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凱諾拆遷律師:拆遷談判應避免的3大點言行时间:2021-03-22 阅读 不可否認,拆遷可以從根本上改變老百姓生活水平,改善生活環境,而且城市拆遷改造無論是對被征收人來說還是對城市來說應該都是有益處而無害處的。實踐中,很多拆遷項目的初心也都是以提高老百姓生活質量為目的。 但是,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卻常常會出現這樣或是那樣的問題,比如強拆、沒有征收公告就征收,沒有批復文件就實施等,我們且不說拆遷程序是否合法,因為總得來說,拆遷程序與老百姓最終獲得的合理補償,達到最終的目的并沒有直接的聯系,但是在拆遷改造中,給予老百姓的補償最起碼應該要合理、公平,這在《土地管理法》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也都有明確的規定,可這點并沒有在實踐征收過程中落實過。 因此,老百姓要想獲得合理的拆遷補償,那就得與征收方進行談判了,對于如何談判才能提高補償,我們在昨天的文章及以前的文章中都有說過,今天我們就主要來說一下在談判過程中被征收人需要注意的一些言行。 一、漫天要價 在征地拆遷中不乏這樣的被征收人,就是被拆遷人在不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或是認精自己房屋真正價值的情況下,認為自己房屋的價值應該得多少多少萬元,不應該只是征收方給的那么一點補償,于是就獅子大開口,向征收方要多少多少萬,殊不知,這種行為可能會導致被征收人錯過良好的談判機會,甚至導致拆遷方啟動法律程序,而被征收人得到的結果卻是補償還不如征收方之前給的。 對此,凱諾律師要提醒部分被拆遷人,這種做法是不提倡的,否則只會對自己不利,只會讓自己陷入非常被動的局面。而對被拆遷人有利的做法則是在談判期間,一定要做到少說多聽,在聽到對方說的補償標準后,然后與自己的實際損失進行比較、衡量,若覺得與自己的實際損失落差有點大,那么則可以日后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二、眷戀故土不愿搬遷 除了上述那類被拆遷人之外,還有就是不管你怎么說我就是不拆這類人。很多人可能眷戀故土,不想離開這個生活了幾十年的地方,加之又習慣了當下生活,于是在拆遷時可能就會非常固執不愿搬遷。但是這樣就真的不用搬遷了嗎?事實上,并非如此,因為有的拆遷工程期比較短,需要在一定的期限內完成,而有的則是以公共利益為名展開的拆遷項目,如基礎設施建設、舊城改造、棚戶區改造等。一般而言,這些拆遷項目,并不會因為這類被拆遷人眷戀故土,不愿搬遷而停滯不前的,尤其是以公共利益為名的拆遷項目,更不會因為這類被拆遷人拒絕搬遷就放棄征收。 所以,在拆遷時必須要認清接受事實,依法配合征收方拆遷。當然了,如果在拆遷過程中覺得,拆遷補償標準可能會讓自己的日后生活水平有所降低,那么,則可以與征收方好好協商來提高補償,這樣既填補了精神上的創傷,也填補了物質上的損失。 三、補償不合理遇強拆,以命相搏 在雙方就補償談崩的情況下,或是遇到強拆時,往往就有被征收人以命相搏來爭取自己的權益。但凱諾律師想要說的是,面對被征收人補償不合理,遭遇到違法強拆的情形,我們也為被拆遷人感到心痛,但是拆遷補償不合理,并非只能以命去爭取,這種做法無論對誰來說,其結果就只有兩敗俱傷,沒有誰是贏家。 因此,在面對補償不合理或是遭遇強拆時,對被征收人較為有利的做法應當是,先撥打110報警,讓公安機關介入,警察的介入一方面可以避免發生嚴重的人身受損事件,一方面可以對現場證據進行固定,無論從哪個角度而言都遠遠好于暴力抗拆。另外,就是讓律師利益法律來幫助自己與征收方進行談判,提高補償或是確認強拆行為違法,主張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