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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專業拆遷律師:在訴訟過程中,征收方強制拆除了房屋怎么辦?2012年羅某某在貴陽市某區投入了30萬元建設了自己的小公寓,建設完成后便與家人一直居住于此。因房屋地理位置比較好,商業價值較大,便被開發商看中,隨后,羅某某公寓附近就有不明身份的人員開始不斷地巡查,甚至還對羅某某家人進行了一定程度的騷擾。到了最后,羅某某才知道自家公寓要被征收。 可是看到補償標準后,羅某某認為拆遷補償特別的不合理,于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補償標準能有所提高,羅某某聯系上了凱諾律師,通過多次溝通,羅某某委托了凱諾律師全權代理此案件。 但讓大家都沒有想到的是,案件還在進一步地審理中,羅某某的房屋就被街道辦事處給被強制拆除,羅某某也被控制。見此狀況,凱諾律師指導羅某某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 經過多次開庭審理,法院判決街道辦事處強制拆除羅某某房屋的行為違法。 實踐中,類似于羅某某這樣的情況并非個例,有的征收方為了盡快拿到土地,完成征收工作,通常會在被征收人提起行政訴訟,或是與被征收人還未簽訂補償協議、未給予被征收人任何補償的情況下,強制拆除被征收人房屋。 但是凱諾律師要告訴大家的是,無論是被征收人提起訴訟后,征收方強制拆除了房屋,還是在被征收人未提起訴訟的情況下,房屋被征收方強制拆除,其征收方的強拆行為都是不合法的。 因為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以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中均明確規定,實施征收應當要遵循“先補償、后搬遷”的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征收方若想盡快拿到土地,實現征收,在與被征收人就補償事宜協商不成,未簽訂補償協議的情況下, 必須要依據法律規定的程序,對被征收人作出補償決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需要注意的是,申請強制執行只能是在被征收人沒有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申請行政復議或是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下。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對個別未達成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的應當作出征地補償安置決定,并依法組織實施。第六十二條規定,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規定,阻撓國家建設征收土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用大白話來說,就是被征收人因拆遷補償、拆遷程序不合法等委托律師提起了行政訴訟的話,那么一般情況下征收方是不可以強制拆遷的,就算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可能也得不到法院的允許,只能等到訴訟終結,倘若強行拆遷,那么拆除行為即會被判定違法。 對此,凱諾律師提醒大家,在征地拆遷中,無論是有沒有收到補償決定,只要覺得拆遷補償不合理,征收行為不合法,都需要提前收集證據材料,比如收集好所有的票據,包括水、電票據等,對房屋前后、里外進行拍照,將貴重物品搬到安全地方,并及時地咨詢專業律師,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及時地啟動法律程序,阻斷征收方的強拆行為。 提起行政訴訟后,倘若自己不在家,征收方趁機強制拆除了房屋,那么被征收人還要對被強制拆除后的房屋現狀進行拍照、錄像,如果自己在強拆現場,那么此時,一定要保持冷靜,拿出手機盡快取證,盡量將強拆人員拍進去或是錄進去,這樣可以更好地確認強拆主體,千萬不要上前去阻止征收方的強拆行為,也不要使用過激的行為或是語言試圖讓征收方停止強拆,避免自己及家人受傷。 在拍照、錄像之后,盡快將自家房屋被強拆的情況告知代理律師,并按照律師說的去做。 總之,凱諾律師要告訴大家的是,征地拆遷關系到被征收人的利益,如果補償不合理,房屋被強制拆除,一定要盡快地咨詢專業律師,千萬不要一味地拖延,否則,一旦錯過訴訟時效,那么就會對被征收人的權益產生很大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