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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依法保護進城農戶的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7月26日,最高法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 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最高法民一庭三級高級法官趙風暴答記者問時說,《意見》強調依法保護進城農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督促行政機關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等作為農戶進城落戶的條件。 “土地是廣大農民群眾賴以生存的根本,是廣大人民群眾的命根子。”趙風暴介紹,《意見》明確,要依法審理農村土地“三權分置”糾紛案件,推進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確保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維護農民集體、承包農戶、經營主體的合法權益。 據悉,《意見》明確,要依法審理涉土地經營權抵押權以及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等糾紛案件,保障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承包農戶進城落戶的,通過司法手段支持保護其按自愿有償原則依法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或將承包地退還集體經濟組織。 趙風暴說,《意見》還要求,依法妥善處理宅基地使用權因抵押擔保、轉讓產生的糾紛,依法保護當事人權益,助推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嚴厲打擊破壞土地資源犯罪行為,依法認定違法占用耕地建房等合同無效,支持行政機關依法開展土地行政執法。加大對涉及亂占耕地建房違法行為的生效裁判和行政處罰決定中金錢給付義務的強制執行力度,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確保堅守18億畝耕地紅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