部分土地。2月,相關部門作出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將征收土地方案的內容和有關事項進行了公告。于先生的房屋也在此次征收的范圍內,但在征收過程中,因補償事宜未達成一致,相關部門便于4月將于先生的房屋實施了強制拆除。 于先生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于先生認為,相關部門的這種行為給予自己造成了嚴重的損失,所以,請求確認相關部門組織人員將其房屋強制拆除的行為違法。 法院審理認為,相關部門自稱拆除于先生房屋是在于先生騰空房屋后自行配合征收部門拆除的,但于先生對此予以否認,雙方在拆除房屋之前,未就安置補償問題達成一致,從拆除現場視頻中來看,在拆除現場有警戒線、有警車、警察等大量工作人員在現場維持秩序。所以,從上述情況中可以看出,對于先生家房屋實施的拆除行為明顯是行政強制行為。 況且,涉及于先生所在村土地房屋的征收,相關部門在批準文件下發之后,是依照集體土地征收程序進行的,但是相關部門提供的征收決定通告或是征地批復文件中涉及到于先生所在村部分,均已經被依法撤銷,實施征收行為沒有事實依據,并且相關部門的征收還違反了《土地管理法》中的相關規定。據此,法院確認了相關部門強制拆除于先生房屋的行為違法。 相關部門上訴稱。于先生的宅基地是在未經法定程序、未取得行政村授權的情況下私買私賣而來的。購買后也未依法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證。其當庭出示的行政村證明與證人證明內容相互矛盾,不能證實于先生享有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權。雖然,公民的合法權利應當要受到法律的保護,但是于先生的土地來源非法,違反了《土地管理法》中一戶一宅的規定。 相關部門還辯稱,在房屋拆除之前,已經將征收補償款打入了于先生個人賬號,并且于先生的家人也已經按照拆遷安置補償規定,選擇了安置房,所以,一審法院認定相關部門強拆的行為違法錯誤。況且,在于先生已經超過了起訴期限。因此,請求法院駁回于先生的訴訟請求。 二審法院審理查明的事實與一審法院查明的事實一致。 二審法院認為,相關部門提交的證據不能證明被訴拆除行為系因于先生自愿交付其處置。相關部門提供的街道辦出具的情況說明,不能作為證據采納。根據《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實施條例》中的規定,相關部門實施強制拆除的,必須要向人民法院申請。即使有合法的征地批復作為前置程序,在強制拆除責令交出土地時,也應由土地管理部門作出責令交出土地決定,并申請法院執行。 所以,一審法院判決相關部門強制拆除于先生房屋的行為違法并無不當。 針對本案,凱諾律師認為,無論是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還是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在實施強制拆除之前,必須要向人民法院申請,哪怕是在已經發放安置補償的情況下,否則即是違法。對此,凱諾律師提醒大家,在遇到違法強拆時,被征收人一定要對強拆現場進行拍照、錄像,收集證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