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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農村拆遷律師:2023年拆遷,你一定要知道的幾個重點
說到征地拆遷,那對我們老百姓來說,尤其是遇到拆遷或是即將被拆遷的人來說,絕對是一件大事,因為征地拆遷直接關系到我們被征收人的利益。 所以,在拆遷工作還未正式開展的時候,大家可以提前了解一些與征地拆遷相關的小知識,等到真正拆遷時,一旦遇到問題,比如認為拆遷補償不合理,遭遇強拆,逼遷等情況時,便不會顯得束手無策,不會被征收方牽著鼻子走。 首先,征地拆遷必須是以公共利益為前提 無論是集體土地征收還是國有土地征收,一般征收必須是為了公共利益。我們以征收集體土地為例。根據《土地管理法》中的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實施征收: (一)軍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郵政等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區綜合服務、社會福利、市政公用、優撫安置、英烈保護等公共事業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扶貧搬遷、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規定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除此以外,上述內容中規定的建設活動,還要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其中,由政府組織實施的扶貧搬遷、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以及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項目,也就是第四項跟第五項活動,還要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 所以,在遇到征地拆遷時,被征收人可以先審查征收目的,如果征收目的并非是因公共利益需要,那么則是不合法的,被征收人便可以向有關部門舉報。 其次,就是補償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 在了解過征收目的后,那么被征收人就需要審查補償標準是否合理了。 根據《土地管理法》中的規定: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征收補償是廣大被征收人最為關心的一個問題,依據上述的法律規定來看,土地征收必須要保障被征收人的原有生活水平,被征收人選擇產權置換的,原則上是按拆一還一的原則進行,如果征收后還需要讓被征收人倒貼錢買房,那么征收補償肯定是不合理的。因此,在認為補償不合理時,我們被征收人便可以拒絕簽訂補償協議,然后盡快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再者,征收必須先補償、后搬遷 在征地拆遷中,一定要牢牢記住一句話“先補償,后搬遷,無補償,則無征收”。不管是在集體土地征收中,還是國有土地征收中,不管是什么征收項目,有沒有簽訂補償協議,在補償安置未真正落實到位的情況下,被征收人都不能從被征收房屋中搬出去,一旦搬出去,那么征收方可能就會借此拆除房屋,房屋一旦被拆除,那被征收人就失去了唯一的談判籌碼,這對被征收人來說還是很不利的。 實踐中,如果征收方違反先補償、后搬遷征收原則,強迫被征收人搬遷,甚至強拆房屋,那么其行為一定是不合法的,此時被征收人就需要向上一級有關部門舉報,或是咨詢專業律師。 最后,就是禁止采取暴力行為強拆、逼遷 違法逼遷、強制拆除房屋的現象是司空見慣。但是在補償協議簽訂不成,被征收人拒絕搬遷的情況下,征收方行使的一些行為,比如擅自闖入被征收人家中,打砸物品,破壞水、電表、半夜強拆房屋等并不是合法的,這些違法行為是法律明文禁止的。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因此,當廣大被征收人在征地拆遷中遇上斷水、斷電、強拆房屋等情況時,除了要保持冷靜之外,一定要及時地收集證據材料,對損壞的水、電表進行拍照錄,對強拆現場進行拍照、錄像。 另外還需要額外提醒一點,在拆遷初期,如果剛開始就知道征收方要來家里或是找自己去征收辦談補償時,就需要提前打開手機錄音功能,對雙方之間的談話錄音,當然了,如果有可能,還可以請鄰居幫忙錄像。 總之,凱諾律師最后想要說的是,征地拆遷關系到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千萬不能盲目地跟風,不能馬馬虎虎地就簽訂補償協議,一定要先審查征收是否合法,一定要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決定簽與不簽補償協議,避免自己吃大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