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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違法案件查處時限規定及新的調整變化追訴時效 《行政處罰法》(2021年1月22日修訂)第三十六條 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長至五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解讀:違法占用土地的行為,恢復土地原狀前,應視為繼續狀態。如果建筑不符合城鄉規劃,對規劃的影響就始終存在,應視為繼續狀態。 辦案時限 《自然資源行政處罰辦法》規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自立案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案情復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經本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特別復雜的除外。 新的規定:《行政處罰法》(2021年1月22日修訂)第六十條 行政機關應當自行政處罰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內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管轄 有管轄權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轄權的,可以報請上一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指定管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之間因管轄權發生爭議的,報請共同的上一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指定管轄。上一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在接到指定管轄申請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作出管轄決定。 立案 核查后,自然資源執法工作機構認為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填寫《立案呈批表》,報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人審批。符合條件的,應當在十個工作日內予以立案。 告知 違法行為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制作《行政處罰告知書》,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送達當事人。當事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陳述和申辯應當在收到《行政處罰告知書》后三個工作日內提出。口頭形式提出的,案件承辦人員應當制作筆錄。 聽證 《自然資源行政處罰辦法》規定:對擬給予較大數額罰款或者吊銷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等行政處罰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制作《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送達當事人。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收到《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后三個工作日內提出。 新的規定:依據《行政處罰法》(2021年1月22日修訂),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后五日內提出;行政機關應當在舉行聽證的七日前,通知當事人及有關人員聽證的時間、地點。 催告 《履行行政處罰決定催告書》送達十日后,當事人仍未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可以向土地、礦產資源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申請強制執行 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可以自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土地、礦產資源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機關強制執行的申請,應當在五日內受理。人民法院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內作出執行裁定。發現存在問題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是否執行的裁定。裁定不予執行的,應當說明理由,并在五日內將不予執行的裁定送達行政機關。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法院不予受理或不予執行的裁定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上一級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復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是否執行的裁定。 行政復議 當事人申請行政復議的時限為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 行政訴訟 《國土資源違法行為查處工作規程》提出:當事人申請行政訴訟的時限一般為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三個月內。 新的規定:《行政訴訟法》(2017年6月27日第二次修正)第四十五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特別規定:《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條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對責令限期拆除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責令限期拆除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移送公安 自然資源部門主管負責人收到《違法案件處理決定呈批表》后,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移送的決定。決定不移送的,應當寫明不予批準的理由。決定移送的,在移送決定批準后24小時內辦理移送手續。 公安機關對移送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之內,提請做出決定的公安機關復議。 移送監察機關或有關機關 決定移送的,應當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者其他處理決定后十個工作日內,制作《行政處分建議書》,附具其他相關材料。 移交財政部門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作出沒收礦產品、建筑物或者其他設施的行政處罰決定后,應當在行政處罰決定生效后九十日內移交同級財政部門處理,或者擬訂處置方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