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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遷律師:土地征收、土地權屬糾紛如何通過行政復議解決?《行政復議法》修訂草案中是這樣規定的在土地征收、房屋征收中,被征收人與征收方之間很容易因各種事項產生糾紛,比如征收程序方面,征收方未按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中規定地辦理審批手續,未依法張貼土地征收預公告、補償安置方案等,補償方面,征地拆遷補償標準過低,無法保障被征收人被征收之后的生活水平,對被征收房屋未進行實地調查等,其他方面如,征收方在未給予被征收人補償安置的情況下,以斷水、斷電、強拆等手段強迫被征收人搬遷等。 另外,在土地征收過程中,還會產生土地權屬等方面的糾紛。實踐中,當大家遇到這些問題的時候,絕大多數被征收人通常會想到以法律的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比如向有關部門申請行政復議,或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等。那么,土地方面的問題,是否可以通過行政復議來解決呢?我們應如何通過行政復議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行政復議是否可以保障我們的權益呢? 首先我們可以確定的是,申請行政復議是法律賦予我們公民的權利,如果遇到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侵害到我們老百姓的權益,那么,我們便可以在自知道行政行為發生之日起的60日內向復議機關提起行政復議,對于行政機關沒有告知行政復議權利期限的,一般則可以在知道之日起算的60日內申請行政復議。 根據《行政復議法》修訂草案中的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行為時,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行政復議的權利、行政復議機關和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政復議權利、行政復議機關和申請期限之日起計算,但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政行為內容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所以,大家遇到土地方面的問題時,是完全可以申請行政復議的,而且只要行政行為存在違法,那么通過行政復議也是可以保障我們大家的權益的。 李某某是海南省人,其所在地為了吸引游客前來參觀,啟動了度假區的開發建設,但在此過程中,涉及的土地權屬問題也隨之而來。李某某等人認為自己村組與其他村存在的土地糾紛已經幾十年沒有得到解決。 據李某某家人回憶說,村中對相關土地的植樹造林等使用行為在當時是有官方登記的造林表記錄在案的,為了找到證據,李某某委托了凱諾律師查詢、取證。 凱諾律師介入案件后,向相關部門遞交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書,希望相關部門能公開相關材料,但是某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卻沒有及時回復,針對該行政行為,凱諾律師依法為村民提起了行政復議,在經過幾番交鋒之后,復議機關確認某自然資源局和規劃局的行政行為違法,而村民們也拿到了造林表。 實踐中,類似于上述案例中提到土地權屬糾紛非常的多,但只要老百姓有較高的法律意識,無論是土地權屬糾紛,還是土地征收糾紛,都可以通過行政復議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對于如何提起行政復議,在近日發布的《行政復議法》修訂草案中就有詳細的規定,申請人申請行政復議,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 書面申請的,可以通過郵寄或者行政奧特曼議機關指導的互聯網渠道等方式提交行政復議申請書,也可以當面提交行政復議申請書。 對于口頭上申請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行政復議請求、申請行政復議的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 那么提起行政復議后,如果對復議決定不服要怎么辦呢?根據《行政復議法》修訂草案中的規定,如果對本部門作出的行政行為不服,或是對本部門依法設立的派出機構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部門規章規定,以自己的名義作出的行政行為不服的,又或者是對本部門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授權的組織作出的行政行為不服的,我們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向國務院申請裁決,國務院依照本法的規定作出最終裁決。 總之,凱諾律師最后要提醒大家的是,行政復議是法律賦予我們每一位公民的權利,因此,如果自己的合法權益被行政機關侵害,那么我們一定要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申請行政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