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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諾律師:房子被違法拆除后,行政賠償的標準應如何確定?时间:2020-10-30 【原创】 阅读 征地拆遷中存在著各式各樣的問題,但最讓老百姓接受不了就是在補償不合理、未進行安置的情況下房屋被違法拆除。面對著曾經居住的房子一夜間變為一堆廢墟,被征收老百姓常常會顯得非常的無奈。 對此,凱諾律師建議大家,房子被違法強拆之后,要積極的取證(對強拆現場拍照、錄像)搜集與此次征地拆遷相關的一些文件,保存好報警通話記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判決征收方強拆違法。 何先生是貴州省人,在當地有合法房屋和土地。2011年相關部門欲征收何先生的房屋,但是面對極低的拆遷補償,何先生等村民并沒有簽訂補償協議。然而,沒過幾天,相關部門便向其下發了《限期改正通知書》和《行政處罰決定書》。隨后,何先生委托了凱諾律師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可是還在維權過程中,何先生的房屋就被相關部門違法拆除,并控制了何先生人身自由直至房屋被完全拆除后才釋放。 面對相關部門的違法行為,凱諾律師向法院提起了訴訟。請求確認相關部門對何先生房屋實施強制拆除的行為違法。后法院采納了凱諾律師的意見,認為相關部門的強拆屬于嚴重的違法行為,嚴重損害了何先生的合法權益。最終法院判決確認相關部門強制拆除何先生房屋的行為違法。 實踐中,類似這樣的強拆行為頗多,基本都是發生在補償不合理,未簽訂補償協議的情況下。但是,在請求法院判決強拆違法并確認強拆行為違法后,被征收人千萬不要認為就萬事大吉了,如果征收方主動找你談強拆之后的賠償問題,那么是再好不過了,相信在律師的幫助下,因強拆房屋給自己造成的損失賠償肯定是少不了,但,若是征收方不主動找你談強拆之后賠償,那么,還要依法提起行政賠償的訴訟,請求法院判決相關部門依法賠償強拆給自己造成的損失。本案中的何先生也是有權提起行政賠償的。 那么,因強拆造成合法財產損失的賠償是什么呢? 相信,這個問題被征收人經常問委托律師。 房屋被違法強拆這是誰也不愿意看到或是接受的,但是房屋被違法強拆,強拆主體就必須要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行政違法拆遷的應當賠償!秶屹r償法》第4條第3項規定,違法征收、征用財產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對于賠償的標準。根據《國家賠償法》第36條第8項規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權造成其他損害的,按照直接損失給予賠償!本唧w的還需要根據案情進行處理,一般有幾下幾種: 1、參照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確定賠償標準 在土地、房屋征收過程中,對因違法強制拆除造成被征收人房屋等相關財產損失的,參照征收補償標準予以行政賠償,確保被征收人因違法強制拆除行為造成損失獲得的行政賠償,不低于行政機關合法征收拆除房屋給予被征收人的行政補償,這一做法符合國家賠償法關于“直接損失”補償的基本原則,不違反法律規定。 大多數被征收人已經依據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簽訂補償協議,該方案能夠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參照該房屋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當事人的相關損失。 也就是說,如果已經有大部分的被征收人依據補償方案與征收方簽訂了補償協議,那么,房屋被違法強拆后的賠償可依據補償方案作出賠償標準。當然了,如果被征收人對此有疑異,也是可以提出自己意見的。 2、參考已簽訂的安置補償協議確定賠償標準 行政賠償不應低于行政補償,即不應低于當事人可獲得的征收安置補償利益。通過綜合比對,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充分救濟保障原則和懲罰性賠償原則,選擇最有利于當事人的賠償標準和賠償方式。 一般來說,參照適用與當事人相仿的其他被拆遷人所簽訂的補償安置協議,往往對當事人更加有利。 3、參照周邊類似房屋的市場價格確定賠償標準 因違法強制拆除合法房屋而引發的行政賠償案件中,考慮到房地產市場行情的變化以及對當事人居住權益的保障,確定賠償標準時不應使賠償請求人獲得的行政賠償低于因依法拆遷所應得到的補償,亦不應低于賠償時該地段類似房屋的市場價值。 在不低于征收補償標準的前提下,受損財產的價值評判可以估價時或判決時為基準。 4、通過委托評估方式確定賠償標準 一般情況下,都是以侵權行為發生時為評估時點。但是,對于時間跨度長,或是因房地產市場波動大,當事人原產權安置權益需要通過貨幣方式實現的,應當選擇最能彌補當事人損失的時點。如果還按照違法行為發生時的時點作為賠償標準,那顯然是無法彌補被征收人損失的。 5、通過走訪詢價方式確定賠償標準 房屋被拆除后,如果無法通過評估來確定被拆房屋的價值時,一般法院就會通過走訪詢價,對被征收人房屋賠償數額予以酌定。 最后凱諾律師要提醒大家,房屋被違法強拆后,切忌采取暴力措施維護自己的權益,這不僅解決不了拆遷問題,而且還會讓自己背上法律責任,最好的方式就是及時的咨詢律師,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