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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對有關征地補償標準作出重大政策調整11月23日,安徽省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省自然資源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方成就《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修訂情況(以下簡稱《實施辦法》)進行了介紹,《實施辦法》將于今年12月1日起實施。記者從發布會上了解到,《實施辦法》對有關征地補償標準作出重大政策調整。 "安徽省將進一步增強被征地農民的獲得感,最大程度讓被征地農民獲得更多補償,要求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主要用于被征地農戶。"方成透露,目前安徽省進一步完善土地征收程序、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分配辦法,保障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權益。 禁止違法占用耕地從事非農業建設 安徽省是耕地大省,守好耕地紅線,嚴保嚴管是關鍵。新《實施辦法》進一步強化對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的管理和保護,作了細化補充規定。 為強化耕地保護的主體責任,《實施辦法》明確,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耕地保護負總責,其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政區域耕地保護的第一責任人。為加強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在要求科學劃定永久基本農田,確保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減少、質量不降低的基礎上,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的耕作層剝離做出特別規定,即經依法批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建設單位應當將所占用永久基本農田耕作層的土壤用于新開墾耕地、劣質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糧食,是治國安邦的根本,耕地則是糧食生產的重要前提與保障。《實施辦法》明確,堅決遏制耕地"非糧化""非農化",禁止違法占用耕地從事非農業建設,嚴格控制耕地轉為林地、草地、園地等其他農用地,確保耕地優先用于糧食和蔬菜、油、棉、糖等農產品生產,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為加強對閑置、荒蕪耕地的管理,安徽省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閑置、荒蕪耕地,引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通過土地托管、代耕代種等模式,恢復閑置、荒蕪耕地耕種。 規范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補償安置 農村土地是農村發展的重要資源,是農民增收致富的核心資產。 《實施辦法》以維護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為核心,明確了農用地轉用審批程序,細化了土地征收補償及安置費的標準和分配方式,更加符合現實情況和適應市場經濟發展,更有利于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實施辦法》規定:明確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職責,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擬定和實施農用地轉用方案,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是土地征收申請和實施主體。 特別指出的是新《實施辦法》還著重強調"申請征收土地需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和相關規劃、計劃要求";分類明確農村集體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的征收補償安置標準,特別規定征收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采用宗地地價評估的方式進行補償安置,突出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資產屬性。 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社會保障體系 農村集體土地征收涉及廣大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切身利益。方成介紹,根據新《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征收土地補償費用包括三個部分,一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二是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青苗等的補償;三是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此外,因征收造成搬遷和臨時安置的,還包括搬遷和臨時安置費。新《實施辦法》結合安徽省經濟發展水平,落實"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等要求,對各項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標準作出明確規定。 《實施辦法》把安徽省關于實施區片綜合地價的經驗和做法上升為地方性法規規定,規定由省政府統一制定公布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從而更加符合現實情況和適應市場經濟發展,更有利于保障被征地農民的權益。 值得關注的是,《實施辦法》對有關征地補償標準作出重大政策調整。對征收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采用宗地地價評估的方式進行補償安置;征收集體未利用地的,按照征收集體農用地的標準進行補償安置。同時將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地上附著物、青苗等補償標準,由報省自然資源廳備案調整為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安徽省將進一步增強被征地農民的獲得感,最大程度讓被征地農民獲得更多補償,要求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主要用于被征地農戶。"方成表示,被征收的土地已經確權到戶的,土地補償費的百分之八十以上歸被征地農戶所有,其余部分留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補助費全部歸被征地農戶所有,進一步增強被征地農民的獲得感。 "保障被征地農民的長遠生計,《實施辦法》要求地方政府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社會保障體系,為被征地農民提供更為全面的保障。這些規定把改革發展需要同保障人民共享發展成果有機統一起來,體現了人民至上的立法理念。"方成透露,目前,省自然資源廳廳正在積極組織起草《安徽省征地及補償安置辦法》等配套制度,進一步完善土地征收程序、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分配辦法,保障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權益。 構建嚴格高效的建設用地管控制度 從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數據看,安徽省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程度不高,城鎮用地粗放利用現象仍不同程度的存在,村莊用地規模還比較大、比重還比較高。要實現高質量發展,必須堅持最嚴格的節約集約用地制度,建立健全嚴格的建設用地管控制度,全面提升用地效率,為安徽省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土地要素支撐。 為此,新《實施辦法》針對建設用地管控主要作了以下規定:建立土地要素配置新機制,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堅持土地要素跟著項目走,統籌新增和存量建設用地使用,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合理用地需求;將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用途拓展至旅游、娛樂等經營性用途,為文化、旅游產業賦能鄉村振興提供土地要素保障;創新建立用地范圍彈性調整機制,堅持實事求是,對因依法批準修改工程設計導致用地范圍調整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礎設施線性工程,可以按照實際用地范圍向原用地批準機關申請對原建設用地批準文件進行調整;加強和改進農村宅基地的審批管理,對宅基地用地標準、申請條件、退出、不予批準的情形作出了明確規定。 方成介紹,為了保障美麗鄉村建設用地需求,新《實施辦法》還特別規定了農村集中居民點建設用地審批程序,同時出于便民考慮,規定農村村民原地拆舊建新且不超過原批準用地范圍建住宅的,無需另行審批,但應當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來源:安徽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