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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遷律師:已批未建的房屋在拆遷時需要給予補償嗎?
對于已經批準但未建成的房屋,則需要給予一定的補償。根據《上海市征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規定》中的規定, 征收土地預公告時,已取得建房批文但新房尚未建造完畢的,新房在建工程按照實際完成的工程量重置價補償;建房批文規定應當拆除尚未拆除的舊房,可按照重置價結合成新價格補償。重置價,由區征地事務機構委托估價機構評估。 征收土地預公告時,已取得建房批文但新房尚未開工或未建造完畢的,其土地使用權基價和價格補貼按照建房批文規定的建筑面積計算;建房批文規定允許保留舊房的,應當將舊房面積和建房批文規定的新建建筑面積一并計算。建房批文規定應當拆除尚未拆除的舊房、已自行拆除的舊房,不得給予土地使用權基價補償和價格補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