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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涉河東、蘭山、羅莊這些片區!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規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2〕13號)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現發布征收土地預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位置范圍及權屬 地塊1位置范圍:蘭山區蘭山街道南沙埠莊村,蘭山街道南部,東至南沙埠莊村用地、西至西中環路、南至南沙埠莊村用地,北至南沙埠莊村用地;面積:0.5598公頃,其中:農用地0.5598公頃(耕地0.5598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蘭山街道南沙埠莊村。 地塊2位置范圍:蘭山區蘭山街道南沙埠莊村,蘭山街道南部,東至南沙埠莊村用地、西至西中環路、南至南沙埠莊村用地,北至南沙埠莊村用地;面積:0.6963公頃,其中:建設用地0.6963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蘭山街道南沙埠莊村。 二、擬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地塊1擬用于坤寧石化加油站項目建設,用途為商業用地;地塊2擬用于坤寧倉儲地塊項目建設,用途為物流倉儲用地;以上地塊均位于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臨沂市蘭山區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的批復》(魯政土字〔2023〕25號)批準的成片開發范圍內。 以上地塊擬征收土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五項規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滑動查看更多)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種、搶建,違反規定在征收土地預公告發布后搶栽、搶種、搶建的,對搶栽、搶種、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臨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和蘭山街道辦事處擬于2023年2月25日組織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勘測定界及清點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請本次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地上附著物和青苗所有權人等單位和個人按時參加并積極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場的,要書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 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復》(魯政字〔2020〕74號)批復的臨沂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本次擬征收土地共涉及1個區片,其中Ⅰ級區片每公頃補償180萬元。 擬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按照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臨沂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魯自然資函〔2022〕56號)的規定執行。 擬征收土地涉及農村住宅(或工礦企業)的補償安置,由臨沂市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單獨制定補償安置方案。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體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待土地現狀調查和征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完成后,由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擬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項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的鄉(鎮)、村和村民小組及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同時予以發布。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公示10個工作日。 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相關權利人對本公告有異議的,可自公告結束前向臨沂市蘭山區自然資源局提出書面申請;對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有異議的,在土地現狀調查結束后5日內,向臨沂市蘭山區自然資源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政府組織自然資源等相關部門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相關權利人提出的合法訴求認真復核并妥善處理。 特此公告。 聯系人:蔡振鋒,聯系電話:0539-8051828。 臨沂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4日 臨沂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 臨征預公告〔2023〕22號 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規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2〕13號)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現發布征收土地預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位置范圍及權屬 地塊1位置范圍:蘭山區義堂鎮官莊村、太和莊村、沙溝崖村、港上村,義堂鎮南部,東至縱十路、西至戈九路、南至南環路、北至橫九路;面積:14.8424公頃,其中:農用地2.2628公頃(耕地0.2902公頃、園地1.2938公頃、林地0.6243公頃、其他土地0.0545公頃);建設用地12.5796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義堂鎮官莊村、太和莊村、沙溝崖村、港上村。 地塊2位置范圍:蘭山區義堂鎮沙溝崖村、太和莊村、港上村,義堂鎮南部,東至西外環、西至縱八路、南至聚才三路、北至斜四路;面積:21.0719公頃,其中:農用地21.0719公頃(耕地0.2335公頃、園地17.0305公頃、林地0.6919公頃、草地0.3364公頃、其他土地0.5581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義堂鎮沙溝崖村、太和莊村、港上村。 二、擬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地塊1擬用于臨沂交運集團物流項目建設,用途為物流倉儲用地;地塊2擬用于臨沂濟鐵物流園區項目建設,用途為物流倉儲用地;均位于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臨沂市蘭山區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的批復》(魯政土字〔2023〕25號)批準的成片開發范圍內。 以上地塊擬征收土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五項規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滑動查看更多)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種、搶建,違反規定在征收土地預公告發布后搶栽、搶種、搶建的,對搶栽、搶種、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臨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和義堂鎮人民政府擬于2023年2月25日組織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勘測定界及清點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請本次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地上附著物和青苗所有權人等單位和個人按時參加并積極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場的,要書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 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復》(魯政字〔2020〕74號)批復的臨沂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本次擬征收土地共涉及1個區片,其中Ⅱ級區片每公頃補償150萬元。 擬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按照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臨沂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魯自然資函〔2022〕56號)的規定執行。 擬征收土地涉及農村住宅(或工礦企業)的補償安置,由臨沂市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單獨制定補償安置方案。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體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待土地現狀調查和征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完成后,由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擬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項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的鄉(鎮)、村和村民小組及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同時予以發布。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公示10個工作日。 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相關權利人對本公告有異議的,可自公告結束前向臨沂市蘭山區自然資源局提出書面申請;對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有異議的,在土地現狀調查結束后5日內,向臨沂市蘭山區自然資源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政府組織自然資源等相關部門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相關權利人提出的合法訴求認真復核并妥善處理。 特此公告。 聯系人:蔡振鋒,聯系電話:0539-8051828。 臨沂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4日 臨沂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 臨征預公告〔2023〕23號 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規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2〕13號)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現發布征收土地預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位置范圍及權屬 地塊1位置范圍:蘭山區半程鎮下艾崮社區、王莊子村、韓家村、乜家村,臨沂市蘭山區茶山園藝場,半程鎮北部,東至下艾崮社區,王莊子村,韓家村用地、西至下艾崮社區,王莊子村,韓家村,乜家村用地、南至下艾崮社區,韓家村,王莊子村用地、北至下艾崮社區,王莊子村,韓家村,乜家村用地;面積:32.6196公頃,其中:建設用地32.6196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半程鎮下艾崮社區、王莊子村、韓家村、乜家村,臨沂市蘭山區茶山園藝場。 二、擬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地塊1擬用于金鑼康養小鎮項目建設,用途為住宅用地;位于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臨沂市蘭山區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的批復》(魯政土字〔2023〕25號)批準的成片開發范圍內。 以上地塊擬征收土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五項規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滑動查看更多)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種、搶建,違反規定在征收土地預公告發布后搶栽、搶種、搶建的,對搶栽、搶種、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臨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和半程鎮人民政府擬于2023年2月25日組織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勘測定界及清點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請本次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地上附著物和青苗所有權人等單位和個人按時參加并積極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場的,要書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 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復》(魯政字〔2020〕74號)批復的臨沂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本次擬征收土地共涉及1個區片,其中Ⅲ級區片每公頃補償127.5萬元。 擬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按照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臨沂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魯自然資函〔2022〕56號)的規定執行。 擬征收土地涉及農村住宅(或工礦企業)的補償安置,由臨沂市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單獨制定補償安置方案。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體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待土地現狀調查和征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完成后,由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擬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項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的鄉(鎮)、村和村民小組及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同時予以發布。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公示10個工作日。 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相關權利人對本公告有異議的,可自公告結束前向臨沂市蘭山區自然資源局提出書面申請;對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有異議的,在土地現狀調查結束后5日內,向臨沂市蘭山區自然資源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政府組織自然資源等相關部門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相關權利人提出的合法訴求認真復核并妥善處理。 特此公告。 聯系人:蔡振鋒,聯系電話:0539-8051828。 臨沂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4日 臨沂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 臨征預公告〔2023〕24號 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規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2〕13號)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現發布征收土地預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位置范圍及權屬 地塊1位置范圍:蘭山區蘭山街道張家朱許村,蘭山街道北部,東至硯臺嶺社區用地、西至臨西十二路、南至張家朱許村用地,北至北沙埠莊村用地;面積:0.3798公頃,其中:建設用地0.3798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蘭山街道張家朱許村。 地塊2位置范圍:蘭山區蘭山街道小嶺村,蘭山街道北部,東至臨西九路、西至小嶺村用地、南至小嶺村其他林地,北至大山路;面積:0.1847公頃,其中:建設用地0.1847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蘭山街道小嶺村。 地塊3位置范圍:蘭山區義堂鎮小芝房村、東墠村,義堂鎮西部,東至富水路、西至富城路、南至橫三路、北至橫四路;面積:33.0440公頃,其中:農用地19.6115公頃(耕地14.2387公頃、園地1.8609公頃、林地2.0891公頃、其他土地1.4228公頃);建設用地13.4325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義堂鎮小芝房村、東墠村。 地塊4位置范圍:蘭山區義堂鎮大芝房村、小朱保村,義堂鎮西部,東至鳳凰大街、西至大芝房村農用地、南至山東旭美尚諾裝飾材料有限公司,北至大芝房村農用地;面積:6.3587公頃,其中:農用地6.3587公頃(耕地5.0665公頃、林地1.0319公頃、其他土地0.2603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義堂鎮大芝房村、小朱保村。 地塊5位置范圍:蘭山區義堂鎮港上村,義堂鎮南部,東至港上村農用地、西至206國道、南至順恒木業有限公司、北至港上村農用地;面積:1.9984公頃,其中:建設用地1.9984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義堂鎮港上村。 地塊6位置范圍:蘭山區義堂鎮港上村、太和莊村,義堂鎮南部,東至港上村農用地、西至206國道、南至順恒木業有限公司、北至港上村農用地;面積:0.5048公頃,其中:農用地0.4485公頃(園地0.4485公頃);建設用地0.0563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義堂鎮港上村、太和莊村。 地塊7位置范圍:蘭山區義堂鎮堰西村、港上村,義堂鎮南部,東至堰西村農用地、西至山東歐普家居集團有限公司、南至堰西村農用地,北至創業路;面積:2.9991公頃,其中:建設用地2.9991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義堂鎮堰西村、港上村。 地塊8位置范圍:蘭山區義堂鎮港上村,義堂鎮中部,東至三義路、西至港上村農用地、南至創新路、北至政府儲備用地;面積:1.4545公頃,其中:建設用地1.4545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義堂鎮港上村。 地塊9位置范圍:蘭山區義堂鎮港上村,義堂鎮中部,東至港上村農用地、西至港上村農用地、南至創新路、北至港上村農用地;面積:1.3489公頃,其中:建設用地1.3489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義堂鎮港上村。 地塊10位置范圍:蘭山區義堂鎮堰西村、港上村,義堂鎮南部,東至堰西村農用地、西至堰西村農用地、南至創新路,北至堰西村農用地;面積:1.3877公頃,其中:建設用地1.3877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義堂鎮堰西村、港上村。 地塊11位置范圍:蘭山區義堂鎮堰西村、港上村,義堂鎮南部,東至山東正晟森工木制品有限公司、西至堰西村農用地、南至創新路,北至創業路;面積:0.3578公頃,其中:建設用地0.3578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義堂鎮堰西村、港上村。 地塊12位置范圍:蘭山區義堂鎮港上村,義堂鎮中部,東至堰西村農用地、西至三義路、南至港上村農用地、北至創新路;面積:5.8575公頃,其中:建設用地5.8575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義堂鎮港上村。 地塊13位置范圍:蘭山區義堂鎮堰西村、港上村,義堂鎮南部,東至堰西村農用地、西至港上村農用地、南至堰西村農用地、北至創新路;面積:5.7553公頃,其中:建設用地5.7553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義堂鎮堰西村、港上村。 地塊14位置范圍:蘭山區義堂鎮太和莊村、港上村、堰西村,義堂鎮南部,東至堰西村農用地、西至三義路、南至南環路、北至創新路;面積:7.7325公頃,其中:建設用地7.7325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義堂鎮太和莊村、港上村、堰西村。 地塊15位置范圍:蘭山區義堂鎮堰西村、港上村,義堂鎮南部,東至山東歐柏宜智能家居有限公司、西至堰西村農用地、北至創新路、南至南環路;面積:8.4408公頃,其中:建設用地8.4408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義堂鎮堰西村、港上村。 地塊16位置范圍:蘭山區義堂鎮港上村、太和莊村,義堂鎮南部,東至港上村農用地、西至山東新港企業集團有限公司 南至山東新港企業集團有限公司 北至山東新港企業集團有限公司;面積:0.3013公頃,其中:農用地0.2999公頃(園地0.2999公頃);建設用地0.0014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義堂鎮港上村、太和莊村。 地塊17位置范圍:蘭山區義堂鎮乾沂莊村,義堂鎮北部,東至臨西十一路、西至臨西十二路、南至聚才八路、北至乾沂莊生產路;面積:11.8199公頃,其中:建設用地11.8199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義堂鎮乾沂莊村。 地塊18位置范圍:蘭山區半程鎮西石溝村、小柳汪村,半程鎮西部,東至小柳汪村、西石溝村用地、西至小柳汪村用地、南至小柳汪村用地、北至小柳汪村用地;面積:19.2760公頃,其中:農用地2.3383公頃(耕地0.4356公頃、園地1.2807公頃、林地0.0344公頃、其他土地0.5876公頃);建設用地16.9377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半程鎮西石溝村、小柳汪村。 地塊19位置范圍:蘭山區半程鎮西石溝村,半程鎮西部,東至西石溝村用地、西石溝村用地、南至西石溝村用地、北至西石溝村用地;面積:7.5975公頃,其中:建設用地7.5975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半程鎮西石溝村。 地塊20位置范圍:蘭山區半程鎮東石溝村、后社村,半程鎮西部,北至東石溝村,后社村用地、南至東石溝,后社村用地、東至東石溝村用地、西至后社村用地;面積:3.3805公頃,其中:建設用地3.3805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半程鎮東石溝村、后社村。 地塊21位置范圍:蘭山區半程鎮小湖村、小柳汪村,汪溝鎮柳汪村,半程鎮西部,汪溝鎮南部,東至小柳汪村用地,南至小柳汪村用地、柳汪村用地,西至山東興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柳汪村用地、小湖村用地,北至小湖村用地、小柳汪村用地;面積:2.1822公頃,其中:農用地2.1405公頃(耕地2.1159公頃、其他土地0.0246公頃);建設用地0.0417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半程鎮小湖村、小柳汪村,汪溝鎮柳汪村。 地塊22位置范圍:蘭山區半程鎮山水口村、清沂莊村,棗園鎮小林莊村,半程鎮南部,棗園鎮北部,北至臨沂興華包裝有限公司,南至臨沂興華包裝有限公司,西至小林莊村用地、小水口村用地,北至清沂莊村用地;面積:0.6540公頃,其中:農用地0.6540公頃(耕地0.4465公頃、草地0.1718公頃、其他土地0.0357);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半程鎮山水口村、清沂莊村,棗園鎮小林莊村。 地塊23位置范圍:蘭山區棗園鎮小林莊村,棗園鎮北部,東至臨沂興華包裝有限公司,南至無名路,西至小林莊村用地,北至臨沂興華包裝有限公司;面積:0.1232公頃,其中:農用地0.1232公頃(耕地0.1170公頃、其他土地0.0062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棗園鎮小林莊村。 地塊24位置范圍:蘭山區汪溝鎮敢勝莊村,汪溝鎮北部,東至臨沂沂河石化有限公司用地,西至敢勝路,南至柳青河,北至敢勝莊村用地;面積:10.5185公頃,其中:建設用地10.5185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汪溝鎮敢勝莊村。 地塊25位置范圍:蘭山區汪溝鎮敢勝莊村,汪溝鎮北部,東至西中環,西至柳青河支流,南至柳青河,北至沂河眾創城;面積33.6206公頃,其中:建設用地33.6206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汪溝鎮敢勝莊村。 地塊26位置范圍:蘭山區棗園鎮侯家窩村,棗園鎮北部,東至戰新大道綠化帶,南至永安四路,西鄰山東鑫源城投置業有限公司用地,北至永安五路;面積:29.6262公頃,其中:農用地27.4476公頃(耕地11.5862 公頃、園地2.7809公頃、林地11.4553公頃;其他土地1.6252公頃);建設用地2.1786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棗園鎮侯家窩村。 地塊27位置范圍:蘭山區棗園鎮棗園鎮北部,東至閆家屯村用地;西至西外環綠化帶;南至永安四路;北至永安五路;面積:18.1276公頃,其中:農用地4.3355公頃(耕地1.5882公頃、其他土地2.7473公頃);建設用地13.7921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棗園鎮閆家屯村。 二、擬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地塊1擬用于網紅孵化基地項目建設,用途為商業用地;地塊2擬用于小嶺村還建項目建設,用途為住宅用地;地塊3擬用于山東格瑞恩新材料項目建設,用途為工業用地;地塊4擬用于山東旭美尚諾裝飾材料有限公司OSB研發生產項目建設,用途為工業用地;地塊5擬用于興安匯輕質建筑材料項目建設,用途為工業用地;地塊6擬用于久典家具項目建設,用途為工業用地;地塊7擬用于佳沂輕質建筑材料項目建設,用途為工業用地;地塊8擬用于騰飛輕質建筑工程用膠合板項目建設,用途為工業用地;地塊9擬用于朝瑞輕質建筑裝飾材料項目建設,用途為工業用地;地塊10擬用于春華輕質建筑用膠合板項目建設,用途為工業用地;地塊11擬用于正晟歐標出口木托盤項目建設,用途為工業用地;地塊12擬用于宏福家具板及科技木項目建設,用途為工業用地;地塊13擬用于正東生態木門項目建設,用途為工業用地;地塊14擬用于福茂實木木門項目建設,用途為工業用地;地塊15擬用于西城智能家具制造項目建設,用途為工業用地;地塊16擬用于山東新港環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項目建設,用途為工業用地;地塊17擬用于美瑞斯醫療(山東)有限公司項目建設,用途為商業用地;地塊18擬用于金鑼雙創園項目建設,用途為工業用地;地塊19擬用于金鑼雙創園項目建設,用途為工業用地;地塊20擬用于金鑼雙創園項目建設,用途為工業用地;地塊21擬用于興華包裝項目建設,用途為工業用地;地塊22擬用于興華包裝項目建設,用途為工業用地;地塊23擬用于興華包裝項目建設,用途為工業用地;地塊24擬用于沂河眾創城項目建設,用途為工業用地;地塊25擬用于東旭片區項目建設,用途為工業用地;地塊26擬用于鈦時代電池項目建設,用途為工業用地;地塊27擬用于體育產業園項目建設,用途為工業用地;以上地塊均位于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臨沂市蘭山區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的批復》(魯政土字〔2023〕25號)批準的成片開發范圍內。 以上地塊擬征收土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五項規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滑動查看更多)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種、搶建,違反規定在征收土地預公告發布后搶栽、搶種、搶建的,對搶栽、搶種、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臨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和蘭山街道辦事處、義堂鎮人民政府、半程鎮人民政府、汪溝鎮人民政府、棗園鎮人民政府擬于2023年2月25日組織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勘測定界及清點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請本次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地上附著物和青苗所有權人等單位和個人按時參加并積極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場的,要書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 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復》(魯政字〔2020〕74號)批復的臨沂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本次擬征收土地共涉及3個區片,其中Ⅰ級區片每公頃補償180萬元;Ⅱ級區片每公頃補償150萬元;Ⅲ級區片每公頃補償127.5萬元。 擬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按照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臨沂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魯自然資函〔2022〕56號)的規定執行。 擬征收土地涉及農村住宅(或工礦企業)的補償安置,由臨沂市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單獨制定補償安置方案。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體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待土地現狀調查和征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完成后,由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擬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項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的鄉(鎮)、村和村民小組及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同時予以發布。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公示10個工作日。 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相關權利人對本公告有異議的,可自公告結束前向臨沂市蘭山區自然資源局提出書面申請;對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有異議的,在土地現狀調查結束后5日內,向臨沂市蘭山區自然資源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政府組織自然資源等相關部門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相關權利人提出的合法訴求認真復核并妥善處理。 特此公告。 聯系人:蔡振鋒,聯系電話:0539-8051828。 臨沂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4日 臨沂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 臨征預公告〔2023〕25號 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規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2﹞13號)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現發布征收土地預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圍、現狀及權屬 地塊1:東至亭子頭村其他林地、農村道路;西至亭子頭村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農村宅基地、其他林地;南至亭子頭村農村道路、其他林地;北至亭子頭村農村道路、其他林地。面積:7.8942公頃,其中:農用地7.6770公頃(水澆地0.1418公頃、喬木林地0.0542公頃、其他林地7.2177公頃、農村道路0.2183公頃),建設用地0.2172公頃。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河東區太平街道亭子頭村。 地塊2:東至機場用地,沭埠嶺社區旱地、城鎮村道路用地、坑塘水面、水田、果園、溝渠,楊家莊社區溝渠、喬木林地、水澆地;西至沭埠嶺社區其他林地、城鎮村道路用地、物流倉儲用地、農村宅基地、水田、旱地,楊家莊社區旱地、其他林地、城鎮村道路用地、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南至楊家莊社區水田、其他林地,北至沭埠嶺社區旱地、科教文衛用地、其他林地。面積:9.0244公頃,其中:農用地2.4296公頃(水田0.7050公頃、水澆地0.0577公頃、旱地0.8897公頃、果園0.4320公頃、喬木林地0.1331公頃、其他林地0.1741公頃、坑塘水面0.0086公頃、溝渠0.0294公頃),建設用地6.5948公頃。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河東區九曲街道沭埠嶺社區、楊家莊社區。 地塊3:東至彭家于埠社區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西至孫家于埠社區農村宅基地、旱地;南至孫家于埠社區農村宅基地,彭家于埠社區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北至孫家于埠社區科教文衛用地。面積:1.4730公頃,其中:農用地1.2129公頃(旱地1.1193公頃、農村道路0.0936公頃),建設用地0.2601公頃。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河東區九曲街道孫家于埠社區、彭家于埠社區。 二、擬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地塊1擬用于山大附中教學樓建設項目,用途為科教用地;地塊2擬用于機場周邊道路工程項目建設,用途為公路用地;地塊3擬用于正直實驗學校項目建設,用途為科教用地。 以上地塊擬征收土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二、三款規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滑動查看更多)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種、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種、搶建的,對搶栽、搶種、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臨沂市河東區自然資源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和九曲街道辦事處、太平街道辦事處擬于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9日組織開展土地現狀調查,請本次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地上附著物和青苗所有權人等單位和個人按時參加并積極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場的,要書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擬征收土地的補償標準 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復》(魯政字〔2020〕74號)批復的臨沂市河東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本次擬征收土地共涉及2個區片,其中II級區片每公頃補償150萬元;III級區片每公頃補償127.5萬元。 擬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按照山東省自然資源廳、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臨沂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魯自然資函〔2022〕56號)規定的標準執行。 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住宅(或工礦企業)的補償安置,由臨沂市河東區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單獨制定補償安置方案。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體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待土地現狀調查和征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完成后,由臨沂市河東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擬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項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的鄉(鎮)、村和村民小組及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同時予以發布。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公示10個工作日。 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相關權利人對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有異議的,在土地現狀調查結束后5日內,向河東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特此公告。 聯系人:趙國慶,聯系電話:0539-8081502。 臨沂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4日 臨沂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 臨征預公告〔2023〕26號 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規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2〕13號)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現發布征收土地預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位置范圍及權屬 地塊1范圍:蘭山區棗園鎮李家宅村,棗園鎮西部,東至李家宅村工業用地、西至李家宅村工業用地、花園村工業用地、北至金德路;面積:0.4171公頃,其中:農用地0.4171公頃(其他土地0.4171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棗園鎮李家宅村。 地塊2范圍:蘭山區棗園鎮李家宅村、孟家村,棗園鎮西部,東至孟家村工業用地、西至李家宅村工業用地、南至李家宅村、孟家村農村道路、北至金德路;面積:0.1544公頃,其中:農用地0.1544公頃(其他土地0.1544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棗園鎮李家宅村、孟家村。 地塊3范圍:蘭山區義棗園鎮孟家村,棗園鎮西部,東至孟家村林地、西至孟家村農村宅基地、南至孟家村農村宅基地、北至孟家村農村道路;面積:1.4352公頃,其中:農用地0.8229公頃(耕地0.0386公頃、林地0.5567公頃、其他土地0.2276公頃);建設用地0.6123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棗園鎮孟家村。 地塊4位置范圍:蘭山區柳青街道劉家莊村,柳青街道北部,東至劉家莊村用地、西至劉家莊村用地、南至劉家莊村用地,北至劉家莊村用地;面積:0.6414公頃,其中:農用地0.6414公頃(耕地0.6182公頃、其他土地0.0232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柳青街道劉家莊村。 地塊5范圍:蘭山區柳青街道大官苑社區,柳青街道中部,汶河路;面積:0.2153公頃,其中:農用地0.0941公頃(耕地0.0252公頃、其他土地0.0689公頃);建設用地0.1212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柳青街道大官苑社區。 地塊6范圍:蘭山區柳青街道大官苑社區,柳青街道中部,汶河路;面積:1.3460公頃,其中:農用地1.3460公頃(耕地1.2530公頃、林地0.0765公頃、其他土地0.0162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柳青街道大官苑社區。 二、擬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地塊1-3擬用于青島理工大學臨沂校區建設,用途為科教用地;地塊4擬用于臨沂市中醫醫院高鐵院區項目建設,用途為醫療衛生用地;地塊5-6擬用于汶河路工程建設,用途為交通運輸用地。 以上地塊擬征收土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二、三項規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滑動查看更多)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種、搶建,違反規定在征收土地預公告發布后搶栽、搶種、搶建的,對搶栽、搶種、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臨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和棗園鎮人民政府、柳青街道辦事處擬于2023年2月25日組織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勘測定界及清點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請本次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地上附著物和青苗所有權人等單位和個人按時參加并積極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場的,要書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 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復》(魯政字〔2020〕74號)批復的臨沂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本次擬征收土地共涉及2個區片,其中Ⅰ級區片每公頃補償180萬元;其中Ⅱ級區片每公頃補償150萬元。 擬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按照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臨沂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魯自然資函〔2022〕56號)的規定執行。 擬征收土地涉及農村住宅(或工礦企業)的補償安置,由臨沂市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單獨制定補償安置方案。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體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待土地現狀調查和征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完成后,由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擬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項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的鄉(鎮)、村和村民小組及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同時予以發布。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公示10個工作日。 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相關權利人對本公告有異議的,可自公告結束前向臨沂市蘭山區自然資源局提出書面申請;對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有異議的,在土地現狀調查結束后5日內,向臨沂市蘭山區自然資源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政府組織自然資源等相關部門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相關權利人提出的合法訴求認真復核并妥善處理。 特此公告。 聯系人:蔡振鋒,聯系電話:0539-8051828。 臨沂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4日 臨沂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 臨征預公告〔2023〕27號 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規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2〕13號)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現發布征收土地預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圍、現狀及權屬 地塊1:四至范圍東至電廠河、西至盛莊街道大菜園村、紅土屯社區土地、南至湖北路、北至電廠路;面積:1.6763公頃,其中:農用地1.5001公頃(耕地0.0943公頃、水利及水域設施用地0.7510公頃、草地0.0402公頃、其他土地0.6146公頃),建設用地0.1762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羅莊區盛莊街道許家沖村、大菜園村、黃家對河村、紅土屯社區。 地塊2范圍:四至范圍東至電廠河、西至盛莊街道黃家對河村、孫家對河村、花埠圈村土地、南至電廠河、北至湖北路;面積:7.0648公頃,其中:農用地4.7345公頃(耕地1.6002公頃、林地1.5621公頃、交通運輸用地0.2745公頃、水利及水域設施用地0.0153公頃、草地1.2824公頃),建設用地2.3303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羅莊區盛莊街道黃家對河村、孫家對河村、花埠圈村、紅土屯社區。 地塊3范圍:四至范圍東至盛莊街道崔王莊村土地、西至盛莊街道崔王莊村土地、南至盛莊街道崔王莊村土地、北至電廠河;面積:0.3878公頃,其中:農用地0.3878公頃(耕地0.2347公頃、園地0.1238公頃、交通運輸用地0.0110公頃、水利及水域設施用地0.0183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羅莊區盛莊街道崔王莊村。 地塊4范圍:四至范圍東至盛莊街道崔王莊村土地、西至電廠河、南至盛莊街道崔王莊村土地、北至電廠河;面積:0.0101公頃,其中:建設用地0.0101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羅莊區盛莊街道崔王莊村。 地塊5范圍:四至范圍東至電廠河、西至盛莊街道花埠圈村土地、南至電廠河、北至盛莊街道花埠圈村土地;面積:0.0037公頃,其中:農用地0.0037公頃(耕地0.0025公頃、林地0.0012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羅莊區盛莊街道花埠圈村。 地塊6范圍:四至范圍東至盛莊街道崔王莊村土地、西至電廠河、南至盛莊街道崔王莊村土地、北至電廠河;面積:0.1416公頃,其中:農用地0.1416公頃(耕地0.0021公頃、園地0.1395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羅莊區盛莊街道崔王莊村。 地塊7范圍:四至范圍東至高都街道張莊村土地、西至高都街道張莊村土地、南至高都街道張莊村土地、北至高都街道張莊村土地;面積:0.0250公頃,其中:農用地0.0250公頃(交通運輸用地0.0250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羅莊區高都街道張莊村。 地塊8范圍:四至范圍東至羅莊街道橋西頭社區土地、西至羅莊街道橋西頭社區土地、南至羅莊街道橋西頭社區土地、北至羅程路;面積:3.9079公頃,其中:農用地0.2389公頃(耕地0.0277公頃、林地0.2035公頃、交通運輸用地0.0077公頃),建設用地3.6690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羅莊區羅莊街道橋西頭社區。 地塊9范圍:四至范圍東至羅莊街道朱家地社區、小山后村土地、西至羅莊街道朱家地社區、小山后村土地、南至羅莊街道小山后村土地、北至羅莊街道朱家地社區土地;面積:6.4960公頃,其中:農用地4.8191公頃(耕地3.0353公頃、林地0.9766公頃、園地0.3264公頃、水利及水域設施用地0.3254公頃、交通運輸用地0.1554公頃),建設用地1.6769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羅莊區羅莊街道朱家地社區、小山后村。 地塊10范圍:四至范圍東至羅莊街道朱家地社區土地、西至羅莊街道朱家地社區土地、南至羅莊街道朱家地社區土地、北至羅莊街道朱家地社區土地;面積:0.0088公頃,其中:農用地0.0080公頃(耕地0.0080公頃),建設用地0.0008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羅莊區羅莊街道朱家地社區。 地塊11范圍:四至范圍東至羅莊街道小山后村土地、西至羅莊街道小山后村土地、南至羅莊街道小山后村土地、北至南外環路;面積:0.0057公頃,其中:建設用地0.0057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羅莊區羅莊街道小山后村。 地塊12范圍:四至范圍東至羅莊街道小山后村土地、西至羅莊街道小山后村、大山后社區土地、南至南外環路、北至羅莊街道小山后村土地;面積:2.7612公頃,其中:農用地0.7628公頃(耕地0.0364公頃、林地0.3727公頃、園地0.1830公頃、交通運輸用地0.1707公頃),建設用地1.9984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羅莊區羅莊街道小山后村、大山后社區。 二、擬征收土地的目的、用途 地塊1-12擬用于通達南路取直工程項目建設,用途為公路用地。 以上地塊擬征收土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滑動查看更多)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種、搶建,違反規定在征收土地預公告發布后搶栽、搶種、搶建的,對搶栽、搶種、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臨沂市羅莊區自然資源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及盛莊街道辦事處、羅莊街道辦事處、高都街道辦事處擬于2023年3月1日組織開展土地現狀調查,請本次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地上附著物和青苗所有權人等單位和個人按時參加并積極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場的,要書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擬征收土地的補償標準 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復》(魯政字〔2020〕74號)批復的臨沂市羅莊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本次擬征收土地共涉及2個區片,其中II級區片每公頃補償150萬元;III級區片每公頃補償127.5萬元。 擬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按照山東省自然資源廳、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臨沂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魯自然資函〔2022〕56號)規定的標準執行。 擬征收土地涉及農村住宅(或工礦企業)的補償安置,由臨沂市羅莊區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單獨制定補償安置方案。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體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待土地現狀調查和征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完成后,由臨沂市羅莊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擬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項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的鄉(鎮)、村和村民小組及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同時予以發布。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公示10個工作日。 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相關權利人對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有異議的,在土地現狀調查結束后5日內,向臨沂市羅莊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特此公告。 聯系人:湯向興,聯系電話:0539-8289027。 臨沂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日 臨沂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 臨征預公告〔2023〕28號 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規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2〕13號)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現發布征收土地預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位置范圍及權屬 地塊1位置范圍:蘭山區義堂鎮堰東村、小塢埠湖村,義堂鎮南部,東至人民路、西至中央大街、南至規劃路,北至創新路;面積:15.7294公頃,其中:建設用地15.7294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蘭山區義堂鎮堰東村、小塢埠湖村。 二、擬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地塊1擬用于圓通快遞項目建設,用途為工業用地,位于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臨沂市蘭山區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的批復》(魯政土字〔2023〕25號)批準的成片開發范圍內。 以上地塊擬征收土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五項規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滑動查看更多)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種、搶建,違反規定在征收土地預公告發布后搶栽、搶種、搶建的,對搶栽、搶種、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臨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和義堂鎮人民政府擬于2023年3月2日組織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勘測定界及清點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請本次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地上附著物和青苗所有權人等單位和個人按時參加并積極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場的,要書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 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復》(魯政字〔2020〕74號)批復的臨沂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本次擬征收土地共涉及1個區片,其中Ⅱ級區片每公頃補償150萬元。 擬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按照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臨沂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魯自然資函〔2022〕56號)的規定執行。 擬征收土地涉及農村住宅(或工礦企業)的補償安置,由臨沂市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單獨制定補償安置方案。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體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待土地現狀調查和征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完成后,由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擬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項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的鄉(鎮)、村和村民小組及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同時予以發布。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公示10個工作日。 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相關權利人對本公告有異議的,可自公告結束前向臨沂市蘭山區自然資源局提出書面申請;對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有異議的,在土地現狀調查結束后5日內,向臨沂市蘭山區自然資源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政府組織自然資源等相關部門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相關權利人提出的合法訴求認真復核并妥善處理。 特此公告。 來源:澎湃新聞 |