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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征收律師:房屋未在征收范圍內,但距離馬路很近,給生活造成影響怎么辦?
實踐中,有的老百姓可能會遇到這樣的困擾,就是自家房屋周邊在拆遷,但是自己家房屋卻不在拆遷范圍內,可由于距離拆遷范圍、馬路太近,所以經常會影響到自己及家人的正常生活,尤其是晚上,常常噪音連連,有的甚至還會影響到房屋安全,使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隱患。 有的老百姓在遇到這種困擾時,會直接去找征收部門,但是其結果往往是不盡人意,征收方不是以“你家不在征收范圍內”為由拒絕,就是以“征收都是合法合理合規的怎么會影響到你家”等理由對你不予任何補償。那么,當自家房屋不在拆遷范圍內或是僅有一部分房屋在拆遷范圍內,對另一部分房屋造成重大安全隱患,對自己生活造成影響時應當要怎么辦呢? 程某某是甘肅省某市某村村民,2015年,因道路修建,需要征收部分村民的房屋和土地。但是,此次征收中,程某某的房屋只有部分在拆遷范圍內,其余都在拆遷范圍外,而且,相關部門作出的一系列文件均認定程某某的部分房屋為被拆遷對象,對此程某某很是苦惱,哪有征收房屋征一半的道理,如果只征收一半房屋,那必然會對另一部分房屋造成很大的影響,且也有可能導致無法居住。 于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程某某便找相關部門進行協商,但是經過幾番溝通,雙方最終還是沒有就補償問題達成一致意見,隨后,程某某便委托了凱諾律師。 凱諾律師介入案件后,第一時間前往程某某所在地進行走訪、調查,并指導程某某向有關部門申請了政府信息公開,在調取到相關的證據材料后,凱諾律師最終幫助程某某與征收方就補償事宜達成了一致意見。 事實上,實踐中類似程某某這樣的情況有很多,但是凱諾律師提醒大家,如果只有一部分房屋在拆遷范圍內,另一部分不在拆遷范圍內,被征收人千萬不要吃啞巴虧,也不要認為人家規劃就是這樣的,自己跑去說也沒有啥用,這其實是不正確的,一旦默認,只拆除規劃紅線范圍內部分房屋,未拆除的規劃紅線范圍外的部分房屋,那以其余部分房屋就將人為變成危房,就失去了房屋應有的價值和作用。 所以,在遇到本案這種情況時,一定要要求征收方就另一部分一并征收,并給予補償,倘若征收方以各種理由不征收或是不予補償,對被征收人提出的要求置之不理,那么建議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時地收集相關的證據材料,及時地向上一級有關部門反映,或是直接咨詢專業律師,并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向相關部門申請行政復議,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當然了,如果自己家的房屋本身就不在拆遷范圍內,但因距離路邊太近,比如距離馬路邊只有不到五米的距離,給自己及家人生活造成嚴重影響的話,此時,老百姓同樣也是可以向相關部門提出一并征收的要求。 根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中的規定,高速公路兩側的防護距離最低為30米。 在公路兩側修建永久性工程設施,其建筑物邊緣與公路邊溝外緣的間距為:國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縣道不少于10米,鄉道不少于5米。 除公路防護、養護需要的以外,禁止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區內新建、擴建建筑物或者地面構筑物。控制區內原有的合法建筑物、構筑物需要拆遷的,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應當依法給予補償。 從上述的法律法規中我們可以看到,道路距離最低是5米,如果連五米都不到,那自然就會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要求。所以,當事人在遇到上述情況時,在征收方拒絕一并征收給予補償的情況下,仍然可以打12345反映,或是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保障自己能夠正常起居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