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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商丘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商征通告字〔2022〕23號 商丘市2021年度第十批城鄉掛鉤試點項目征收土地已經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22年6月29日以豫政土〔2022〕989號文件批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7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31條的規定,現將商丘市2021年度第十批城鄉掛鉤試點項目征收土地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 商丘市2021年度第十批城鄉掛鉤試點項目征收土地。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陸港三路東側,陸港四路西側,匯聚九路北側,匯聚十路南側。 三、被征收土地單位、權屬、地類、面積、補償標準、安置途徑及擬開發用途等見下表 四、補償費用標準 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有關問題的通知》(豫政〔2020〕16號)公布的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執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青苗補償費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市國家建設征收土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商政〔2017〕52號)規定執行;社會保障費用按照《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最低標準的通知》(豫人社辦〔2021〕49號)規定執行。 五、辦理征收土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和聯系方式 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本通告發布之日起15日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到屬地鄉鎮(街道)辦理補償登記,請互相轉告。逾期未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的,其補償內容以調查結果為準。聯系電話:0370-3033809。 六、對征地批復有異議的,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河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 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在被征收土地上搶種的樹木、作物或建造的建筑物、構筑物等不予辦理補償登記。 特此通告。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8日 來源:商丘市政府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