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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天府新區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土地管理,依法實施土地征收工作,切實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合法權益,保障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四川省公安廳關于規范農村地區戶籍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公發〔2018〕113號)、《四川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實施辦法》(川人社發〔2018〕46號)、《眉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眉府發〔2020〕19號)、《眉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眉山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眉府發〔2020〕24號)等精神,結合新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眉山天府新區范圍內實施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 第三條 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工作堅持依法依規、補償到位、妥善安置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四條 四川天府新區眉山管理委員會履行集體土地征收管理職責,自然資源局代表四川天府新區眉山管理委員會組織實施經依法批準的征收集體土地補償安置方案,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受委托具體負責轄區內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工作。發展改革局、公安分局、財政金融局、社會事務局、自然資源局、住建交通局、鄉村振興局、審計局、群眾接待中心、房屋征收服務中心等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職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征地拆遷補償安置相關工作。 第五條 征收集體土地方案經依法批準,并對被征收土地集體經濟組織和個人依法補償后,被征收土地集體經濟組織和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土地,不得拒絕和阻撓。 第二章 征收土地補償 第六條 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經批準后依法組織實施,征地補償、安置爭議不影響征收土地方案的實施。 第七條 眉山天府新區范圍內征收集體農用地補償標準執行區片綜合地價,以享有土地所有權集體經濟組織為單位,Ⅰ類區片:原視高鎮58200元/畝;Ⅱ類區片:青龍街道、錦江鎮、原清水鎮、原興盛鎮、原里仁鎮53000元/畝;Ⅲ類區片:高家鎮、貴平鎮50000元/畝;IV類區片:龍馬鎮、北斗鎮43000元/畝(詳見附件1)。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4﹕6計算。征收土地面積以有資質的測繪單位測繪的投影面積為準。征收集體農用地以外的其他集體土地,補償標準按征收集體農用地補償標準1倍執行。 第八條 財政金融局、自然資源局、審計局等部門成立聯合工作組,負責對土地征收補償資金的撥付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第九條 征收補償資金應當及時足額支付,在通知領取期限內被征收土地單位或個人拒不領取的,由具體實施征收土地補償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依法專戶儲存并依法告知被征收土地單位或個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分、平調、挪用、截留征收補償資金。 第三章 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 第十條 征收土地范圍內的房屋以有資質的測繪單位測繪的面積為準,構筑物及其他附屬設施按規范丈量登記,拆遷房屋補償標準詳見附件2,構筑物及其他附屬設施補償標準詳見附件3。 經營損失補償:(一)合法經營的臨路門市經營損失補償,由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在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方案中予以明確并報管委會批準后執行;(二)合法經營的農家樂主體房屋經營損失補償(不含臨時生產經營配套用房)按400元/㎡計算;(三)規模養殖場、家庭作坊經營損失補償(不含臨時生產經營配套用房)按生產經營面積200元/㎡計算。享受經營損失補償部分的不再計算拆遷獎勵和搬遷補助費。 規模養殖場標準詳見附件7。 第十一條 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 。ㄒ唬┣嗝缪a償標準詳見附件6,果樹、林木內套種間種作物青苗不再另行單獨補償。 。ǘ┓壳拔莺筇镞叺乜卜N植的零星林木、果樹、花卉等附著物補償標準詳見附件4(不能超過成片林木、果樹、花卉等附著物補償標準)。 (三)成片林木、果樹、花卉補償標準詳見附件5。 第十二條 征收土地拆遷涉及的水、電、氣、閉路、通訊、廣播等市政設施,由各行政主管部門按要求自行遷改。 第十三條 獎勵和補助 。ㄒ唬┆剟畈疬w安置對象。 在土地征收實施單位規定期限內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獎勵不超過4000元/人。 。ǘ┌徇w補助費。 在約定期限內搬遷完畢的,按安置人口400元/人領取一次性搬遷補助費(含供水、供電、供氣、閉路、電話等及二次搬遷)。 第十四條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補償: 。ㄒ唬┳哉魇胀恋胤桨腹贾掌饟尫N搶栽的林木、果樹、花卉等。 。ǘ┦覂取⑽蓓敺N植的林木、果樹、花卉等。 。ㄈ⿹尨顡尳、非法建設的建筑物和構筑物不予補償,由被拆遷戶自行拆除,拒不拆除的,依法予以強制拆除。 第四章 人員安置 第十五條 安置對象 。ㄒ唬⿷艏诒徽鞯丶w經濟組織,享受集體經濟組織分配權利,履行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義務的農業人員。 。ǘ⿷艏畯谋徽鞯丶w經濟組織轉出服現役的義務兵以及服現役不滿12年的士官;選擇自主就業且戶口回原籍(鎮、街道)的退役士官;未享受財政供養且戶籍在校的全日制在讀大中專學生、連續就讀的研究生。 (三)服刑人員。 。ㄋ模┮蛘鞯卦蚓偷剞r轉非后,參加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分配、履行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義務的未安置人員。 。ㄎ澹┮蛸徺I社保戶籍從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轉出(就地農專非)的鄉鎮“八大員”、代課教師、赤腳醫生。 。⿷艏诒徽鞯丶w經濟組織享受分配的人員,雖無房屋拆遷,但有且只有一處宅基地被征收,自愿放棄申請宅基地且從未享受過安置政策的人員。 。ㄆ撸┳酝恋卣魇展姘l布之日后,除依法婚嫁(原戶籍為農業戶且未享受過拆遷安置政策)、生育的人口(其父親或母親符合安置條件)外,新遷入人員不予安置。 。ò耍┓煞ㄒ幰幎ǖ姆习仓玫钠渌藛T。 第十六條 不予安置對象 。ㄒ唬⿷艏诒徽鞯丶w經濟組織,但不享受集體經濟組織分配權利、不履行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義務的人員。 。ǘ┪匆婪ㄟM行戶口登記的出生人口及收(拾)養人員,土地征收公告發布之日前已死亡未銷戶人員。 (三)遷出地已安置的遷入人員。 。ㄋ模┮酝队H靠友等方式遷入的不參加集體經濟組織分配的人員。 (五)戶籍不在集體經濟組織,通過買賣、繼承、贈與等方式取得房屋的人員。 (六)回原籍居住的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職工及離退休人員。 。ㄆ撸┮驓v史原因形成有兩處及以上房屋的拆遷對象,原則上兩處及以上房屋拆遷完畢后,方可安置;否則,只對該處拆遷房屋進行補償,不予安置。 。ò耍┫硎茇斦B的全日制在校大中專學生、連續就讀的研究生,大中專院校畢業、退學后未回原籍(鎮、街道)落戶的人員。服現役滿12年及以上的士官、退役后由政府安排工作的人員和享受國家財政供養的人員。 (九)不符合安置政策的其他人員。 第十七條 不安置人員拆遷獎勵 以戶為單位有合法宅基地、獨立門牌號的整棟房屋需拆遷,家庭成員全部為非農戶口不享受安置的,拆遷獎勵按住房面積(不含生產經營性用房)補償款的35%計算。 第十八條 安置人員的審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嚴格按條件和程序審查。 第十九條 安置方式 安置方式為商品房實物安置和貨幣化安置。 。ㄒ唬┥唐贩繉嵨锇仓 1.政府為安置對象提供商品住房30㎡/人、生產經營用房10㎡/人,生產經營用房折算為住房30㎡/人,合并安置商品住房60㎡/人,不再安置生產經營用房。安置面積與產權面積誤差在±3%及以內的,政府與安置戶按政府回購價相互結算。 2.商品房的標準為清水房。 3.商品房的水、電、氣、閉路初裝費用由政府提供,政府按6000元/人標準對裝飾裝修和物業管理費進行一次性補貼(不含隨戶安置人員);由買受人承擔的契稅、房屋維修基金、入住后的物業管理等費用由安置戶自行負責。 (二)貨幣化安置 貨幣化安置實施方案另行規定。 第二十條 隨戶安置 享受安置政策的戶主的配偶、父母、子女(不含行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在本集體經濟組織長期居住未享受過征地拆遷安置政策、住房公積金、福利分房且他處無住房的非農戶籍人員可享受6萬元/人的隨戶安置,或在政府回購的商品房房源中按政府回購價購買人均30㎡的住房。 第二十一條 臨時安置過渡費 選擇商品房實物安置的,以戶為單位計算,自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之日起,至交房后三個月止(含自然增長人口),第一年按200元/人/月計算過渡費,第二年及以上的按400元/人/月計算過渡費。過渡人員在過渡期死亡的,從死亡的次年度停發過渡費,無房屋拆遷人員和隨戶安置人員不享受過渡費。 第二十二條 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按相關政策執行,資金由征地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確保及時到賬、專戶儲存。以原鄉鎮“八大員”、代課教師、赤腳醫生身份購買社保的人員不享受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 第二十三條 社會事務局負責征收土地拆遷安置對象的就業培訓和再就業指導。 第二十四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被全部征收,依法撤銷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制。原農村集體組織財產應當登記造冊并予公布,用于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人員的生產和生活。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 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規定,阻撓國家建設征收土地的,由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二十六條 干擾、阻礙征收土地補償安置工作的,依法追責;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單位的征收土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八條 凡以騙取等方式獲得補償安置的,一經查實,依法沒收其非法所得,同時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 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給予紀律處分。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國務院、省人民政府對公路、鐵路、水利、水電工程等基礎設施建設涉及土地征收補償安置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從2021年4月15日施行。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中涉及的房屋面積均指房屋建筑面積。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由四川天府新區眉山管理委員會自然資源局(眉山天府新區房屋征收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http://www.ms.gov.cn/xxgk/xxgk_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newsid=1116962&wbtreeid=5601 來源:眉山市人民政府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