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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最新征地通告!擬征地1003畝,作為教育、住宅用地等洛陽最新征地通告!擬征地1003畝,作為教育、住宅用地等 8月19日,洛陽市政府發布最新征地通告,擬征地66.9128公頃(折合1003.692畝)。 其中,擬征收諸葛鎮等2個鎮、司馬社區等4個社區集體農用地18.9159公頃(其中耕地15.3546公頃、林地2.5637公頃、其他農用地0.9976公頃)、建設用地9.1367公頃、未利用地1.2146公頃。以上共計29.2672公頃,擬作為洛陽市2021年度第二十二批城市建設用地。用地批準后擬作為教育用地、住宅用地。 擬征收老城區邙山街道等2個街道、營莊社區等5個社區集體農用地16.7744公頃(其中耕地16.2250公頃、園地0.0626公頃、其他農用地0.4868公頃)、建設用地20.8712公頃。以上共計37.6456公頃,擬作為洛陽市2021年度第十六批城市建設用地。用地批準后擬作為住宅用地、商服用地、交通運輸用地。 洛陽市人民政府 關于洛陽市2021年度第二十二批城市建設用地擬征地補償安置的通告 洛政通〔2021〕49號 根據洛陽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近期城鎮開發邊界和年度土地利用計劃,擬征收諸葛鎮等2個鎮、司馬社區等4個社區集體農用地18.9159公頃(其中耕地15.3546公頃、林地2.5637公頃、其他農用地0.9976公頃)、建設用地9.1367公頃、未利用地1.2146公頃。以上共計29.2672公頃,擬作為洛陽市2021年度第二十二批城市建設用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7條之規定,現將擬征地補償安置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圍 地塊1:東至用地界、西至用地界、南至用地界、北至用地界; 地塊2:東至道湛街、西至用地界、南至韓村巷、北至福民巷; 地塊3:東至提架莊街、西至光武大道、南至用地界、北至司馬光路。 二、征收土地現狀、地類及面積 擬征收諸葛鎮司馬社區集體土地2.0497公頃,全部為農用地(其中耕地1.9516公頃、其他農用地0.0981公頃); 擬征收諸葛鎮西馬社區集體土地8.7078公頃,其中農用地7.2648公頃(耕地6.7452公頃、林地0.0356公頃、其他農用地0.4840公頃)、建設用地1.3574公頃、未利用地0.0856公頃; 擬征收諸葛鎮諸葛社區集體土地5.9368公頃,其中農用地1.1191公頃(耕地0.9146公頃、其他農用地0.2045公頃)、建設用地4.8177公頃; 擬征收李村鎮上莊社區集體土地12.5729公頃,其中農用地8.4823公頃(耕地5.7432公頃、林地2.5281公頃、其他農用地0.2110公頃)、建設用地2.9616公頃、未利用地1.129公頃。 三、征收土地用途 用地批準后擬作為教育用地、住宅用地。 四、征地補償標準 征地補償標準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有關問題的通知》(豫政〔2020〕16號)規定執行,標準為97.5萬元/公頃(包含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社保標準按照《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最低標準的通知》(豫人社辦〔2021〕49號)規定執行,標準為74.25萬元/公頃。以上兩項綜合補償標準為171.75萬元/公頃,征地補償總費用為5026.6416萬元(其中征地補償費用2853.552萬元、社會保障費用2173.0896萬元)。 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標準按照《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洛陽市國家建設征收集體土地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洛政辦〔2018〕49號)規定執行,據實補償。 五、安置途徑及方式 征收土地計劃通過以下途徑進行安置: 1. 貨幣安置。將征地補償安置費2853.552萬元,按時足額支付給被征地社區居委會,由其依法依規分配。 2. 社會保障安置。本批次用地共落實社保資金2173.0896萬元,已預存入我市指定帳戶。實施征收后,將符合條件的被征地社區居民納入社會保障范圍。 3. 拆遷安置。該批次用地涉及拆遷,伊濱經開區(示范區)管委會已制定拆遷安置方案,確保依法依規妥善安置。 六、其他事宜 1. 自通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并與伊濱經開區(示范區)管委會(地址:伊濱區科技大廈6022室,電話:63088301)簽訂補償、安置協議。 2. 自通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3. 凡擬征收土地涉及的社區及其居民和其他利害關系人如有意見,請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向洛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伊濱經開分局(地址:伊濱區科技大廈6019室,電話:69660868)提起聽證申請。如到期未申請,將視為放棄聽證。 洛陽市人民政府 關于擬征收洛陽市2021年度第十六批城市建設用地的啟動通告 洛政通〔2021〕51號 根據洛陽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近期城鎮開發邊界和年度土地利用計劃指標,擬征收老城區邙山街道等2個街道、營莊社區等5個社區集體農用地16.7744公頃(其中耕地16.2250公頃、園地0.0626公頃、其他農用地0.4868公頃)、建設用地20.8712公頃。以上共計37.6456公頃,擬作為洛陽市2021年度第十六批城市建設用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7條之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范圍 地塊1:東至營莊社區村莊,西至望朝嶺社區村莊、水澆地、果園,南至望朝嶺社區果園、營莊社區村莊、營莊社區水澆地,北至望朝嶺社區村莊、營莊社區村莊、營莊社區水澆地; 地塊2:東至后洞社區村莊、營莊社區村莊,西至后洞社區水澆地、營莊社區村莊,南至后洞社區村莊、營莊社區村莊,北至后洞社區水澆地、村莊; 地塊3:東至二喬路、西至冠芳路、南至靈山路、北至北環輔路; 地塊4:東至城投集團項目用地、西至經四路、南至琴書路、北至邙嶺大道。 二、擬征收土地用途 用地批準后擬作為住宅用地、商服用地、交通運輸用地。 三、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 擬征收老城區邙山街道營莊社區集體土地23.0289公頃,其中農用地12.4031公頃(耕地12.0738公頃、其他農用地0.3293公頃)、建設用地10.6258公頃; 擬征收老城區邙山街道望朝嶺社區集體土地4.8178公頃,其中農用地1.3052公頃(耕地1.1429公頃、園地0.0626公頃、其他農用地0.0997公頃)、建設用地3.5126公頃; 擬征收老城區邙山街道土橋社區集體土地2.9551公頃,其中農用地2.1715公頃(全部為耕地)、建設用地0.7836公頃; 擬征收老城區邙山街道中溝社區集體土地4.1491公頃,其中農用地0.0294公頃(全部為耕地)、建設用地4.1197公頃; 擬征收老城區洛浦街道后洞社區集體土地2.6947公頃,其中農用地0.8652公頃(耕地0.8074公頃、其他農用地0.0578公頃)、建設用地1.8295公頃。 老城區政府擬組織邙山街道辦事處、洛浦街道辦事處、老城區舊改辦、洛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老城分局等單位據實開展土地現狀調查。 四、社會風險評估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對涉及群眾利益的重大決策事項進行信訪評估的意見》(豫發〔2007〕22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國土資源廳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征地管理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意見的通知》(豫政辦〔2014〕139號)要求,老城區政府擬組織區信訪局、區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老城分局和邙山街道辦事處、洛浦街道辦事處等單位及擬征地村、組干部組成社會風險評估小組,對該批次項目擬征收土地進行社會風險評估。 五、自通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來源:大河財立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