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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諾律師:征地拆遷中常見的誤區,當心中招!时间:2020-11-03 阅读 當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時,許多當事人首先想到的就是要通過法律來解決。在征地拆遷維權中更是如此,隨著老百姓的法律意識越來越高,當征收方無理違法征收、無依據隨意降低補償時,許多被拆遷人就會上網查找維權方法,并咨詢律師,.....然而征地拆遷中的形式、套路眾多,許多被拆遷人還是陷入了一些誤區。 與征收方協商期間,提前報價 遇到征地拆遷時,首先要了解相關文件,在與征收方協商拆遷補償時,不要隨意報價或是提前報價,輕易的報價很容易會讓拆遷方控制談判的走向。從而失去合理補償的機會。 以武力抗衡違法強拆 實踐過程中,常常聽到或是看到一些被拆遷人以暴力的形式對抗強拆,這其實是兩敗俱傷的結果。暴力對抗強拆,不僅得不到法律的保護,還有可能會因此觸犯法律。 房子沒拆不維權 很多被拆遷人總想:房子沒拆,政府也沒再談,即使有通過法律維權也沒用。其實這時大家就進入了一種誤區。當下很多人都知道”強拆“是違法的,所以往往大部分被拆遷人就想等到房子被拆了才維權,但是并不只有強拆這種違法行為才可以通過法律來解決,強拆之后再維權只會讓案件的難度系數增加。征地拆遷涉及到很多的程序問題,征收方往往會利用程序細節多,又不難發現,就會隨意征收。因此凱諾律師提醒大家,只要征地拆遷過程中出現任何一個程序存在違法行為時,被拆遷人都可以啟動法律程序來維權。 打官司贏的概率小,上訪信訪才能解決 有人認為,跟政府打官司贏的概率非常小,又浪費錢,還不如去上訪,只要多去上訪,把事兒鬧大,引起上級政府的重視,說不定就很快的解決了。可真上訪真的如此簡單嗎? 根據《信訪條例》中的相關規定,信訪局、信訪辦這類機構只是一個接待部門,它的主要工作職責就是受理、交辦、轉送信訪人提出的信訪事項,信訪更多的體現在對信訪事項的協調、督查方面,而對于信訪事項往往是無權直接解決的。因此可以看出,信訪是根本不太可能解決征地拆遷中的相關問題的。 我們都知道”民告官“是比較難處理的案件,不同于其它類型的訴訟,而且又涉及到相關重要部門,所以只有通過走法律這條路,被拆遷人的問題才能可能會盡快的得以解決。 其次還要注意的是《行政復議法》和《行政訴訟法》均對時效有著非常具體的規定。如對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行政相對人或利害關系人應該在知道該行為后的兩個月內提起行政復議或三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未告知訴權的,在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內容后兩年內起訴;不知道行政行為具體內容的,涉及不動產的為二十年,其他的為五年。凱諾律師再次提醒廣大被拆遷人,如果一味的選擇去上訪去信訪,不但問題得不到解決,反而有可能會連最后的維權時間都會錯過。 自行啟動法律程序維權 當自己權益受到侵害時,有的被拆遷人為了節省訴訟費,會四處詢問拆遷律師,讀各種與拆遷有關的法律條文,在了解到基本的法律知識后就會試圖通過學到的一些法律法規自行解決問題,等到結果出來之后才發現并不是自己想要的結果。 被拆遷人要知道征地拆遷是一項非常復雜的活動,而且法律法規方面也很繁瑣,若真想要完全搞清楚來龍去脈是要花費很長一段時間的,而且還不一定能夠活學活用。要相信專業拆遷律師的談判經驗,更能準確、直接的找到拆遷中違法的行為,對癥下藥。 以上就是關于征地拆遷中的幾點誤區,希望能夠引起被拆遷人的重視,也希望廣大被拆遷人能夠理性維權、合理維權。遇到征地拆遷中的問題時及時的咨詢專業拆遷律師,委托律師早早介入到案件當中,協助律師在短時間內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