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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公開通報6起典型土地違法違規案件為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進一步維護自然資源利用和管理的良好秩序,積極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決定公開通報6起典型違法違規案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一、岳西縣蓮云鄉珠屋村雷廉飛戶違法占地案 2020年9月,岳西縣蓮云鄉珠屋村黃泥組雷廉飛戶違法占用岳西縣蓮云鄉珠屋村黃泥組集體土地0.2畝(耕地面積0.06畝)建設農村住宅。2020年12月,岳西縣蓮云鄉綜合執法大隊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2021年2月,岳西縣蓮云鄉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雷廉飛戶新建房屋依法拆除,并恢復土地原狀。岳西縣經濟開發區國土規劃建設局局長、二級主任科員劉某某,蓮云鄉黨委副書記、鄉長王某某,蓮云鄉黨委委員、蓮云開發區社會事務局局長王某某分別被岳西縣紀委給予政務警告、誡勉談話、提醒談話處理。 二、安徽潛山市義門陳老年文化活動中心籌委會非法轉讓土地案 2018年12月,安徽潛山市義門陳老年文化活動中心籌委會擅自與潛山市余井鎮余井村增產、永紅村民組簽訂土地租賃協議,非法轉讓集體土地10.81畝(其中耕地8.5畝)建設陳氏活動中心。2020年1月,潛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進行立案查處,責令退還土地,拆除地上建筑物,并處罰沒款人民幣230000.96元。當事人拒不履行拆除建筑物的行政處罰,潛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2020年12月,余井鎮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依法拆除違法建筑物,并恢復土地原狀。潛山市余井鎮副鎮長王某某、潛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副局長韓某某分別被潛山市紀委給予誡勉談話處理;潛山市余井鎮副鎮長馬某某、余井村黨總支書記韓某某、余井村委會主任葉某某、余井鎮余井村包片村干程某某分別被潛山市余井鎮黨委給予警示談話、警示談話、警示談話、誡勉談話處理;潛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余井自然資源管理所所長李某被潛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三、汪勝彬違法占地建設材料供應站案 2018年12月,汪勝彬未經批準占用桐城市金神鎮琚祠村團球組集體土地1.11畝(耕地面積0.5畝)建設材料供應站,擬用于岳武高速材料供應。2020年3月,桐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立案查處。在案件調查期間,經桐城市金神鎮人民政府督促,汪勝彬積極自行整改,退還違法占用的土地,拆除全部地上建(構)筑物,并恢復土地原狀。金神鎮人民政府存在日常監管履職不到位的問題,已移交桐城市紀委監委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四、懷寧縣涼亭鄉葉昌滿、葉漸彬違法占地案 2018年9月,懷寧縣涼亭鄉雙湖村葉祠組村民葉昌滿、葉漸彬擅自占用懷寧縣涼亭鄉雙湖村葉祠組集體土地1.17畝建設新民老年文化活動中心(葉氏祠堂)。2021年1月,懷寧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進行立案查處,責令退還土地,拆除地上建筑物,并處罰款7023.81元。當事人拒不履行拆除建筑物的行政處罰,懷寧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2021年4月,涼亭鄉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依法拆除違法建筑物,并恢復土地原狀。涼亭鄉雙湖村黨總支書記董某被懷寧縣涼亭鄉紀委給予誡勉談話處理。 五、太湖縣晉熙鎮九龍村文化活動廣場虛假整改案 太湖縣2020年第4季度3408253478號圖斑,面積0.58畝(基本農田0.45畝),項目為晉熙鎮九龍村磊屋組曬場,納入2020年度衛片違法整改圖斑。2021年4月23日,經晉熙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晉熙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晉熙鎮人民政府、太湖縣農業農村局、太湖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驗收,認定拆除復墾到位、符合耕作條件。4月29日,太湖縣提交3408253478號圖斑整改資料申請銷號。5月26日,安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該圖斑進行現場核查時,發現晉熙鎮九龍村磊屋組曬場實為文化活動廣場,整改未對硬化地面進行拆除,僅覆蓋砂石土,存在虛假整改行為。目前,該圖斑已拆除地上構筑物,恢復了土地原狀,并已移交市紀委監委追究晉熙鎮人民政府等相關責任人責任。 六、望江縣高士鎮武昌村文化活動中心違法占地案 2018年8月,望江縣高士鎮武昌村陽塔組陳剛等67戶違法占用望江縣高士鎮武昌村陽塔組的集體土地1.7畝(耕地面積0.23畝)建設村民文化活動中心(農村祖堂)。2019年8月,望江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進行立案查處,責令退還土地,拆除地上建筑物,并處罰款7954.35元。當事人拒不履行拆除建筑物的行政處罰,望江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2021年6月,高士鎮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依法拆除違法建筑物,恢復了土地原狀。高士鎮黨委副書記金某某、高士鎮時任國土分局負責人陳某某、市政中隊負責人常某某、規劃辦負責人王某某分別被望江縣紀委給予提醒談話、黨內警告、黨內警告、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來源:懷寧縣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