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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農村房屋拆遷律師:征地拆遷中,誰才是征收主體?
一個項目總是要有人來主導,征地拆遷亦是如此。征地拆遷事關老百姓切身利益,也關系到國家的利益。而隨著疫情管控的徹底放開,新的各類征地拆遷建設項目也紛紛提上日程,比如修路、擴展公路,修建高鐵鐵路以及一些水利工程等,那么這些項目的相繼展開,勢必會占用大量的土地,勢必可能也會讓不少的老百姓遇上拆遷。 不過,不論是什么樣項目的建設,有多少人遇上拆遷,其征地拆遷項目必須要有人來主導它,老百姓也應當在拆遷開始之前了解與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相關的一些信息,比如說誰才是征地拆遷的主導者,了解征收主體,那么我們便可以在遇到拆遷糾紛時更好地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以免都不知道要告訴。 集體土地征收 首先我們先來看一下集體土地征收,相對于國有土地征收,集體土地征收可能會更復雜,但無論其征收程序有多繁瑣復雜,剛剛遇到征地拆遷的朋友首先需要先弄清楚誰才是此次征收的征收主體。 根據《土地管理法》中的規定,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需要征收土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認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應當發布征收土地預公告,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從上述的規定中我們可以看到,集體土地征收,征收主體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說,只有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才可以組織實施征收,鎮政府、村委會等均是沒有權利組織征收,批準征收,實施征收的。 因此實踐過程中,如果發現此次征收是由村委會或是鎮政府帶頭組織的,那么則就違反了土地管理法中的規定,作為被征收人則是有權拒絕交出土地或是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的。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接下來我們再看一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的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以下稱房屋征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市、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順利進行。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符合《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八條中規定的情形的,可以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通過上述的規定我們不難發現,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同樣也是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來主導的,也就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是征收主體,且與被征收人簽訂補償協議的人也只能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如果是其他部門,必須要有相關部門的授權委托書,如果沒有授權委托書,那所簽訂的協議一般也是無效的。 實踐中,若被征收人發現征收項目是由街道辦事處(居民委員會)等無權組織征收的部門實施的,作為被征收人,那么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會被侵害,則可以及時地咨詢專業律師,并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啟動法律程序維護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