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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拆遷律師:國有土地征收中,收到這個通知一定要重視起來,建議從這四點來審查合法性在征地拆遷中,我們廣大被征收人會收到或是看到征收方下達的各種各樣的公告通知文件,比如拆遷公告,補償安置方案公告,評估報告,以及因未簽訂補償協議對個別被征收人作出的補償決定等等。無論是征收方前置發布的文件,還是后期作出的一些文件,對咱被征收人來講,影響都巨大。所以,被征收人一定要認真對待。 不過,除了上述的一些文件之外,還有一份文件在國有土地征收中也很常見,尤其是在養殖場拆遷、企業拆遷以及大小型加工廠、商鋪拆遷中,這份文件則成了征收方給被征收人施壓,促進征地拆遷的良藥。那么究竟是什么文件呢? 這份文件就是責令限期拆除通知書(決定書)。一般情況下,這份文件通常出現在被征收人與征收方就補償事宜協商不成,且達不成協議的情況下。實踐中,有的征收方為了盡快完成征遷工作,讓被征收人交出房屋并搬遷,便會針對被征收人作出責令限期拆除通知書,要求被征收人在該通知書中規定的期限內自行拆除房屋,逾期未拆的,便會強制執行。 收到責令限期拆除通知書(決定書),多半是被征收人的房屋被認定為違法建筑了,房屋被認定為違法建筑,那么則意味著拆遷補償就會大打折扣,被征收人得到補償與其他擁有合法建筑的被征收人的補償就會拉開很大的距離。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 那么,房屋被征收方認定為違法建筑后,如何才能扭轉局面,轉危為安,獲得拆遷補償呢? 實踐中,征收方將房屋認定為違法建筑往往依據的是《城鄉規劃法》中的規定。不過雖然《城鄉規劃法》、《土地管理法》中的規定,房屋建設需要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等審批手續。 對于未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可是,《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還規定了,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所以,當被征收人收到征收方作出的責令限期拆除通知書之后,可以從以下幾點先審查責令限期拆除通知書是否合法 1、征收方有沒有實地入戶調查 上述的法律規定中已經說明了,相關部門需要組織人員對未經登記的房屋調查、認定。需要注意的是,這個調查必須是要實地調查,不能僅憑幾張圖片或是航拍圖就來進行認定,就把房屋認定為違法建筑。如果相關部門未組織人員實地調查,那么則是不合法的。 2、征收方認定時有沒有考慮到房屋始建年限等因素 在實地調查階段,相關部門應當要結合房屋的形成時間、原因、結構、面積、用途等因素來進行認定,不能僅以有沒有房產證等證照來進行認定。實踐中,倘若相關部門僅以審批手續、證照將房屋認定為違法建筑,并未對房屋實際狀況進行了解,那么顯然對被征收人是不公平的。 3、限期拆除通知是在作出征收決定后作出的還是這前作的 不過,一般而言,房屋究竟是不是違法建筑,是相關部門在作出征收決定之前就需要進行調查、認定的。如果作出的責令限期拆除通知書是在作出征收決定之后作出的,且還是在雙方就補償事宜未協商一致,未達成協議的情況下,那么這很明顯就有以“拆違”促拆遷之嫌疑。 此時廣大被征收人就需要提高警惕了,必要時一定要請專業律師介入,在專業律師的指導下啟動法律程序撤銷該責令限期拆除通知書。 4、有沒有保障當事人的陳述、申辯權 根據《行政處罰法》中的規定,房屋被認定為違法建筑后,當事人有權要求聽證和陳述,相關部門要根據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作出最終的書面認定。反之,若相關部門未告知當事人相關權利,該責令限期拆除通知書就有可能是不合法的。 除此以外,被征收人還可以通過作出責令限期拆除通知書的主體是否正確以及有沒有履行催告義務等方面來審查這一份限期拆除通知書是否合法。 總之,凱諾律師想要告訴大家的是,無論當事人是在征地拆遷中收到的是責令限期拆除通知書還是決定書,還是違法建設整治中收到的上述文件,為了避免自己有所損失,當事人均需要對這份文件引起足夠的重視,及時地咨詢專業律師,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啟動法律程序。千萬不要拖延,更不要置之不理,不要抱有只要自己不拆,相關部門就不會把自己怎么樣的心理,否則吃虧的就是自己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