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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遷律師:2023年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有六項補償,補償標準是這樣的
2023年,城鎮化建設是少不了的,此前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就提到,要加快實施十四五重大工程,全面推進鄉村建設,加強區域間基礎設施聯通。這些基礎設施建設包括交通、能源、水利、生態環保,以及機場的建設等等。 但不管是什么基礎項目的建設,必然會占用到咱老百姓的土地,包括農村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當然這也意味著又有不少的老百姓要遇上拆遷了。 事實上,因公共利益需要展開的征收項目,對咱老百姓來說也是好事,可是由于征地拆遷涉及巨大的利益,所以,在征收過程中產生的矛盾糾紛也是不少,比如征收程序本末倒置,征收補償不合理,征收方為低征收成本以各種理由減少補償等等。所以,為了廣大被征收人能在征收中不吃虧,凱諾律師建議大家及時了解征收補償標準,盡可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那么,因公共利益需要而征收國有土地上房屋時,給予被征收人的補償都有哪些呢?補償標準是什么呢? 事實上,在征地拆遷中最在乎的就是拆遷能給自己多少補償,所以,為了更清楚的讓被征收人知道,下面我們就結合《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的規定來給大家說一下2023年拆遷的被征收人可以都獲得哪些補償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的規定,給予被征收人的補償主要有以下六項:一是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費;三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四是停產停業損失費(這項補償一般是給予有經營性用房的被征收人);五是拆遷獎勵費;六是補助費。 其中,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是需要由專業的評估機構結合房屋的實際情況,即被征收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筑結構、新舊程度、建筑面積以及占地面積、土地使用權等影響被征收房屋價值的因素來評估確定,一般原則上來說是不能低于征收決定作出之日被征收房屋周邊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于選擇產權置換的被征收人,原則上來說應當是要按拆一還一的原則予以補償。不過需要注意的是,這里的拆一還一指的并非是房屋面積,而是土地價值,如果被征收房屋在市區,而安置房在郊區,那么,就需要給予被征收人土地價值的差價。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實踐中,如果征收方以各種理由拒絕補齊差價,那么,被征收人可以拒絕簽訂補償協議,或是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對于搬遷費等其他費用,因每個地方的經濟水平都不一樣,所以搬遷費、臨時安置補助費、獎勵費等都不盡相同,比如獎勵費,在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關于實施《廣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細則中規定,征收人按被征收房屋、棚屋、臨時建筑等建(構)筑物及收回的余地(無建構筑物投影對應的空地)的面積給予被征收人每平方米200元的征收獎勵。 由被征收人申請,征收人也可按被征收房屋、棚屋、臨時建筑等建(構)筑物及收回土地的補償款額的10%給予被征收人征收獎勵。 而對于搬遷費,在該細則中則規定,征收普通住宅房屋的,征收人按戶為單位向被征收人支付搬遷費為7000元/戶。 而征收非住宅的,即征收經營性房屋的,搬遷費是按照重置價計算,具體的則需要以評估的方式確定。 對于停產停業的損失費,該細則中明確規定,由征收人根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并補償給被征收人。其中,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原則上以房屋征收決定作出前1年內實際月平均稅后利潤為準,不能提供納稅情況等證明或者無法核算稅后利潤的,按上年度本地區同行業平均稅后利潤額或者同類房屋市場租金計算。 所以,大家在經營過程中,一定要保存好各種繳費票據,以免沒有證據來證明確實有交過費,給自己造成沒必要的損失。 最后就是臨時安置補助費,根據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關于實施《廣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細則中的規定,征收人應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積向被征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其中黃埔等等地區的臨時安置補助費的標準則是25元/平方米/月。 總之,凱諾律師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每個地方的各項補償標準都不盡相同,但如果認為該補償標準不合理,那么建議被征收人暫時不要簽訂補償協議,及時地咨詢專業律師,通過法律途徑來爭取合理的拆遷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