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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貸款最高調整為100萬元、試行房屋征收補償“房票”安置,泰州樓市“新十條”出爐交匯點訊 泰州市住建局、財政局、人社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行政審批局、人行泰州市中心支行、住房公積金中心七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釋放消費潛力持續推進市區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通知》,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泰州七部門出臺的房地產新政共有十條舉措:加大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力度;加大個人住房商業貸款支持力度;給予購房補貼;降低存量房交易成本;進一步優化預售資金監管;緩減企業現金流壓力;試行房屋征收補償“房票”安置方式;優化土地市場供應;培育規范房地產經紀市場發展;深化房地產領域“放管服”改革。 《通知》明確,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首次、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分別調整為20%、30%。調整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雙職工首次、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分別調整為100萬元、80萬元;單職工首次、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分別調整為50萬元、40萬元。對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泰州市戶籍家庭(購房時子女均未滿18周歲),雙職工、單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分別調整為100萬元、50萬元。 ——對生育二孩、三孩的泰州市戶籍家庭(購房時子女均未滿18周歲)以及退役軍人、現役軍人在市區范圍內購買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的,給予實際繳納契稅金額一定比例的購房補貼。同時,鼓勵開發企業對榮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榮譽稱號的現役軍人給予購房優惠。此外,對符合《泰州市加快人才集聚助推產業強市六條政策》(泰政辦發〔2021〕22號)第2條購房補貼條件的人才,再增發2萬元購房券。 ——為降低存量房交易成本,促進新房和二手房市場聯動,對個人轉讓住宅及其房屋附屬設施并繳納土地增值稅的給予補貼,補貼標準為實際繳納土地增值稅金額的半額。 ——為緩減企業現金流壓力,助力企業良性循環,預售資金監管方面,開發企業可申請使用不超過監管賬戶余額1/3的資金(同一個項目只能申請一次),專項用于支付本項目農民工工資以及水、電、氣等配套工程用款。金融服務方面,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采取新增開發貸款支持、展期或續貸等方式,充分滿足開發企業的有效信貸需求。規費繳納方面,開發企業可申請延期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建筑裝潢垃圾處理費,期限不超過12個月且在竣工驗收備案前結清;開發企業可申請使用銀行保函代繳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電梯消防設施維修資金、物業保修金等,銀行保函使用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 ——為進一步激發市場潛在動能,采取試行房屋征收補償“房票”安置方式、優化土地供應節奏和出讓條件、規范房地產經紀行為、推進高品質住宅建設等舉措。同時,深化房地產領域“放管服”改革,允許完成首期50%出讓金繳納的開發企業,通過審批承諾制等方式開展前期工作;開發企業土地使用權已抵押,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解除商品房所對應土地使用權抵押的,可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網簽備案、首次登記、轉移登記等事項。 泰州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通知》自9月9日起施行。《關于有效應對疫情影響促進市區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的通知》與本通知并行,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復享受”原則執行,其中關于給予購房補貼和存量房轉讓補貼的購房(轉讓)起止時間統一調整為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靖江市、泰興市、興化市可參照執行。國家、省、市有新政策的,按照新政策執行。 新華日報交匯點記者 趙曉勇 通訊員 泰住房 編輯: 王舒婷 【來源:新華日報交匯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