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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縣城市規(guī)劃區(qū)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我縣城市規(guī)劃區(qū)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jù)《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信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信陽市中心城區(qū)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的通知》(信政文〔2022〕22號),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我縣城市規(guī)劃區(qū)內國有土地上為公共利益需要實施房屋征收的,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商城縣人民政府負責城市規(guī)劃區(qū)內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并對本行政區(qū)域內的所有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進行監(jiān)督。 第四條商城縣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務中心為商城縣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政區(qū)域內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與補償日常工作。 房屋征收部門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受委托的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承擔房屋征收與補償?shù)木唧w工作。房屋征收實施單位不得以營利為目的,所需經(jīng)費由縣級財政予以保障,并對房屋征收實施過程中的信訪穩(wěn)定和安全生產等工作負主體責任。 房屋征收部門委托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實施征收具體工作的,應當向實施單位出具委托書并簽訂委托合同,明確委托范圍。房屋征收部門應對房屋征收實施單位的工作進行有效監(jiān)督,并對其行為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加強對房屋征收工作的監(jiān)督,特別是在落實征收計劃、征收補償方案、政策法規(guī)等方面的監(jiān)督,確保規(guī)劃區(qū)內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統(tǒng)一。 第五條 縣發(fā)改、自然資源、住建、教體、財政、城管、司法、信訪、審計、紀委監(jiān)委、公安等部門按照工作職責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順利進行。 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村(居)委會,應當積極主動做好房屋征收與補償?shù)南嚓P工作。 第六條從事房屋征收與補償?shù)墓ぷ魅藛T,應當熟知房屋征收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并具備房屋征收工作相應的專業(yè)知識。應當定期對從事房屋征收工作的人員進行培訓、考核,并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檢查和被征收人的監(jiān)督。 第七條任何組織和個人對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的行為,都有權向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舉報。接到舉報的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對舉報內容應當及時核實、處理。 第二章 征收決定 第八條為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屬《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第八條規(guī)定的項目,確需征收房屋的,由縣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第九條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并符合相關條件,確需征收房屋的各類征收項目,由建設活動實施單位向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務中心提出書面房屋征收申請,并提交以下資料: 。ㄒ唬╉椖克趨^(qū)位、范圍、被征收人戶數(shù)及項目建設等基本情況; 。ǘ┌l(fā)改部門出具的符合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規(guī)劃的證明材料;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棚戶區(qū)改造項目批準文件及納入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年度計劃的相關材料; 。ㄈ┳匀毁Y源部門出具的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城鄉(xiāng)規(guī)劃(國土空間規(guī)劃)和專項規(guī)劃(需相關職能部門出具的,由相關職能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及項目范圍內土地所有權性質的相關證明材料; 。ㄋ模┬枰峤坏钠渌嚓P材料。 第十條房屋征收部門經(jīng)審核認為符合相關規(guī)定可以實施房屋征收的,應組織人員對擬征收范圍的房屋權屬、區(qū)位、用途、建筑面積等情況進行調查登記,并聯(lián)合自然資源、住建、財政、城管等相關部門予以核實,相關部門和被征收人應當予以配合。 縣政府應組織自然資源、住建、財政、城管等有關部門依法對被征收范圍內未經(jīng)登記的建筑和占地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對被征收范圍內土地權屬進行調查認定與勘界,住建部門負責房屋用途及面積的核實,城管部門負責征收范圍內違法建筑的認定,其他部門根據(jù)職責予以配合。 調查結果應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一條 征收范圍內已登記的被征收房屋的性質、用途和建筑面積,一般以不動產權證書(房屋權屬證書)和房屋登記簿的記載為準,不動產權證書(房屋權屬證書)和房屋登記簿與實際不一致的,除有證據(jù)證明房屋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房屋登記簿的記載為準。房屋登記簿未登記的,確定來源合法后,以實際丈量和認定的合法建筑的性質、用途和建筑面積為準。 第十二條 房屋征收部門根據(jù)房屋預評估價格和調查核實的情況,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報縣政府。 征收補償方案的內容應當包括:法律依據(jù)、征收范圍、征收部門及委托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實施時間、補償方式、補償標準、搬遷費、臨時安置費和獎勵標準、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 縣政府要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對擬定的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三條縣政府授權房屋征收部門將征求意見情況和根據(jù)公眾意見修改的征收補償方案情況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及時予以公布。 因舊城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半數(shù)以上被征收人認為征收補償方案不符合《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guī)定的,縣政府應當組織由被征收人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并根據(jù)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公眾代表一般為群眾代表、基層組織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xié)委員等。 第十四條縣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房屋征收部門和信訪、維穩(wěn)等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評估報告報送縣委政法委備案,再按程序報送決策機關。房屋征收決定涉及被征收人數(shù)量較多的,應當經(jīng)縣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五條縣財政部門應設立征收補償資金專用賬戶。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保證征收補償費用足額到位、專戶存儲、專款專用。 第十六條縣政府作出書面的房屋征收決定后,應當在5日內在房屋征收范圍內發(fā)布房屋征收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征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做好房屋征收與補償?shù)男麄鳌⒔忉尮ぷ鳌?/p> 第十七條被征收人對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第十八條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城管部門和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被征收區(qū)域建設活動的監(jiān)管,被征收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分割轉讓房屋和對房屋進行裝飾、裝修及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guī)定實施上述行為的不予補償并由城管部門和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組織人員對被征收區(qū)域的違法建筑實施強制性拆除。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房屋征收部門應同時書面通知自然資源、住建、市場監(jiān)管、稅務、城管、公安等相關部門暫停辦理房屋征收范圍內的相關手續(xù),暫停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各有關部門接到通知后應當立即停止辦理相關手續(xù)。 第三章 征收評估 第十九條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6號)及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建房〔2011〕77號)及相關規(guī)定評估確定。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獨立、客觀、公正地開展房屋征收評估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第二十條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公示一批社會信譽好、綜合實力強、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供被征收人選擇。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協(xié)商確定,在規(guī)定時間內協(xié)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門通過組織被征收人按照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的原則投票決定,或者采取搖號、抽簽等隨機方式確定。同一房屋征收項目的評估工作,原則上由一家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承擔。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選定后,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出具房屋征收評估委托書,并與其簽訂書面房屋征收評估委托合同。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不得轉讓或者變相轉讓受委托的房屋征收價格評估業(yè)務。 第二十一條被征收人應當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提供被征收房屋價值評估所必需的被征收房屋和土地的權屬等相關資料,并協(xié)助實地查勘。房屋征收部門、被征收人和注冊房地產估價師應當在實地查勘記錄上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被征收人拒絕對被征收房屋進行實地查勘的,房屋征收評估價格按自然資源、住建等部門作出的合法權屬文件結合房屋征收區(qū)域內被征收類似房屋的價值評估計算。未經(jīng)登記的,按本辦法相關規(guī)定或自然資源、住建等部門的認定作為評估依據(jù)。被征收人承擔不協(xié)助實地查勘的不利后果,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在評估報告中說明有關情況。 第二十二條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及時向縣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務中心提供評估結果報告。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轉交分戶評估報告。 被征收人或者縣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務中心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房地產評估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提出書面的復核評估申請,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在收到復核評估申請之日起10日內出具復核結果并送達。被征收人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復核結果之日起10日內向信陽市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信陽市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應當自收到鑒定申請之日10日內出具書面鑒定意見。 第四章 征收補償 第二十三條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ㄒ唬┍徽魇辗课輧r值的補償; 。ǘ┮蛘魇辗课菰斐傻陌徇w、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yè)損失的補償; 。ㄋ模┓课菅b修、房屋附屬物的補償。 第二十四條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可申請政府的保障性住房。 第二十五條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化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非住宅類房屋原則上不進行產權調換,只進行貨幣化補償。 被征收人選擇貨幣化補償?shù),住宅類房屋按其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上浮10%給予補償,非住宅類房屋按其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上浮5%給予補償。但工業(yè)生產行業(yè)的企業(yè)用房、倉儲用房、原已破產或已改制和已倒閉企業(yè)辦公用房只按照土地性質進行評估,按照評估價值給予補償,不上浮。 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政府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原則上產權調換的房屋面積與被征收磚混結構的房屋面積按1:1進行調換安置,磚木類房屋補齊磚混類房屋征收時的評估價后按面積1:1進行調換安置。1:1部分互補樓層差價,選擇的安置房面積超出1:1部分在30平方米以下的,按安置房市場價的九五折進行購買;選擇的安置房面積超出1:1部分在30平方米以上的,按安置房市場價進行購買。被征收人選擇安置房后還剩余的被征收面積,只按房地產市場評估價給予貨幣補償,不上浮。 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安置時被征收人補交樓層差價的標準為:1到4層和頂層不補交樓層差價,第5層被征收人補交樓層差價70元/㎡,5層以上的在70元/㎡的基礎上每層依次遞增10元/㎡補交樓層差價。 被征收人選擇貨幣化補償用以購置新房或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可以減征或免征契稅,具體辦法按國家的契稅政策執(zhí)行。 為加快安置,縮短安置周期,滿足被征收人多樣化需求,鼓勵被征收人選擇產權調換房票安置。選擇房票安置的,按照《商城縣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城市規(guī)劃區(qū)內房屋征收補償房票安置的實施意見》(商政文〔2022〕35號)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六條從房屋征收決定規(guī)定的正式簽訂協(xié)議開始之日起,分階段對主動簽約并騰房交鑰匙的被征收戶給予獎勵,獎勵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30個工作日,第二階段為10個工作日,第三階段為10個工作日。對在第一階段主動簽約并搬遷騰房交鑰匙的,按照商業(yè)用房600元/㎡、住宅500元/㎡進行獎勵補助;對在第二階段內主動簽約并搬遷騰房交鑰匙的,按照商業(yè)用房400元/㎡、住宅300元/㎡進行獎勵補助;對在第三階段內主動簽約并搬遷騰房交鑰匙的,按照商業(yè)用房200元/㎡、住宅100元/㎡進行獎勵補助。 在房屋征收決定規(guī)定的正式簽訂協(xié)議時間前簽訂預征收協(xié)議,并積極主動搬遷騰房交鑰匙的,除給予上述第一階段的獎勵外,兌現(xiàn)簽訂預征收協(xié)議上規(guī)定的150元/㎡的獎勵。預征收協(xié)議與正式征收協(xié)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房屋征收決定規(guī)定的簽約搬遷獎勵期限后再簽約、搬遷的被征收戶,不給予任何獎勵。 第二十七條因征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搬遷費。住宅類房屋按照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16元/㎡計算,非住宅類房屋按照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26元/㎡計算;選擇貨幣補償?shù)陌徇w費補助一次,選擇產權調換的搬遷費補助兩次。 第二十八條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住宅類房屋的臨時安置費按照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每月8元/㎡計算。選擇貨幣化補償?shù),按每?元/㎡計算,發(fā)放3個月。選擇產權調換的,過渡期為30個月,按每月8元/㎡計算,直到安置房交付為止;過渡期超出30個月的,超出期的過渡費按每月16元/㎡進行補償。選擇房票安置的,按照《商城縣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城市規(guī)劃區(qū)內房屋征收補償房票安置的實施意見》(商政文〔2022〕35號)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九條因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被征收人停產停業(yè)的,征收部門應當給予被征收人停產停業(yè)損失補償。經(jīng)營性房屋停產停業(yè)損失補償標準:商業(yè)、服務性行業(yè)補償標準為每月40元/㎡(按認定的實際經(jīng)營面積計算),補償期限為3個月,工業(yè)生產行業(yè)補償標準為每月30元/㎡(按認定的實際生產經(jīng)營面積計算),補償期限為6個月。 第三十條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jiān)督管理,對違反城鄉(xiāng)規(guī)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 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 對征收范圍內被征收人擁有院落且未私搭亂建的或平房未私自升層加蓋的,院內容積率在0.6以內的空置土地部分,按照1:0.4進行房屋產權調換或者選擇對應的貨幣化補償,該部分不給予搬遷費、過渡費、獎勵的補償,選擇對應的貨幣化補償部分不上浮。 第三十一條 移機、移戶費用的補助標準 。ㄒ唬⿲Ρ徽魇杖艘验_通半年以上的固定電話,補助保號費和一個月的月租費共170元。 。ǘ⿲Ρ徽魇杖税惭b的數(shù)字電視線路補助裝機費和一個月的收視費共450元;安裝的寬帶網(wǎng)絡補償費用450元。 。ㄈ┻x擇貨幣化補償?shù)模a助被征收人每戶移動電表材料費等相關費用200元、每戶水表材料費等相關費用300元;選擇產權調換的合計補助100元。 。ㄋ模┨柲芤茩C費300元/個。 。ㄎ澹┛照{移機費200元/個。 (六)吸油煙機、電熱水器等類似家電移機費分別為100元/個。 第三十二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停產停業(yè)損失、搬遷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xié)議。 補償協(xié)議訂立后,如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xié)議約定的義務,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第三十三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xié)議,或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縣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務中心報請縣政府依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ㄒ唬┓课菟袡嗳讼侣洳幻鞯模 (二)沒有房屋所有權關系證明的; 。ㄈ⿻簳r無法考證房屋合法所有權人的; 。ㄋ模┓课菟袡嘤屑m紛尚未依法解決或正在訴訟的; (五)其他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情形。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第三十四條 公安、教育、住建、城管、自然資源、供電等部門應當及時辦理和安排被征收人戶口轉移、子女轉學轉托、不動產權登記以及用水、用電、燃氣等事宜。凡支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主動簽約并搬遷的被征收人,其子女入幼兒園、小學、初中可在項目所在地轄區(qū)范圍內選擇或在本轄區(qū)內統(tǒng)籌,由教育部門負責辦理。 第三十五條房屋征收部門應當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補償檔案,并將分戶補償情況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 審計機關應當加強對征收補償費用管理和使用情況的監(jiān)督,并公布審計結果。 第三十六條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 縣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xié)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 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第三十七條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guī)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縣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強制執(zhí)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自然資源、住建、財政、稅務、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務等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做好被征收房屋的注銷登記和安置房的辦證工作。 第三十九條房屋拆除企業(yè)應當具有相應的資質。拆除施工應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施工現(xiàn)場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塵降噪,保持環(huán)境清潔。 第四十條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履行本辦法規(guī)定的職責或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的,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辦法實施前已依法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按原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十二條 各項目指揮部根據(jù)工作需要,可在遵循本辦法相關規(guī)定范圍內自行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三條本辦法由商城縣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來源:商城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