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滄州這一區域房屋征收與補償方案公布,開始征詢意見
滄州市運河區房屋征收管理辦公室 關于對《東塑明珠及環境資源公司廠區區域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方案》征詢意見的通知 根據《滄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第十七條、十八條規定,《東塑明珠及環境資源公司廠區區域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方案》已通過滄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綜合平衡,運河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及專家進行了論證,擬在征收區域內進行公開征詢公眾意見。征詢意見期限: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9月15日。如被征收人對補償方案有意見或合理化建議,可在征詢意見期限內,通過所屬工作組提出書面意見。 2022年8月16日 東塑明珠及環境資源公司廠區區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方案 (征詢意見稿) 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河北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滄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滄政辦字[2019]29號)等相關規定,為了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企業合法權益,結合東塑明珠及環境資源公司廠區區域區域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部門 經滄州市人民政府批準,運河區人民政府為東塑明珠及環境資源公司廠區區域國有土地上企業房屋征收主體。滄州市運河區房屋征收管理辦公室(簡稱區征收辦)為運河區房屋征收部門,具體負責實施該項目企業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二、征收范圍 具體范圍:新華西路以北、熙平路以南、武林大道以西、求實大道以東范圍內國有土地上企業房屋。 上述范圍內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三、評估機構選定 在規定時間內協商選定,在規定時間內協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門通過組織被征收人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投票決定,或者采取搖號、抽簽等隨機方式確定。 四、房屋認定 1、已登記的被征收房屋的性質、用途、土地面積和建筑面積,以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和登記簿的記載為準。有異議的區征收辦報請相關部門進行認定。 2、未登記的建筑物和占地,區政府組織西環辦事處、區住建局、自然資源和規劃運河分局、區城管局等相關單位進行認定,并按認定結果進行補償或處理。 五、補償方式及補償標準 企業房屋征收實行貨幣補償。在協議生效后一次性結清協議補償款。 補償包括:房地產價值補償、裝飾裝修補償、附屬設施補償、附屬物補償、搬遷費補償、停產停業損失補償、6個月臨時安置費補償、簽協議搬遷獎勵等。 1、房地產價值補償:由被征收人選定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2、房屋裝飾裝修及附屬設施補償:由被征收人選定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3、搬遷費補償:機械設備、地下管網、物資等搬遷費用由協商選定的資產評估公司評估確定。其他房屋搬遷費按拆除房屋建筑面積每平方米12元補償。 4、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被征收人選擇評估補償停產停業損失,也可以選擇根據非住宅房屋的具體用途給予一次性停產停業補償。 被征收人選擇評估補償停產停業損失的,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按征收房屋造成的實際財產損失進行補償。計算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應當根據納稅情況、經營規模、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經營損失按照征收決定發布前12個月非住宅房屋的納稅、收入等因素評估后按每月平均計算;發放停業停產經營損按6個月計算。 其停產停業的職工月生活補助費,按2021年度城鎮私營單位滄州市區域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標準計算;其停產停業職工數量以生產經營者在征收決定發布前 12 個月繳納社會保險的月平均人數計算;發放停產停業生活補助費期限按 6 個月計算。 被征收人也可以選擇根據非住宅房屋的具體用途給予一次性停產停業補償。其中,工業用房的補償標準分別為合法房地產評估價值的 10%。 5、臨時安置費補償:參照住宅標準,按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16元補償。 6、附屬物補償:電話移機費100元/部、空調移裝費300元/臺、太陽能移裝費180元/臺、電熱水器移裝費150元/臺。 經濟樹木:盛果500元/棵、初果150元/棵(不分品種)。 雜樹:直徑≥15cm,100元/棵;直徑< 15cm,50元/棵。 不在上列的其它附屬物根據實際情況評估確定。 六、簽約期限 簽約期限為2022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 七、獎勵與補助 1、在規定簽約期限內簽訂補償安置協議并搬遷交房的被征收人,可以給予不超過被征收房屋房地產市場評估價值5%的獎勵;給予工業用地的企業合法使用土地面積每平方米 300 元的自行安置補助獎勵。 八、協商簽約 在本方案征詢意見期間,被征收人無異議同意征收,區政府根據項目進程下達《征收決定》,評估機構按照《征收決定》當日,為估價時點對房地產進行評估,區征收辦可與被征收人按評估結果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 九、相關規定 1、征收涉及抵押權的房屋,按《擔保法》相關規定執行;涉及出租的,由租賃雙方解除合同,征收時只與產權人簽訂征收補償協議;涉及權屬或合同有爭議的,有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的,按判決書或調解書執行。 2、簽訂補償協議時,產權單位法人持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營業執照、身份證,到場簽字、蓋章等。產權單位法人因故不能到場的,可由委托代理人持授權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到場簽字。 十、本方案未涵蓋事宜,專題研究解決。 十一、本方案由滄州市運河區房屋征收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滄州市運河區人民政府 2022年 月 日 來源:運河區人民政府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