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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遷律師:拆遷安置補償協議里沒有這些內容,要拒絕簽字!时间:2020-10-29 阅读 征地拆遷中,由于很多被拆遷人對于拆遷相關的法律意識薄弱,不能清楚的分析出拆遷補償文件中關鍵的信息,輕易聽信了征收方或村委會的建議,盲目簽字,導致簽訂了不合理的補償協議,損害了切身利益。 在面臨拆遷中,拆遷補償協議作為約束,保證了雙方的相應職責,一旦簽字后,再想反悔就很難了。接下來,凱諾律師根據案件咨詢反饋,為大家介紹一下拆遷安置補償協議里要注意哪些內容: 簽訂協議的主體信息是否合法: 根據國家規定征收的主體有且只有一個,那就是政府,我國最低一級政府是鄉鎮人民政府。所以實施征收的只有政府,如果是村委會、街道辦、拆遷辦等都是不合法的主體。 各項補償內容的具體明細及拆遷補償方式: 如果存在廠房出租的情況,這個各項補償內容的具體明細就尤為重要,也涉及到雙方以后分割拆遷補償款的份額確定。 其次,如果選擇貨幣補償,被拆遷人應當注意協議中的補償金額、支付方式、支付時間是否清楚明確。 如果選擇產權置換,被征收人在簽訂補償協議之前就應當要了解安置房是否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且要了解安置房面積戶型、安置房朝向等相關情況。實踐中,很少有征收方能夠提供現房進行安置,所以如果不是現房安置,那么也應當約定過渡期限,要依據過渡期限支付臨時安置費或是要求房屋征收部門提供周轉房屋。同時被征收人在拆遷補償協議中一定要明確臨時安置費或是周轉用房、搬遷期限等事項,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沒有明確的約定,在實際履行中很容易產生糾紛。 協議的約定違約責任: 通常來講,雙方簽訂協議,基本都能履行。但為了避免糾紛,我們在簽訂補償協議的時候,要提前防備,在協議里明確相關約定違約責任,也是從合同條款的角度去督促拆遷人盡早的履行合同,順利完成拆遷。 凱諾律師提醒大家,在簽相關拆遷補償協議時,被拆遷人一定要認真閱讀協議上內容,如果遇到內容有含糊不清,不明確或者不正確的信息,各位被拆遷人要拒絕簽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