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明確:2021年違法拆遷維權,可以從這個程序入手了!征收拆遷過程中,征收方經常在催告程序上違法,有的是不履行催告程序便直接強拆,有的是催告程序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 因此,催告程序成為征收方最容易遺漏或最容易違法的關鍵節點,程序違法往往會導致行政行為違法,所以,增加對催告程序的了解也是十分重要的,程序違法的,被征收拆遷人可以提起行政復議或訴訟請求,申請國家賠償等方式進行維權。那么,關于催告程序如何判斷其是否合法?未經催告就強拆的如何救濟? 01:強拆前履行催告程序的必要性! 根據《行政強制法》相關規定,行政機關在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前,應先催告當事人自己履行義務,執行強拆程序時,行政機關可能會采取強制、暴力手段迫使當事人履行義務,此行為可能侵害公民合法權益,造成不穩定因素,所以,在強制執行程序中,必須要求行政機關謹慎履行催告程序! 02:以通知代替催告合法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34條規定,行政機關依法作出行政決定后,當事人在行政機關決定的期限內不履行義務的,具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依照本章規定強制執行;第35條規定,行政機關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前,應當事先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催告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第37條第1款規定,經催告,當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決定,且無正當理由的,行政機關可以作出強制執行決定。根據前述規定,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強制行為之前應當制作行政決定,當事人在行政決定的期限內不履行義務的,應當進行書面催告,經催告后當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作出強制執行決定。 03:強拆催告必須滿足哪些條件? 1、必須書面形式作出。書面的催告書是征收方證明其強拆行為合法的重要依據,征收方以書面形式作出催告行為,留底保存。實踐中,征收方僅派工作人員到現場或通過電話通知等方式告知被征收拆遷人的,被征收人可以有權拒絕! 2、必須載明法定事項。書面催告書必須載明以下事項:履行義務的期限;履行義務的方式;涉及金錢給付的,應當有明確的金額和給付方式;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權和申辯權。提醒注意,實踐中,被征收拆遷人往往處于被動的一方,法律必須保證被征收人有權陳述事實并進行申辯,否則,該催告書可能會被認定違法行政行為。 04:強拆中關于拆違條件有哪些? 拆遷中,對違法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拆除,注意,行政訴訟的訴訟時效為6個月,有關部門拆除違建也要在6個月期限后實施。 05:結語 律師建議廣大被征收拆遷人注意:強拆程序復雜繁瑣,任何一個環節不符合法定要件,都可能導致整個行為違法,需要對拆遷程序的每個細節都有精準把握,當然,催告程序不合法也很可能直接導致強拆違法,被征收拆遷人可以通過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維權。必要時可以咨詢或委托專業拆遷律師尋求幫助,被征收拆遷人一定要明確維權的目的,維權方式只是輔助手段,確認強拆違法是維權的基礎,獲得賠償才是最終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