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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遷律師:在征地拆遷中,遇見了逼遷怎么辦?在征地拆遷中,經常有被征收人與征收方因拆遷補償的事情,產生較大的矛盾糾紛,有的甚至還會采取暴力行為,比如因被征收人認為拆遷補償不合理而拒絕與征收方簽訂補償協議的時候,個別征收方為了盡快完成征收工作,達到征收目的,便會采取強拆、斷水、斷電等違法行為試圖讓被征收人簽訂協議或是搬遷,又或者是將被征收人的房屋以“違建”“危房”的理由強制拆除等等。 以上這些行為,無論是哪一種,對被征收人來說都是很不利的,如果被征收人妥協,或是對這些行為引不起重視,甚至視而不見,那么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勢必會受損失。所以,當被征收人遇見這些違法行為時一定要重視。那么,被征收人在遇到征收方的這些逼遷行為時要怎么辦呢? 首先,凱諾律師要告訴大家的是,無論是斷水、斷電還是強拆都是不合法的。 根據《土地管理法》中規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地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另外,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的規定,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雙方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征收方應當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針對補償決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相關部門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所以,從上述的規定中我們可以看到,只要是未經過法院同意的強拆,是征收方擅自實施的行政強制行為,那么都是不合法的,同時相關部門擅自斷水、斷電的行為也是不合法的,這些都是法律上明文禁止的。所以,在征地拆遷中,一旦遇上違法逼遷行為時,那么廣大被征收人一定要做到以下幾點 1、保持冷靜、撥打110報警 無論遇到什么事情,都一定要保持冷靜,千萬不要急躁,也不要采取暴力行為與征收方對抗。一般情況下,采取暴力行為與他們對抗是極為不明智的方法,這樣只會兩敗俱傷,正確的做法是,在遇到強拆時,在保護自己及家人的安全下,一定要及時地先撥打110報警,讓警察出警處理,倘若警察以各種理由不出警,那么只要我們保存好通話記錄及報警錄音,那么我們日后可針對他們的不作為依法提起訴訟。 2、拍照、錄像 不管遇到的是強拆還是斷水、斷電等違法行為,對違法現象及行為拍照、錄像是必須要做的事情,日后不管是通過法律途徑來維權還是采取其他方式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都是我們強有力的證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強拆,建議被征收人在撥打110報警后,就需要盡快拍照、錄像,最好將強拆人員給拍進行,這樣可方便日后判斷誰是強拆主體。當然了,不知道誰是強拆主體也沒有關系,只要我們有強有力的證據,就可以確認強拆主體,讓他們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打電話詢問水、斷公司 如果遇到的是斷水、斷電,那么建議被征收人先撥打水、電公司的電話,問問是不是他們做的(對詢問電話進行錄音),如果是,要求他們恢復水、電,如果不是,可以詢問是誰要求他們停水、停電的,倘若他們以各種理由推脫不說,那么建議廣大被征收人可以撥打12345反映,也可以向上一級有關部門反映。 4、及時咨詢專業律師 做完以上三件事情以后,建議廣大被征收人要及時地咨詢專業律師,將相關的證據材料發給律師,讓律師幫忙分析一下,必要時可直接委托律師,讓律師通過調查、申請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等程序幫助自己維護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