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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遷專業律師:房屋被違法拆除后,被征收人如何才能獲得賠償,保障權益呢?
一般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在提起強拆行為違法之訴時一并提起行政賠償,另一種是法院確認強拆行為違法之后,再單獨提起。 根據《國家賠償法》第九條規定,賠償請求人要求賠償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也可以在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時一并提出。 從上述的規定中我們可以看到,房屋被違法拆除后,被征收人既可以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向法院提起確認強拆行為違法之訴后,再根據情況提起行政賠償之訴,也可以在房屋被違法拆除之后向法院提起確認強拆行為違法的同時一并提起行政賠償的訴訟。 實踐中,可能很多被征收人會更傾向于單獨提起行政賠償這一方法。 也就是在房屋被違法拆除之后,選擇先向法院提起確認強拆行為違法之訴,在拿到法院的判決書之后,再考慮是否要提起行政賠償之訴。事實上,這種方法之所以受很多被征收人的青睞,其原因大概是法院在確認強拆行為違法后,有的征收方會扛不住壓力主動聯系被征收人與其就賠償事宜進行溝通,這樣一來可以減少提起行政賠償這一程序。 當然即使征收方未主動聯系被征收人協商補償,只要強拆行為被確認違法,那么該強拆違法判決書同樣會對征收方產生一種威懾力,可以更好地督促相關部門履行賠償、補償職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