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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地最高罰66.6萬元/畝!湖南涉地處罰事項裁量新規來了日前,根據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和《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湖南省自然資源廳對2019年11月25日制定發布的《規范自然資源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湘自然資規〔2019〕5號)進行了修訂,并印發《自然資源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湘自然資規〔2022〕1號,以下簡稱《裁量權辦法》),新規已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結合各類土地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等因素,《裁量權辦法》突出保護耕地,尤其是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這一重大政治要求,對非法占用耕地、破壞永久基本農田、在臨時使用的耕地上修建永久建筑、占用耕地拒不復墾等違法行為設置了較重的處罰,對涉及其他土地的違法行為則相對較輕。同時,在法定處罰幅度內盡量細化標準,盡量壓縮處罰裁量權行使空間,有效降低執法人員的廉政風險。 針對非法占地行為,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對于非法占地的罰款由原來的“每平方米30元以下”提高到“每平方米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大幅提高了罰款額度。在裁量基準方面,《裁量權辦法》視建設項目的性質、被占用土地的地類和等級差異設置了不同的處罰金額。 其中,因公益項目建設非法占地,占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的,可以并處每平方米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占用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的,可以并處每平方米300元以上400元以下的罰款;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可以并處每平方米500元以上600元以下的罰款。因非公益項目建設非法占地,占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的,可以并處每平方米20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罰款;占用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的,可以并處每平方米4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可以并處每平方米6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來源:紅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