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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遷律師:申請宅基地不給批,直接占地建了房屋,拆遷有沒有補償?宅基地是農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的集體建設用地,包括住房、附屬用房和庭院等。獲得了宅基地,那么村民便可以按照法律上規定的程序依法進行建房。 但是,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農村這兩年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有許多村民的生活條件也逐漸地變好,外鄉打工的人也紛紛回鄉發展,所以,有許多的村民向村委會申請宅基地想要在村里建房。 不過,從實踐過程中來看,許多村民向村委會申請宅基地后,往往就是不了了之了,村委會無任何的回應,有的則是明確告訴你,沒有宅基地或是你不符合申請宅基地的條件,你已經有一塊宅基地了,無法再獲得宅基地等等。 事實上,《土地管理法》中就明確規定,農村村民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如果你已經擁有了宅基地,你還想再在別處建房,或者說你將自己的宅基地賣給了別人,或是出租給了別人,甚至是直接贈與給了別人,那么自然也就有可能無法獲得宅基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換句話來說就是,想要獲得宅基地,必須要符合以下幾個條件:(1)無宅基地;(2)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而現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戶標準;(3)現住房影響鄉鎮村建設規劃,需要搬遷重建的;(4)符合政策規定遷入村集體經濟組織落戶為正式成員且在原籍沒有宅基地的;(5)因自然災害損毀或是避讓地質災害搬遷的;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對農戶申請宅基地條件有其他規定的,應同時滿足其他條件要求。 如果您不符合上述的條件,村委會或是相關部門自然是無法通過申請的。 但若是您符合相關的條件,可村委會或是相關部門以各種借口就是不給批,那么村民可以先與村委會進行一番溝通、協商,如果村委會就是不同意,則可以向鄉、鎮人民政府反映,也可以打12345反映,要求他們進行處理,倘若打了12345或是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反映后,問題仍然沒有得到解決,村民便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總之,在相關部門沒有批準的情況下,千萬不要擅自占用耕地建房。因為《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相關的法律法規中明確規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等。 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所以,大家千萬不要擅自亂占耕地,甚至是永久基本農田建房等,否則不僅會受到處罰,而且房屋也會被認定為違法建筑而拆除。 《土地管理法》違反本法規定,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等,破壞種植條件的,或者因開發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鹽漬化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等按照職責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而且,最主要的是,擅自亂占耕地建設的房屋,就算在建成期間或是之后沒有被查處,后又因公共利益的需要被征收,但只要沒有合法手續,是未經批準而建的違法建筑,那么也有可能無法獲得與合法建筑相同的拆遷補償,甚至可以說是沒有補償。 當然了,有沒有補償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來確定的,并不是所有未辦理手續的房屋都是違法建筑且沒有補償的。所以,凱諾律師想要表達的是,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 但凱諾律師最后想要表達的是,申請宅基地是有條件的,不是誰都可以申請,誰都可以拿到的,在申請宅基地時,要弄清楚自己符不符合條件,另外,就算村民在申請宅基地后,未獲得批準,也沒有拿到宅基地,村民也不要擅自占用耕地建房,否則會對自己極為的不利,可以先嘗試與村委會協商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