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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征收律師:土地征收程序再出新規定!被征地農民的權益將進一步得到保障自新《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施行后,不少地方都陸陸續續地根據《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并發布了新的土地征收程序規定,土地征收補償安置規定等,就針對如何對被征地農民進行補償安置做出了明確規定,并將土地征收程序進行了細化,可以說新的規定進一步地保障了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近日,河北省為規范征收土地行為,維護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合理用地,就根據上述兩部法律法規及其他的法律法規發布了河北省最新的征收土地程序規定,不僅明確了征收原則,明確了補償安置方案內容,還進一步地明確了征收土地報批程序等,下面凱諾律師就結合該規定來告訴大家,新規都是如何保障大家權益的 首先,征收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根據《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規定》第三條規定,征收土地應當遵循合法、合理、公平、公開的原則,兼顧國家、集體和個人的利益,確保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事實上,無論是因什么原因展開的征收項目,無論項目有多急,上述這一條原則都不能擅自改變,倘若征收方征收土地未將相關信息公開,或是同樣的情況采取不同的補償措施,甚至以各種理由降低被征收人補償,那則是不合法的。 其次,補償安置方案必須要進行公告 《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第九條規定明確了補償安置必須要有的內容,且明確規定要在征收范圍內進行公告,可以說確實保障了被征收人的知情權。《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第九條規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擬定后,市、縣(市、區)政府應當在擬征收土地的鄉鎮(街道)和村(社區)、村民小組范圍內以張貼的方式予以公告,公告時間不少于三十日。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應當與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一并公告。 征地補償安置公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一)征收土地范圍(另附范圍圖并張貼);(二)土地現狀調查結果;(三)征收目的;(四)補償方式和標準;(五)安置對象;(六)安置方式;(七)社會保障;(八)補償登記的方式和期限;(九)異議反饋渠道;(十)其他事項。 補償安置方案是大家知道補償標準的重要途徑,大家可通過補償安置方案知道補償標準到底合不合理,因此,實踐中,如果征收方未將補償安置方案在征收范圍內進行公告,或是補償安置方案內容不完整,那么則就侵害了被征地農民的知情權,是不合法的行為,此時,作為被征收人則可以采取法律措施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再者,補償協議簽約必須要達到兩個90%的比例 與其他地方不同的是,河北省此次發布的新征收土地程序規定明確規定,征收方若想占用土地,必須要完成兩個百分之九十,才能向有關部門報批,第一個百分之九十就是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的人數必須要達到90%,這點在其他地區發布的補償安置規定中也都有規定,第二個則是,如果有10%以上的土地面積未簽約,那么即便簽約人數達到了比例,其也不能向有關部門報批,簡單點來說就是,簽約人數和簽約人數所占用的土地面積都達到了90%,征收方才可以向有關部門報批,否則就無法獲得批準文件。 根據《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規定》第十三條規定,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市、縣(市、區)政府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未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的具體情況及保障其合法權益的措施。擬征收土地的使用權人未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的比例不得超過應當簽訂協議總數的10%,未簽訂協議土地面積不得超過擬征收土地總面積的10%。 對此,凱諾律師提醒大家,實踐中,如果廣大被征收人遇到在未達到簽約比例的情況下,就強行占用土地,那么建議廣大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時地向上一級有關部門舉報,或是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最后,對征收土地決定不服的可以復議 根據《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第十七條規定,征收土地申請經依法批準后,市、縣(市、區)政府應當自收到征收土地批準文件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在市、縣(市、區)政府門戶網站發布征收土地公告,并在擬征收土地的鄉鎮(街道)和村(社區)、村民小組范圍內以張貼的方式予以公告,公告時間不少于五個工作日。 征收土地公告應當包括:批準征地機關、批準文號、批準時間、征收土地用途、范圍、面積、具體工作安排,以及公告期限,對征收土地決定不服的復議權利、復議機關和復議期限等內容。 從上述的規定中我們可以看到,河北省發布的新征收土地程序規定中不僅明確了征收土地公告內容,還明確規定,廣大被征地農民如果對征收土地決定不服,可以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申請行政復議,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可以說,河北省此次發布的征收土地程序規定進一步地保障了廣大被征收人的救濟權。 總之,凱諾律師最后想要說的是,征地拆遷關系到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大家一定要及時地了解相關的法律知識及政策規定,避免在征地拆遷中吃虧,倘若遇到拆遷補償不合理,征收方剝奪自己相關的權益,強制拆除房屋等,一定要及時地咨詢專業律師,并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啟動法律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