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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通過《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草案)》,以后土地征收這樣進行时间:2021-04-25 【原创】 阅读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于4月21日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草案進一步明確控制耕地轉為林地、草地等其他農用地,嚴格執行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細化了土地征收程序,設立了征收土地預公告制度,規范了征收補償,以及規定有關費用未足額到位的不得批準征收土地,保障被征地農民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下面我們就結合《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中的內容就大家比較關注的土地征收程序方面為大家來解析一下 一、發布土地征收啟動公告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中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確需要征收土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認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應當發布土地征收啟動公告。征收土地啟動公告應當要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發布,公告時間不少于五個工作日。 土地征收啟動公告內容應當要包括征收范圍、征收目的、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等。土地征收啟動公告自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不予補償。 其實,我們不難發現,自新《土地管理法》的實施及《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草案)》的通過,農村土地征收程序已經發生了較大的變化,比如將原先的征地批后公告改為了征地批前公告,而且征收公告也有了一個轉變,從“擬征地公告”和“征地公告”變成了“土地征收啟動公告”。 但不論是土地征收啟動公告還是預征收公告、擬征收公告,被征收人必須要重視這份文件,不過,實踐過程中,老常常有老百姓認為土地征收啟動公告、擬征收公告不會對自己產生實質性的影響,便忽略或是漠視它,直到土地已經被征收,才意識到其的重要性。可事實上,土地征收過程中的每一份文件都與被征收人利益息息相關,哪怕是一份征地公告,被征收人都需要引起足夠的重視,否則可能會導致被征收人錯過維權的時機。 另外,凱諾律師還需要提醒大家,征收方將土地征收公告發布后,被征收人除了要認真查看、及時拍照留在眲之外,千萬不要心存僥幸,為了獲取更多的利益進行搶建、搶栽、搶種,否則即使建成,那么也可能會被認定為違法建筑或是違法行為而不予補償。 二、進行土地現狀調查 土地征收啟動公告發布之后,征收方應當要組織相關人員對擬征收土地現狀進行調查,并且要將調查結果與被征收人進行確認。《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中規定,土地現狀調查的內容包括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信息。 此時,被征收人一定要認真的查看土地現狀調查表,一旦發現土地現狀調查表上的內容與實際情況有所不同,比如土地面積少于實際面積,青苗或是果樹少于實際栽種的棵樹,那么被征收人一定要提出來,要求相關人員重新調查,避免吃啞巴虧。 三、進行社會風險評估 除此之外,還要進行社會風險評估,自新《土地管理法》實施之后,社會風險評估不光出現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集體土地征收也需要進行社會風險評估,而且今后社會風險評估結果將會是申請土地征收的重要依據。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中的規定,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應當對征收土地的社會穩定風險狀況進行綜合研判,確定風險點,提出風險防范措施和處置預案。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是申請土地征收的重要依據。 由此而見,社會風險評估在集體土地征收中也是必經的一道程序,如果未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那么土地征收項目能不能獲得審批就待商榷了。對此,凱諾律師提醒大家,在實踐征收過程中,若征收方未依法進行評估,那么當事人可以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四、編制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第二十九條,縣(市)人民政府應當依據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結合土地現狀調查情況,組織自然資源、財政、農業農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編制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包括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內容。 五、補償方案在擬征收土地內進行公告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第三十條,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擬定后,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發布征地補償安置公告,公告時間不少于三十日。征地補償安置公告應當同時載明辦理補償登記期限、異議反饋渠道等內容。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聽證。 也就是說,安置補償方案擬定后需要在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進行公告,公告的時間至少是30天,如果被征收人認為該補償方案不符合法律規定,那么相關部門就需要組織聽證。但是實踐過程中,我們發現很多被征收人都不知道有安置補償方案這樣一份文件,更不知道是如何對自己補償的,對于被征收人認為安置方案不合法的,相關部門也往往是以各種理由進行搪塞。對此,凱諾律師提醒大家,土地征收過程中,被征收人是享有知情權、參與權及監督權的,所以在遇到未發布補償方案這種情況時,一定要及時的咨詢律師,把握好維權時間,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六、作出征地補償安置決定 征收補償安置決定類似于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的“征收補償決定”,實踐土地征收過程中,如果有個別被征收人因各種原因未與征收方簽訂補償協議,那么征收方可以依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和補償登記作出征地補償安置決定。 對此,這里要提醒大家,今后要是收到征地補償安置決定,那么則意味著被征收人被下了最后“通牒”,此時,被征收人一定要把握好維護權益的時間,千萬不要一味地拖延,否則征收方可能就會強征或是強拆,因此呢,建議當事人及時的咨詢律師,依法在60日內向有關部門申請行政復議或是在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