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拆遷律師:注意了,這樣的補償安置方案對被征收人權利會產生影響时间:2021-02-23 阅读 補償安置方案是土地征收或是房屋征收過程中必不可少的一個文件,更是非常重要的一份文件,一般由相關部門或是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審批。但是實踐過程中,補償方案也有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情況,有的是沒有書面公示,有的則是內容不完整、不明確等,有的甚至是在土地未被征收批準的情況下就制定了補償安置方案。 根據(jù)《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的規(guī)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給予公平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qū)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并且由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qū)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在征收房屋之前,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房屋征收決定作出之后,根據(jù)《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的規(guī)定,房屋征收部門要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 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內容應當包括:1、征收補償依據(jù);2、征收補償原則;3、征收目的;4、征收范圍;5、補償方式;6、補償金額;7、補償辦法;8、實施時間、9、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時間等。 集體土地征收時,根據(jù)《土地管理法》第47條規(guī)定,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多數(shù)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補償安置方案中的內容包括:1、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類、面積,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種類、數(shù)量,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的數(shù)量;2、土地補償費的標準、數(shù)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3、安置補助費的標準、數(shù)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4、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和支付方式;5、農業(yè)人員的具體安置途徑;6、其他有關征地補償、安置的具體措施。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一般是在土地已被批準征收后,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擬訂并聽取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后,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也就是說,補償安置方案是在土地被征收批準之后制定并實施的。 然而,在集體土地征收過程中,有地方在土地未征收批準的情況下,就制定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那么這樣的補償安置方案是否合法呢?是否會對被征收人產生影響呢? 答案是會的。而且在司法實踐中也有這樣的判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款規(guī)定,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jù)經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村予以公告,聽取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后,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xié)調;協(xié)調不成的,由批準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征地補償、安置爭議不影響征收土地方案的實施。 在土地已確定被征收的情況下,被征收人對補償標準或安置有爭議并不影響征收土地方案的實施,被征收人的權益可在后續(xù)具體的補償安置環(huán)節(jié)中得到救濟。但是,如果集體土地未經征收,行政機關制定的被訴《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不僅規(guī)定了征收補償辦法、相關補助及獎勵標準,還明確了征收范圍、征收期限、征收依據(jù)等,實質上包含了征收房屋決定,則不同于一般意義上的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明顯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產生了直接影響。(2020)最高法行再29號 不僅這樣的補償方案會對被征收人產生影響,而且內容不完善、不明確、補償標準不合理的補償安置方案不論是集體土地征收還是國有土地征收中的補償安置方案也都會對被征收人產生不利的影響。因此,凱諾律師提醒大家,對這樣的補償方案一定要及時的采取救濟措施,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