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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涉及泰安高新區3個村,用于交通運輸和住宅!近日,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發布 擬征收土地公告 為提供泰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用地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山東省土地征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泰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現發布擬征收土地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圍、權屬、用途 地塊1位置范圍:篦汶路以東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北集坡街道辦事處泉上村 用途:交通運輸用地 地塊2位置范圍:鳳棲路以西,鳳祥路以東,鳳凰小學以北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北集坡街道辦事處鳳凰莊村、魏家洪溝村 用途:住宅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 土地征收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批復》(魯政字〔2020〕74號)公布的泰安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個區片,其中,III級區片每畝補償7.5萬元;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按照《山東省國土資源廳、山東省財政廳關于泰安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魯國土資字〔2017〕357號)的規定執行。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完成后,由泰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開發區分局會同泰安高新區財政財務管理部、泰安高新區社會事務服務中心等有關部門制定并公示。 三、公示日期 2021年5月26日至2021年6月8日。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后,凡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擬于2021年5月26日至2021年6月25日由泰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開發區分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勘測定界和清點確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并在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或者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發布行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復議申請;對泰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開發區分局組織的勘測調查清點確認行為有異議的,可以于其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60日內向泰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申請行政復議。行政復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聯系人:泰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開發區分局 聯系電話:0538-8937505 泰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1年5月26日 。ù思_發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