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土地律:占用林地、草地建房合不合法?
想必大家都知道,永久基本農田和耕地是嚴格受國家法律保護的,根據《土地管理法》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任何人、任何單位都是不可以擅自占用耕地、永久基本農田進行一系列的建設行為的。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等。 禁止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看了上述的法律法規,相信大家都明白了,法律上是不允許任何人、任何單位在未經批準的情況下占用任何土地的。一旦違反《土地管理法》等法規政策,擅自占用耕地、永久基本農田搞建設,不僅所建建筑會被認定為違建且拆除,而且其行為還有可能會構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等,破壞種植條件的,或者因開發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鹽漬化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等按照職責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因此廣大老百姓一定要注意了。那既然不能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進行建設,林地、草地總能占用吧?因耕地、永久基本農田不能占用,便有人打起了林地、草地的主意,直接在林地、草地上建設廠房、加工廠、養殖場,甚至住宅等。那么,林地、草地能占用嗎? 根據《土地管理法》中的規定,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必須要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這里需要大家注意的是,農用地是指直接用于農業生產的土地,農用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 因此,從上述的法律法規中我們可以看到,無論是因何種原因需要占用土地的,不管是林地還是草地都需要辦理審批手續,即必須要向上一級有關部門報批,在未獲得批準的情況下,無論是誰,都不可以直接占用使用。 也就是說,即使是林地、草地,荒山、荒地等其他土地,老百姓都不可以隨便占用,更不能想怎么占就怎么占,否則可能就違反了《土地管理法》等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