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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遷律師:什么房屋才是違法建筑?認定違法建筑的標準是什么?在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房屋都是合法建筑,有一些房屋也是違法建筑。一般而言,合法建筑在遇上征地拆遷時,自然是可以拿到不低于被征收房屋周邊房地產市場價格的拆遷補償。但是違法建筑在征地拆遷中能不能獲得拆遷補償,就不能那么肯定了。所以,我們先來看看法律上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 從上面的法律規定中我們可以看到,房屋一旦被認定為違法建筑,那么自然是不可能得到合法建筑那樣的拆遷補償了,而且房屋一旦被認定為違法建筑,還有可能拿不到一分的拆遷補償。那么究竟什么樣的房屋才是違法建筑呢?認定違法建筑的標準又是什么呢?是不是所有的違法建筑都拿不到相應的補償呢? 結合《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中的規定我們可以知道,老百姓建房時首先要進行申請,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依法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等。建房時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辦理了手續,未擅自改變建筑面積,那么房屋就是合法建筑。 反之,倘若在建設房屋之前,沒有按照《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中的規定,辦理相關審批手續,也沒有房屋所有權證的話,那么房屋就有可能是違法建筑,不僅沒有補償,而且還會被強制拆除。 《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六五條規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總的來說,房屋是不是違法建筑,一般情況下都會以房屋有沒有辦理相關的審批手續、房屋是否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城市規劃以及當時的立法情況來進行認定的。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未辦理審批手續、未經登記的房屋都是違法建筑了,相關部門一律將無證房屋,沒有辦理審批手續的房屋都認定為違法建筑,那顯然也是說不過去的。 因為實踐中,有一些未辦理審批手續的房屋并非是由老百姓原因造成的,也有可能是因歷史遺留問題等其他因素造成的,對于這類房屋一般是不宜直接認定為違法建筑的,比如房屋是世世代代遺傳的祖屋、用于被拆遷人安置用的無證房等等。 這樣的房屋一旦被征收,那么相關部門還需要給予相應的拆遷補償,不能因為沒有手續或是沒有登記就拒絕給予補償。 總之,凱諾律師需要告訴大家的是,違法建筑的認定沒那么簡單,必須要根據法定程序,并結合實際的情況進行,不能隨口一說就將房屋認定為違法建筑,而且,就算房屋是違法建筑,也不能簡單粗暴地就給直接拆除,否則侵害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那么老百姓就有權利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向法院提起訴訟,確認相關部門的拆除行為違法,要求因強拆造成合法財產損失的一切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