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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諾拆遷律師:如何預防相關部門將違建“一拆了之”?时间:2021-01-29 【原创】 阅读 不拆遷,無違建,一拆遷,盡違建!生活當中有一種現象就是,只要哪里開始要拆遷了,哪里就火速的開始查違法建筑了,而且只要是沒有辦理手續的房子,或是辦理了相關審批手續卻沒有房產證的房子,相關部門統統都會認定為違法建筑,且一拆了之。 所謂的違法建筑,是指未經規劃土地主管部門批準,未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構筑物,或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而占地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建筑物。簡單來說就是在建房之前沒有向村委會或是相關部門申請,就直接在土地上建的房子,這在前兩天我們有說過。 違建房屋的類型有1、沒有經過審批就強行占用已規劃的土地;2、未按照許可證批準的范圍內或者與房屋使用性質不同所建成的建筑;3、擅自改建、加建的房屋;4、擅自將臨時搭建的房屋改建為永久性的房屋;5、沒有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筑;6、未經批準,擅自將房屋改變用途的建筑;7、臨時搭建的房屋,但該房屋超過了其使用期限;8、違反相關法律而搭建的房屋。 但是,實踐過程中,造成違法建筑的原因有很多,有客觀存在的一些原因,也有因歷史遺留問題造成的原因。而且,相關部門在作出房屋征收決定之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于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才能不予補償。不能囫圇的、不能不分青紅皂白的就將所有的未辦理手續的房屋全部認定為違法建筑并拆除且不予任何的補償。 房屋是老百姓避風的港灣,可隨著社會不斷的發展,難免會遇上拆遷,那么作為老百姓怎么才能在拆遷中防止相關部門這種“一拆了之”的行為,保住房子呢?下面,凱諾律師就為大家教幾招 第一、知己知彼才能百戰不殆 在知道拆遷之前,作為被征收人首先要及時了解自家房屋的情況。想必大家在生活中都聽說過,有被征收人房屋被認定為違法建筑的這種消息,因此,為了避免自家房屋也被認定為違法建筑,就需要知道自家房屋是何時建的,有沒有辦理過相關的審批手續、房屋面積是否與房產證上的一致,房屋面積是否超過了地方所規定的標準等。只有及時的了解清楚了,在征收方將房屋認定為違法建筑時才能有效的應對,并有效的防止他們拆除。 另外,律師還要提醒大家一點的是,被征收人在拆遷之前還要將與自己相關的權屬證件,比如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宅基地證,或是房屋買賣合同等保存好,主動的去了解相關的征地信息及法律知識,只有這樣,在拆遷時才有可能拿到合理的補償。 第二、掌握主動性,以守為攻 當房屋被認定為違法建筑,或是在拆遷補償談不攏的情況下,被征收房屋一定要有人看守,防止相關部門偷拆。實踐中,很多房屋都是在被征收人不在的情況下,被相關部門或是村委會給強制拆除的。 第三、對于有目的性的違建要提起訴訟 實踐中,有很多征收方為了盡快完成拆遷工作,或是加大業績,常會以拆違促拆遷的手段進行征收,對被征收人作出限期拆除決定書。凱諾律師就代理過數起這樣的案子,但相關部門這么做不僅僅會加大業績,還會侵害被征收人的合法利益。 因此,當被征收人遇到這種情況時,千萬不要盲目的聽從相關部門的違建認定,或是自己動手拆除房屋,需要及時的咨詢專業律師,及時的委托律師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撤銷限期拆除決定書,保住自己的房子。 最后,凱諾律師還需要提醒大家,《行政訴訟法》與《行政復議法》中雖然規定,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是提起行政訴訟。但如果被征收人不在法定時間(60日內)內提起復議或(6個月)內訴訟的話,那么,被征收人面臨的不僅僅是房屋被強拆的問題,還有錯誤維權機會的問題。要知道法律是不保護躺在權利上睡覺的人,因此,在收到限期拆除決定書時一定要及時的采取法律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