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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評估有新規
本文轉自:人民日報客戶端 記者從市房屋征收與補償管理中心獲悉,自今年11月1日起,常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評估有新規定,以有效解決部分標準滯后、費用偏低等情況,進一步規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活動,維護社會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合法權益。 新修訂的《常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評估技術細則》主要對3項內容作了部分修改和調整:一是修改營業用房評估樓層調節系數,將原“四層及四層以上參照同地段辦公用房評估”修改為“四層及四層以上取30%”,其他樓層沿用原系數,具體為“基準價格一層100%,二層取60%,三層及地下室取40%,四層及四層以上取30%,帶電動扶梯的另增加5%(一層除外)”。二是修改非營業用房區位劃分表,對非營業用房區位劃分由原六類區位調整為四類區位。三是修改非營業用房基準價格表,提高了非營業用房的補償標準。 另外,對于常州市國有土地上征收房屋等級和建安工程重置價格等標準,也同步作了4個方面的修改:一是修改天寧區、鐘樓區非營業用房土地區位基準價表,對部分非營業用房土地區位基準價格作出調整。二是修改房屋裝飾裝修及附屬設施征收補償評估重置成新價格,提高了部分裝飾裝修及附屬設施重置成新價格。如地磚的補償價由原來的30—60元/平方米提高到50—75元/平方米。三是修改市區征收房屋等級和建安工程重置價格標準,提高了建安工程重置價格標準。如混合結構普通房屋一等重置價格由原來的650元/平方米提高到850元/平方米。四是修改市區工業廠房征收房屋等級和重置價格標準,提高了建安工程重置價格標準。如鋼混結構(框架)一級重置價格由950元/平方米提高到1250元/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