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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律師:違法違規大棚房被查處,責任人被警告、約談、追究刑事責任近日,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聯合通報了6起與“大棚房”相關的典型案例,多名責任人被警告、談話、處分,甚至是被追究刑事責任。 事實上,“大棚房”問題的本質是改變了土地性質用途,是將農用地非農化、非糧化。近年來,一些地方的工商企業和個人借建農業大棚之名,占用農用地甚至永久基本農田,違法違規建設“私家莊園”、“商品房”、“別墅”、“生態農業園區”等非農設施,嚴重沖擊了耕地紅線。 所以,為了遏制農用地非農化,自2018年以來,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與相關部門和單位先后組織開展了“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和“回頭看”,全面排查“大棚房”問題,并且在排查過程中,嚴格查處了一批違法違規“大棚房”問題。 但由于實踐中仍然存在非法占用農用地建設大棚房的問題,所以,為了堅決防止“大棚房”問題反彈,自然資源部于近日不僅發布了6起典型案例以作警示,更是強調各地和各有關部門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建立更嚴格的常態長效監管機制,采取“長牙齒”的硬措施,強化日常監督,嚴格監管執法,防止“大棚房”問題回潮反彈,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 對新發現的“大棚房”問題,要發現一起、處置一起、曝光一起,堅決做到“零容忍”,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職瀆職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也就是說,以后無論是大棚房問題還是未經批準非法占地問題,今后都是相關部門主要排查的重點,所以,大家必須一定要嚴格按照法定程序辦理審批手續或是按照批準的用途進行建設,否則就會受到一定的處罰。 在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印發的《關于開展“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堅決遏制農地非農化的方案》的通知中規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對違法違規建設“大棚房”等問題的責任主體,自然資源部門要依法依規從嚴查處。對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等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下面就是自然資源部發布的典型案例中的其中兩起,希望大家能引以為戒。 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愛民區豐收村“大棚房”問題 2015年6月,豐收村先后建成158棟帶看護房的溫室大棚,以每棟30萬—35萬元對外出租。其中,建在永久基本農田上的18棟溫室大棚,于“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期間拆除,其余看護房面積超標、過度裝修、修建閣樓的溫室大棚進行了整治整改。2019年5月,專項行動結束后,部分承租戶又陸續開始裝修,有44棟看護房再次出現過度裝修、棚室地面硬化等情況。問題曝光后,牡丹江市進行了整治整改并復墾復耕。牡丹江市紀委監委對愛民區區委書記、副書記、區長等19名責任人給予了黨內警告、政務記過、政務撤職等處分。 河南省新鄭市夢溪莊園“大棚房”問題 2015年以來,鄭州云溪農業有限公司在新鄭市新村鎮馬垌村建設大棚186座,占地450多畝,改變大棚生產用途對外出租,租戶對大棚、看護房進行硬化、隔斷、裝修,作為生活住宅,有的從事休閑娛樂和經營活動。專項行動排查發現問題后,新鄭市進行了整治整改并復墾復耕,以倒賣集體土地使用權罪對夢溪莊園負責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不過,需要凱諾律師提醒大家的是,無論是大棚房的整治,還是非法占用土地進行非農化、非糧化建設查處過程中,相關部門都需要按照法律上規定的程序進行查處,比如依法實地調查、取證,依法對當事人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罰決定,保障當事人相應的權利,不能因是違法建設行為就剝奪當事人享有的知情權、陳述、申辯權、申請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權等。 實踐中,倘若相關部門未依法履行法定程序,直接要求當事人拆除房屋,恢復土地,那么其行為就是不合法的,當事人可以針對他們的違法行為提起訴訟。當然了,如果相關部門有依法進行,可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話,那么同樣也是可以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 總之,凱諾律師最后想要告誡大家的是,凡是將土地非糧化,非農化,未按照批準用途進行建設的,一旦被舉報或是被相關部門主動發現,那么勢必會受到嚴格的處罰,所以大家千萬不要心存僥幸,有問題時一定要及時地咨詢專業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