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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律師:土地流轉原則是什么?土地是我國最寶貴的資源,無論是什么項目需要占用土地,或者說是無論要將土地流轉給誰,都必須要依法進行,保障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以及監督權等其他的相關權利,不得違反法律規定的流轉原則以及征收原則。那么實踐中,土地流轉應當要遵循什么樣的原則呢?法律上有沒有具體的規定呢? 土地流轉原則 首先我們可以明確告訴大家的是,無論是土地征收還是土地流轉,在法律上都有著明確的征收原則和流轉原則,任何人不得違反。比如土地流轉。根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中的第二條、第三條規定:土地經營權流轉應當堅持農村土地農民集體所有、農戶家庭承包經營的基本制度,保持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遵循依法、自愿、有償原則,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流轉土地經營權。 土地經營權流轉不得損害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利害關系人的合法權益,不得破壞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農業生態環境,不得改變承包土地的所有權性質及其農業用途,確保農地農用,優先用于糧食生產,制止耕地“非農化”、防止耕地“非糧化”。 不僅如此,在《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條中也有著相應的規定:土地經營權流轉應當遵循依法、自愿、有償,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土地經營權流轉、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破壞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農業生態環境等原則。 從以上的法律規定中我們可以看出,農村土地流轉不是想怎樣流轉就能怎樣流轉的,所以,村委會擅自流轉土地是不合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