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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面對非法暴力拆遷,這樣的行為屬正當防衛,不負刑責时间:2020-12-02 阅读 實踐中,征收方為了完成拆遷工作,在雙方就補償事宜協商不成的情況下,經常采取暴力行為拆除被征收人房屋以達目的,有的被征收人為了保護自己家人的安全或是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便會與征收方產生正面沖突。那么,面對非法暴力拆遷,被征收人的這種行為是否屬于正當防衛呢?下面,我們來看看最高人民檢察院是怎么認定的? 2020年11月2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了6起正當防衛不捕不訴的典型案例。其中,最能讓被拆遷人產生共鳴的則是“河北省辛集市耿某華正當防衛不批捕案”。 凌晨翻墻闖入被拆遷人家里進行強拆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的案情顯示,2017年8月,石家莊某房地產公司與康某某達成口頭協議,由其負責該公司開發的辛集市某城中村改造項目中尚未簽訂協議的耿某華等八戶人家的拆遷工作,約定拆遷勞務費為50萬元。 2017年10月1日凌晨2點,康某某糾集卓某某等8人趕到項目所在地強拆民房。其中卓某某組織張某某等人,在康某某的帶領下,攜帶橡膠棒、鎬把等工具,翻墻進入耿某華家。耿某華的妻子劉某某聽到動靜后起身來到院子,即被人摁住并被架出院子。隨后,耿某華隨后持一把農用分苗刀出來查看,強拆人員對其進行毆打,欲強制帶其離開房屋,實施拆遷。耿某華遂用分苗刀亂揮、亂捅、將強拆人員王某某等三人捅傷。 但是隨后,卓某某等人將耿某華按倒在地,并將耿某華架出院子。其妻子劉某某被人用膠帶綁住手腳、封住嘴后將其用車拉至村外扔在路邊。在此之后,康某某組織其他人員將耿某華的房屋進行了強拆。當晚,強拆人員將受傷的王某某以及耿某華等人送往醫院救治。 經過鑒定,王某某、俱某某二人損傷程度均構成重傷二級,耿某華及另外一人傷勢較輕未作鑒定。經勘驗檢查,耿某華部分房屋被毀壞。 經研究認定耿某華行為屬正當防衛 2018年11月16日,當地公安局以耿某華涉嫌故意傷害罪立案偵查,于2019年5月提請檢察院批準逮捕。提請逮捕時認為,耿某華的行為雖有防衛性質,但是超過必要限度,屬于防衛過當。同年5月29日,人民檢察院經檢察委員會研究認為,卓某某等人的行為屬于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耿某華的行為具有防衛意圖,其防衛行為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本案不符合特殊防衛的規定,依據刑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耿某華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依法作出不批準逮捕決定。同日,公安機關對耿某華作出撤銷案件決定。 同時,公安機關對強拆人員以故意毀壞財物罪立案偵查。其中,康某某、卓某某、王某某、張某某、俱某某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三年二個月等相應的刑罰。而某地房公司因在未與耿某華就補償事宜未達成一致的情況下,讓拆遷公司拆除其房屋,對耿某華房屋部分毀壞予以了相應賠償,且支付了相關人員的醫療費用。 本案的典型意義在于,耿某華面對正在進行的非法暴力拆遷,其所實施的防衛行為具有正當性,對于致二人重傷的結果,應當要結合不法侵害行為和防衛行為的性質、手段、強度、力量對比、所處環境等因素來進行綜合分析判斷。 不法侵害人員凌晨翻墻闖入耿某華住宅,并強制帶離耿某華夫婦,強拆房屋。耿某華依法行使防衛權利,其防衛行為客觀上造成了二人重傷的重大損害,但是,耿某華是在被多人使用工具圍毆,雙方力量相差懸殊的情況下實施的防衛,綜合評價耿某華的防衛行為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而且,本案不法侵害的主要目的是強拆,是對財產權利實施的暴力,對耿某華夫婦人身傷害的主要方式和目的是強制帶離現場。 雖然強制帶離和圍毆也是對耿某華夫婦人身的傷害,但是,綜合案件具體情況,不法侵害行為不屬于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應當適用一般防衛的法律規定。 老百姓的房子任何人不能隨意侵占 在實踐過程中,因暴力拆遷引起的矛盾、沖突、群體性事件時有發生。但是暴力強拆是我國法律上明文禁止的,無論誰是征收主體、拆遷主體在未與被拆遷人就補償事宜未協商成功、簽訂補償協議的情況下,都不能隨意的征收和違法拆除,否則可能面臨刑法。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27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控制城鎮房屋拆遷規模嚴格拆遷管理的通知》規定:“拆遷人及相關單位要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嚴禁野蠻拆遷、違規拆遷,嚴禁采取停水、停電、停氣、停暖、阻斷交通等手段,強迫被拆遷居民搬遷”。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中也提到:“程序不合法、補償不到位、被拆遷人居住條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定應急預案的,一律不得實施強制拆遷”。 住宅權是每個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隨著公民對住宅權的保護意識不斷增強,對非法侵入住宅行為的容忍度也在不斷降低。 因此,凱諾律師提醒大家,如果被拆遷人在征地拆遷中遇到了違法暴力拆遷,首先要及時的撥打110報警(能不與他們起正面沖突就不要起),不管警察會不會出警都必須要打,同時也要對報警電話進行錄音。其次,對正要非法拆除的場面以及拆除過程、現場進行拍照、錄像。最后及時的搜集相關的文件,將一些房產證、拆遷公告等之類的文件保存好。 當然了,如果遇到像此案例中的情況,那么被拆遷人也不要慌張,要相信法律會為自己主持公道,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